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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我总算有了一些自由了!我总算有了一些自由了!”珍珍在心里欢呼。这是她与世俗和家庭抗争所获得的第一次胜利。

    现在,她可以随时到城里去,也敢于不顾人们的评说和世俗的眼光化着妆、穿着裙子和高跟鞋自由地进出村里了。行为也不再回避,敢于当着家人、尤其是魏老汉的面谈论城里,谈论跳舞和练习舞步。经济方面也有了一定的自主权,要添置东西不再靠撒谎和欺骗,而是直接向父亲说明;而在这方面,出于家庭的压力和为了缓和与女儿的矛盾,魏老汉也表现得稍微开明了一些。这样,她便又添置了几条漂亮的裙子和几双高跟鞋。现在,若是逢场天,一卖完蛋她就去舞厅;若是冷场天,则午饭过后就从家里动身。对此,魏老汉虽然还是有很大的意见,但却不再强行干涉了。所以,珍珍我行我素。

    她像一个遵纪守时的小学生,无论是刮风下雨总是准时到达舞厅。对在那儿的一分一秒都十分珍惜,从舞会开始到舞会结束,通常是每支必跳。跳舞时总是十分认真,而且还都带着激情。在舞厅里,她觉得自己变得年轻了,天真了,大胆了和富有挑战性了。她的这种感觉可以在舞会到达高潮时体现出来,那时候,她往往会像那些小青年样摇头晃脑、不顾一切地疯狂起舞;也可以在每支舞曲结束的时候体现出来,那时候,她并不回到座位上,就站在舞池中央,让众多的目光集中到自己身上。此外,通过一番刻苦练习,她的舞技也有了显著的提高:“慢四步”平稳得象静水里缓缓移动的轻舟;“华尔兹”飘逸得象蝴蝶在空中飞舞;“探戈”轻快得如同燕子在飞。她的出众的表现、熟练的舞技、优美的身材和美丽的容貌渐渐引起了众多男士的注意,他们争着请她跳舞;她也因此而有了一种前所未有过的满足感。

    然而,她却觉得似乎还缺少了什么。往往,在一阵如癫如狂的舞蹈之后,她会忽然变得冷静下来,躲进一处角落里,静静地望着人们。她羡慕他们,因为她觉得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比自己强,是这儿的主人,可以心安理得、无忧无虑和长时间甚至是永远地享受这里面的一切,而自己则不过是个过客,一番高兴和快乐之后还得黯然回到乡下去。

    还有一种担心在困绕着她,那就是她害怕别人知道她的身份。别看大家现在都混在一起跳舞,分不出你我,而且对自己还都很赞赏和尊重,可是,要是他们知道了自己是干什么的,情形还会象这样吗?因此,她深感担心。她尽量克服使自己不要流露出陋习和粗鲁的言行;她开始摹仿他们斯文的谈话,学习他们那种幽雅的腔调和行为举止。当有人问起她家住哪儿时她会回答说城里;问起她住哪条街时她会把所知道的几条街名中的一个告之;当问起她在干吗时她会说你看呢。

    通过这种刻意的掩饰,舞厅里几乎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们将她视为同自己一样,对她热情友好,主动邀请她和他们坐在一块儿,还和她一起摆谈聊天。珍珍也乐意与她们交往,混在一起。渐渐,她似乎觉得自己已成了她们中的一员,有了一点城里人的感觉。

    可是,她却觉得有些人不是那么乐意与她跳舞了,尤其是那些看起来似乎有些地位的男士,他们与她跳着跳着就找借口离开了,个别甚至还不说理由就将她抛弃。她对这种行为大为不解并视其为是对自己的一种羞辱。“莫是因为我的舞跳得不好?或者还是由于他们清楚了我的身份?或者是因为其它?”她这样想。然而,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这种行为都是她所不能容忍的。她决意要找机会问个究竟甚至进行报复。

    一次,她正和一位中年男士跳着,突然感到他好象是在试探性地触摸着自己的掌心。这是位她从未见过的男士,身材魁伟,衣着讲究,气质高贵,风度翩翩。她感觉到他用指尖在轻轻地、缓缓地触摸着自己的手,慢慢地从掌心滑到指根部,又从指根部滑到掌心。“你在干啥呀?”她轻轻地问,并想以此来警示他停手。可他还是不停地在触摸着,并且还力度适中地、很有分寸地按压着。珍珍有些生气了,她又问了一句。那人虽然停住了,但却向她投过来了一道鄙视的目光,并毫不客气地将她扔下走了。

    当时舞曲才进行了一半,厅内灯光又比较亮,珍珍看见有很多人都在注视着自己——这使她感到丢脸,一股怒火从心中生起。于是,她喊了声“站住”,就向那人追了去。那人在人群中穿插着走出了舞池,在台阶上停下了。珍珍追到他面前说:“你必须就你刚才的行为向我解释清楚!”

