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女频小说 >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正文 雪之华

    这个冬天,皇储即将大婚,殖民地的税收改革亦缓缓拉开序幕。后者虽不如前者引人注目,却是当年帝国决策核心关注的焦点。长居榄城的靖王因此返京,为咨询委员会提供意见。然而,毕竟很少有人会去关注报纸的政经版,而一家报纸想要热卖,只需要在头版刊载未来皇妃的照片就够了。

    何锦书出身中产家庭,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却没有任何贵族头衔,这无疑给人们注射了一剂强劲的兴奋剂。她穿着白大褂的照片被几十家报纸转载,她的博士论文的下载量跃升到了数据库的首位,甚至超越了这年的诺奖得主。之前皇室的种种负面新闻被忘记了,皇宫在源源不断地收到民众自发寄来的礼物。还没有嫁入皇室,她已经在那个暗流湍急的家里稳稳立住了脚跟。

    绝大多数主流舆论很喜欢她,认为她和皇储是天作之合,有媒体甚至称未来的太子妃为“吹入皇室的一阵清风”。尽管后者被反对派斥责为宫廷弄臣,但这其实是民意的主流。

    清新,美丽,有聪明的头脑,何锦书像是一朵含苞已久的百合花,在宣化五十八年底的媒体上,在亿万目光狂热的注视下,静静地开放了。

    刚刚公布婚讯后的几天,锦书足不出户,很体会了一把大家闺秀的感觉。

    在绮园为白雪覆盖的小小院落里,她只要打开电视,几乎在每个频道都能看到对自己淋漓尽致的各种评论分析。她出身平民,却把储君迷恋的非卿不娶,这件事本身就够八卦杂志养活一批人了。起初她还看得愤愤然,后来便连电视都懒得开。有这个时间,她宁可去泡一壶茶。

    至于沈斯煜和祁令怡当年经历的是怎样的煎熬,她倒是明白了。

    嘉音白天基本都在绮园,除了看自己的书,就是陪着锦书进行各种训练。她放寒假了,闲极无聊,和锦书的共同语言还多一些。沈斯晔忙于公务,只有晚上才能来看她们一眼,顺带接妹妹回家。在皇太后派来的女官全程陪同监督下,他能安慰她的,只是一个发乎情、止乎礼的吻。

    虽然嘉音会帮他们打马虎眼、把女官支开,但小伎俩用几次也会不灵光,肌肤相亲就更不可能。好在锦书是初尝云雨,并不很想;沈斯晔就郁闷的多。

    有一次他在无人的角落,把她压在墙上狠狠的亲。锦书有点恼他不知体贴,冷如冰霜了两天;后来忽然意识到,她要示威的人每天只有宝贵的半小时能来探望,这气赌给谁看?

    采用案例教学法的礼仪课一般在午饭后开始。

    “屈膝礼是宫廷里最常用的礼节。今天您做这一练习。宫中最首要的就是尊卑贵贱之分,定分才能止争。”女官看着穿着及地长裙、端坐在高背椅子上的何锦书,暗暗点了点头。“当然,您日后是皇储妃,需要您去行礼的人并不多。如果是觐见太后和陛下,他们没有主动说话,您只需要行屈膝礼即可。如果只是在路上遇见,行礼之后侧身让开。等陛下走过去看不见了,您再离开。”

    “殿下虽然是您的丈夫,但更是您的主君。正夫妇之道,才能交天之正气,润地之物生,感民之教化,树国之根本,垂范于天下,昭示于万民……”女官看向一脸茫然的何锦书,知道她没听懂,只好说,“总之,您见到殿下也需要行礼,并且要格外恭敬。”

    锦书听的一阵头晕,默默的记下来。女官看向在一边犯困的嘉音,严肃的面上难得露出了淡淡笑容。“公主,可否来做个示范?”

    嘉音打了个呵欠,依言而行。女官满意地颔首:“非常标准。小姐请起身练习一下——站起来时身体不要前倾。眼睛不要乱瞟——背挺直!很好,再练一遍。下颌稍微低一点。肩膀放平。”

    “对,不要动。假如陛下没有回答,您就需要保持这个姿势不动。”

    “陛下让您退下的时候,切记您不能直接转身,要倒退到门边。后退的时候注意一点,别撞到什么。眼睛看着地面。不管陛下有没有注意到,您出门前都需要再屈膝一次。现在假设陛下坐在这里与殿下交谈,您要告退离开,但是陛下没有注意到您,该怎么做?”

    这时候,门边忽然有人冷冷说:“那就走。”

    “殿下!”

    女官连忙行礼如仪。沈斯晔大步走进来,脸颊因为室外严寒有些发红,不知在门外听了多久。听见女官警示的咳嗽,锦书无奈地站起身。不过是放低姿态,她还可以忍。

    沈斯晔眉头一跳,疾步走近,把刚屈膝下去的锦书一把拖起来。“你不用给我行礼!”

    他的声音有些生硬,显然是生气了。锦书还没想明白他这是发哪门子邪火,想抽走手,沈斯晔却像螃蟹钳子似的抓着她不放。女官们面对皇储的怒气有些畏惧,锦书讶然地软语唤了他一声:“……阿晔?”

    沈斯晔不动,眉头隐隐含着沉沉乌云。锦书默默地咀嚼着他方才冲口而出的那句话,心里升起微微的酸楚。微微定了定神,她环视了一眼房间。嘉音睁大了眼睛,紧张地看着兄长;两位女官面色变幻,沈斯晔还像一尊石像似的杵着,谁也不敢说话。

    那么,就只有靠自己了。

    锦书抱歉地看了看无辜受气的女官,轻轻摇晃着沈斯晔的手,柔声唤他:“阿晔,阿晔。”

    沈斯晔只是收紧了攥着她的手掌。锦书无奈,只好踮起脚尖,往他唇角送上自己的吻。

    她的主动示好向来是利器,沈斯晔略低了头回应她,眉宇间的沉郁渐渐化开。锦书很不习惯在外人面前亲热,脸全红了。未婚夫妇这样亲密,已经有违礼法。两位女官面面相觑尴尬不已,却也清楚锦书这回是“舍身解围”,一时间很是纠结。沈斯晔可不管这些,把锦书往臂弯里一夹,一言不发就往外走。

    “殿下!”恪尽职守的女官追了出来,“何小姐还要……”

    她看见皇储镜片上的冷冽光芒一闪而逝,屈服了。“……她还没换大衣!”

    这是好些天来,锦书第一次出绮园。她被沈斯晔裹上大衣挟持出门带到他的车上,那辆性能极好的车悄无声息驶出雪地,把玉树琼枝渐次展现在她面前。锦书却无心去赏雪。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她拉了拉沈斯晔的手,与他十指柔柔的交缠,静静等他说话。

    沈斯晔只是握紧了她的手。

    他其实极少对人发火,因为地位而生的克制更阻止他动气。但他站在绮园的窗外看着她,听到那些繁文缛节、看出她的一点无措,无名火气却蹭地窜了上来,掺杂着一点淡淡的悲哀。那一瞬间,他对敬重的祖母竟也生出了一丝怨气。沈斯晔闭了一下眼睛又睁开。

    “小锦,伯父伯母明天就要回国了。”

    锦书怔了一下,“嗯,妈妈也给我打过电话。”她的脸颊有些泛红,轻轻说,“我妈妈说,我总不能在你家准备出嫁,还是要回自己家里去。我家在春明门外那里有套房子,也不远。”

    沈斯晔只能苦笑。“好,我以后去你家看你。”

    不远处,苏家大宅积雪的巍峨屋顶已在树梢后闪闪发着银光。

    这是锦书第一次来到战功赫赫的铁血苏家。苏家没有绮园那些精致的山石树木,两行白杨树直直引出笔直的路,通向朴实无华的主楼。早有佣人出来接应,毕恭毕敬地把皇储和他未婚妻引进去。锦书在朔风瑟瑟里下了车,雪花飞卷起来迷了眼睛。她不由得抓紧了身边人的手。

    不知为何,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桃花眼的苏慕容。他和他的姐姐,与雄浑凝重的苏家似乎太不一致了。比之古都燕京,似乎还是炎热的榄城更适合他一些……

    正这样胡思乱想着,苏慕容就转出来了。

    “三胖,弟妹,好久不见!”桃花眼笑嘻嘻地说,“愚兄先预祝二位大婚之喜啊。”

    锦书不提防他上来就冒这句话,脸红了。沈斯晔瞪了发小一眼,没好气地说:“娴姐姐怎样了?我带小锦来看看她。”

    苏慕容闻言微笑。“姐姐恢复得很好,已经能自己下楼了。”他顿了顿,恨恨说,“不过姐夫不让。”

    谢朗臻在苏家住了半个多月,几乎是昼夜不停地陪护着产后虚弱的妻子,让苏家人对这个毛脚女婿改观了许多。但苏慕容与姐夫天生就八字不合,连带着对外甥都有点儿心情复杂。“伯母和嫂子都在后面忙,弘安有点腹泻,她们没法出来迎接,正在后宅迎候。”他装模作样地欠身。“请殿下见谅。”

    “姨母家务缠身,我哪敢乱打扰她。还有你少来这一套。”沈斯晔警告他,不轻不重地砸了发小一拳,随即一轩眉。“——弘安?那大胖小子都起好名字了?”