    那人以蔑视的眼光看了珍珍一眼,态度傲慢地说:“我不会向你作任何解释,与不与你跳舞是我的权利和自由。”说罢,他就挪动脚步,向一旁走开了。珍珍紧跟着说:“不行,你必须得解释!”“为什么?”那人边走边说。“因为你在公共场所中损害了一位女性的尊严。”“要是我不解释呢?”“那你就试一试看吧,今天无论你走到哪儿我都要跟到哪儿,直到你说明原因为止!”

    这出闹剧吸引了旁边的一些人,他们都围过来观看,有的在问是什么事情,有的在问是什么原因。那人看了看周围,可能是怕事情闹大了,于是作了妥协说:“好吧。不过,我认为不宜在这儿说。”“随你去哪儿都可以。”

    于是,那人就带头向舞厅门口走去;珍珍仍然紧跟着。

    到了外面,两人站定。那人想了想,好象还是有点儿顾忌似地说:“不过,我认为你还是不知道为好。”“为什么?”

    “因为……因为……”那人犹犹豫豫地说,“如果我告诉了你,根据你刚才对这种事情的敏感程度看来,你会更加觉得我是在侮辱你。”

    “这你不用管。你说吧。我只想知道原因。”听他这样说,那人就只好说了:“你仔细看看你那双手吧!”“我的手怎么了?我的手怎么了?”珍珍失声叫出。随即,她将自己的双手举起来,摊开,放在眼前一看,见它关节僵硬,皮肤厚实而粗糙,上面满是皲裂,还布有一层厚厚的老趼,简直是双农民的手。那人在她的惊愕中走了。

    从这天起,她就没去舞厅了,因为她怕别人摸着她的那双手,看见她的那双手,更怕别人瞧不起她那双手。她常常默默地望着自己的手,若有所思,黯然神伤。她十分清楚这是一双怎样的手:它攥过锄把,使过镰刀,挖过地,播过种,插过秧,割过草,等等。长年累月的劳作在它上面留下了劳动的印痕。这印痕虽然没有像她父母亲那样的老农民来得那样深厚,但没有个三两年的休养生息却是消退不完的。这印痕既是他作为一个农民的体征,又是她的真实身份和地位的写照,也是将她与厌弃它的那些人区别开来的唯一标志。她回忆在舞厅里接触过的那一双双手,觉得它们中无论哪一双都比自己这双要显得柔软、光滑和细腻。

    “我为啥子有这样一双手?原来我还觉得它不打紧,可现时它却在害我呀!”她哀叹道。

    对她的这种行为,家人们的反应各不相同。魏老汉还以为女儿知错了,问:“咋个的,得城头耍腻了,耍烦了,想收心了?如是这样,就给我呆在屋头好好劳动,带娃儿。”魏王氏还以为女儿又遭到了老头子的阻挠和干涉,对女儿说:“珍,咋个不得城头耍去了?是不是你爸又得作怪?莫张他的,你只要想耍就去耍。”小豆豆则显得很高兴,因为妈妈又有时间在他身边了,他成天在妈妈的身前身后蹦蹦跳跳,要她给他买糖、玩具、和他一起玩游戏。黄牛对此则反应平平,因为她无论进不进城他都高兴。

    一天,珍珍去找妮子谈了自己的苦衷。妮子说:“不大可能吧。是不是你自己神经过敏了?城里人眼光再高也不至于象这样。”“真正的。”珍珍说。她还将自己所遇到的事一一讲了出来。妮子说:“我咋没碰到过这种事。”“是不是你的手和我的不同?”珍珍说。她将朋友的手拿起来与自己的作了比较,见她的那双果然要比自己的这双光滑细嫩得多,于是,她大感惊奇和不解。“这是咋个的,我们都是同样在做活路啊?”

    妮子说这是由于她平时很注意保养,同时还告诉了她一些小窍门。之后,她又说:“如果你刚才说的是真的的话,那就是一种歧视,一种典型的歧视。”珍珍说:“我想使他们改变对我的这种歧视。”“那你就必须要好好保护你的手。”

    之后,珍珍又问了妮子的个人问题。妮子说进展还顺利,她与对方已经有过几次愉快的约会了,还说她进城的事也正在活动之中并且已有了点儿眉目。

    分手时,她们相互叮嘱对方要好好保护自己的手。

    这以后,她加倍地爱惜起了自己的手来:常在上面抹些油脂;使农具时要戴手套;端盆提桶要垫块毛巾或厚布,去圈里拾蛋也只用两根手指头去拈……

    然而,这种消极的防护措施收效却很慢,皲裂倒是显得少了些,但皮肤还是很粗,老趼仍然很厚。她想:象这样下去,要使我的手变得柔嫩和细滑不晓得要好多年啊!她觉得等不了那样久。她渴望着能尽快有双象城里人那样的手,以便早日返回舞厅。

    一天,她心生一法,烧了盆滚水来,再在里面放了些纯碱,然后将手伸进去浸泡。一会儿,皮肤开始发白了,变得软和些了,还起了些皱褶和小泡。她不禁为之欣喜若狂,庆幸自己终于找到了一种方法。就从这天起,她每天都要用加了纯碱的滚水泡一次手,并且每次都要泡得肉皮发白,组织水肿。然后就用指甲将那些老肉皮子一层层地撕下来,用小刀将趼皮刮下来。这种愚蠢的办法固然管用,但也使她吃尽了苦头,由于过分心切她常常用力过重,撕得手儿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其痛楚就不用说了。然而,她却咬紧牙关忍耐着,坚持着,因为她认为这是必付的代价,是值得的,只要能还她一双白净细嫩的手。渐渐,她的手一天比一天变得细嫩和光滑了。当手上的老肉皮子和老趼完全蜕掉以后,她望着那新长出的又细又嫩、白里透红的皮肤欣喜而激动地说:“老天爷,谢谢您使我的手变得这样嫩净!我终于可以和城里人的相比了!”

    一天夜里,她心血来潮,将手拿在黄牛面前去晃动着说:“牛,你看我这手如何?”黄牛不知她究竟要自己看什么,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看了半天也没看到点子上。不过,为了讨好老婆,他还是习惯性地说:“可以。可以。”听他说得有些含糊其辞,珍珍很不满意。她又将手在他眼前晃动了几下说:“笨牛,你再好生看看它到底可以在哪儿?”黄牛又托住那双手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说:“我看它和往天不同了。”听他到底说到点子上了,珍珍高兴地说:“对啊!那你说说它有哪些地方不同了?”黄牛却摇着脑袋说不出来。珍珍只好诱导说:“是不是没得往天那样粗糙了?”经这一点,黄牛总算明白妻子要他说什么了,说:“是呀,是没得那样粗糙了。”“是不是要白净和嫩净些了?”“是要白净和嫩净些了。”“是不是要光滑和软和些了?”“是要光滑和软和些了。”“那你说说它象双啥子人的手?”“它象双……象双耍女人的手。”“那它象不象是城里人的手呢?”这个问题可将黄牛难住了。他说:“这我可不好说;我从来没看到过城里人的手。”这最后的回答虽然使珍珍感到有点扫兴和意犹未尽,不过,能得到前面那么多肯定,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她又上舞厅去了。现在,她不必再担心什么,因为手已经变得来完全象双城里人的手;打扮和穿着也毫不落伍,舞技也已相当娴熟;再加之经过一段时间的耳濡目染,她在言谈举止上看起来也已经有些像个城里人了。现在,她往舞厅里一站,只要不遇见乡下的熟人,不去查她的户口,翻她的历史,就没有谁会知道她是个乡下人。她的信心因此而恢复了。

    她流连于舞厅之中。

    请她跳舞的人越来越多,并且还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没有人再将她抛下,他们与她跳完一支后还常常站在她旁边不想离开,好象有些意犹未尽似的。

    渐渐,她受到了男士们的青睐和追捧,女士们的羡慕和嫉妒。一些男人为了能与她跳一支舞往往不惜等上很久很久;一些女士看见男人们都围着她去了嫉妒得眼睛发红。

    这种氛围无形中使她的身价得到了抬高,她也因此而变得有些矜持和傲慢了起来:不再是与什么人都跳,专择那种体面而英俊的男士;也不再是每支都跳,专拣那些新鲜的、旋律优美的曲子。

    渐渐,当一切都变得见惯不惊的时候,跳舞对她就流于了一种形式,而享受、过一种这样的生活才是主要的。于是,她便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观察舞厅这个小社会上。她常常坐在一些光线阴暗的、僻静的角落里,静静地观察着眼前的一切,心想:为什么世界上还有这样一群人,一天只知道享受和玩乐?老天爷为何如此偏心,将这些城里的男女们塑造得如此俊美和漂亮?尤其是小伙子们,他们一个个看上去都是那样的英俊、潇洒、风流和聪明,与农村的简直迥然不同,使人有时候不得不洞开心扉,心有它想。有时候,她禁不住象这样想:黄牛如果是有他们那样一半就好了。她喜欢这个地方,也喜欢这儿的人,但愿能永远生活在这里,与他们朝夕相处。

    一天下午,她正在象这样想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响起在耳畔:“喂,你好?”

    她抬起头来,透过半明半暗的光线看见面前站着位青年,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西服,面貌英俊,身材修长,个子高高。

    “怎么,不认识了吗?”青年问。

    她觉得这声音好象有点儿熟悉,面貌也似曾见过。

    “我们还一起跳过舞呢。”青年说。

    经提醒,魏珍珍终于记起来了,这就是曾经教她跳过舞的那个青年,她对他还留有印象。于是她说:

    “哦,我认得你,记得你。”同时将身子挪了挪,给他腾出了块地方来。

    青年大方地在她身旁坐下了。

    珍珍问:“从那次你教我跳了舞之后怎么一直就没见到你?”

    “我是个耍公子,几天在这里耍,几天在那里耍,你当然不容易见着。”青年说。

    “‘耍公子’?”珍珍对对方将自己这样比喻很是不解,于是问。

    “是的,耍公子。”青年说,“我没有职业,也不想工作,一天都在耍。”

    珍珍对这话很感兴趣,因为在她看来人人都是要劳动的,除了那些还在读书的孩子和已经丧失了劳动力的老人。因此她问:

    “一天都耍?你靠什么生活?”

    “靠我父亲啊。”青年说,“他很有钱,开了一家服装公司,生意兴隆,财源滚滚,所以,我工不工作、劳不劳动也无所谓。”

    “我知道你们城里人都是这样。”珍珍脱口而出。但刚说完,她就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

    “你说什么?‘你们城里人’?”青年对珍珍的话颇感意外,问。珍珍赶紧掩饰说:“我是说在这城里有很大一批像你这样的人。”

    这话比较巧妙,将珍珍刚才的失言掩饰了过去。青年听后说:“城里确实是有一批这样的人,但也不太多。”说到这儿,青年转向了另一个话题说:“没想到才没多久你的舞就跳得这样好。你进步真快。”珍珍问:“你怎么知道我跳得好?”

    “我一直都在注视着你哩。真的,你现在跳得好极了。”青年再次夸奖说。

    珍珍顿时有了一种舒心的感觉。这是她第一次听见一个陌生男人夸奖自己,并且还是个城里人,一个英俊的青年。她脸红红地说:“看你夸的……我这才是在学啊。”

    “才学跳舞就有这样的长进,时间长了你的进步还会更大。”

    这话多么悦耳,魏珍珍的脸上顿时就飞起了两片红霞,心里高兴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最近常来舞厅吗?”青年又问。他的语调既热情又亲切,使珍珍感受到了一股暖意。她轻声细语地回答:“是的,常来。”

    “跳舞容易上瘾,刚开始还不觉得什么,一旦产生了兴趣就天天都想跳。”“可不是。”

    “但时间长了也会生厌;这符合人的本性——喜新厌旧。”

    摆谈间,一曲完了,接着又响起了一支旋律优美、节奏明快而急促的“伦巴”舞曲。青年将手伸向魏珍珍,站起来说:“我请你跳一支。”

    珍珍也乐意地将手伸给了青年。他们一起下了舞池。

    青年舞技娴熟,他不仅教珍珍“转圈”、“穿花”、“绕手”,而且还教了她很多漂亮的造型动作。珍珍的“伦巴”虽然也跳得不错,但比起青年来却还差些。她努力地跟他学着。

    “伦巴”结束了,很快又响起了一支“快四步”舞曲,但珍珍对“伦巴”却显得意犹未尽。青年善解人意,将她领到舞池的一角继续跳“伦巴”。

    整场舞会,他俩都在一起跳着。舞会结束时,他们随着人流出了舞厅。日光下,珍珍看见这是个身材高大、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衣着讲究的美男子。分手时,青年约她明下午还来这儿跳舞;珍珍欣然答应了。

    她觉得这是自跳舞以来过得最最愉快的一个下午,青年留给她的印象也是所有跟她跳过舞的人中最深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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