    谢弘安。锦书在心里慢慢咀嚼着这个初看平淡的名字,心生好感。苏慕容的嘴角抽了抽,欲言又止,最后叹气道:“……跟我来。”

    “……大胖小子?”

    沈斯晔盯着桃花心木摇篮里瘦小的男婴,一瞬间真是哭笑不得。

    谢朗臻得了儿子大喜过望,到处宣扬他得了个大胖小子,弄的人人信以为真,谁也想不到因为苏娴孕期反应严重、孩子又早产了半个月,这个凝结了苏谢两家血脉的孩子刚出生时,瘦弱的像是活不成了。

    当然以现代医学观点来看,这个孩子属于健康范围,但距离“大胖小子”实在有点远。沈斯晔俯身摸了摸婴儿皱巴巴的丑脸蛋,心里有点不厚道的嫌弃。

    偏偏这时谢朗臻得意洋洋过来,还一脸臭显摆,逼问皇储对他儿子的赞美。沈斯晔词穷了好一会,才讽刺道:“唔,是个小胖子。谢小胖。”

    然后,这个带着点讽刺意味的绰号“谢小胖”,就伴随了小小的弘安一辈子。沈斯晔并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女儿会和这个男孩子有一段缘。

    因为血缘过近,谢小公子最终也没有娶公主为妻。但他和未来女皇一家的友情,一直持续到让后世的史学家都觉得惊叹。

    在历史的那个关卡,弘安后退了一步,却守护了他的公主一生。

    卧室里,苏娴的脸色有些苍白,精神却还好。谢朗臻不让她起身,她只好坐在卧榻里见客人。她笑盈盈地看着沈斯晔和锦书,问了些婚礼的准备,又让女仆把孩子抱过来。苏娴含笑把小小的襁褓递给锦书:“来,抱一抱。”

    锦缎襁褓刚落到怀里,就觉得异乎寻常的轻。锦书小心翼翼地抱着初生的婴儿,一时有点难以适应。她抱过沈斯煜的儿子佑琨,那是个真正的大胖小子,她抱着佑琨一会儿都觉得吃力。但弘安是那么轻。她低头吻了吻婴孩的脑袋,心底有点软软的悸动。她并不知道那是母性。

    谢朗臻一直小心地监视着她,这时微微一笑。“何小姐,觉得怎么样?”

    “宝宝很可爱。”差点把“似乎不如佑琨胖”说出口,锦书心虚地笑了笑。“谢先生喜得贵子,一定很高兴吧。”

    沈斯晔有点惊讶地看见,犹如被一束阳光照亮,谢朗臻竟然发自内心地微笑了。

    他忽然嫉妒起来。

    锦书与苏娴聊了一会,又被沈斯晔带去见了苏韫夫妇,离开苏家时已经将近夜晚。苏夫人留他们用晚饭,被沈斯晔婉拒了。苏家正人人忙碌,他不想添乱。

    锦书得了苏夫人送的一件沉香做见面礼,这时正安静地走在他身边,把有点凉的小手插在他的大衣口袋里。他轻捏了一下她的手心,锦书悄悄笑了,向他靠近过来。

    苏慕容反正也闲赋在家,便把他们送出中门,刚推开玻璃门就赞叹了一声:“燕山雪花大如席啊——我说你们留在我家过夜吧,内环这会儿非堵死不可。要不你俩恐怕就得走回去了。”他啧啧赞叹,“要不是有约会,我就请你们吃涮羊肉火锅。再喝点小酒,该多好?”

    沈斯晔倒是想夜不归宿,但他得顾虑锦书。苏慕容善解人意道:“或者去我那边休息一会,等雪小一点再走,这样也不用惊动伯母她们。怎么样?”

    沈斯晔看看弱不禁风的锦书,只好同意了。

    苏慕容的住处是半独立的一座三层小楼。风雪夜里只看的清楼宇轮廓,但锦书恍惚觉得,这座楼比东宫还要高大许多。一进门,风格明显与清正严肃的本宅不一样了。这是一个花花公子的房间。

    有趣的是房间穹顶刷成蓝色,用绳子高高低低垂下来各式各样的飞机模型。这里的主人似乎还留着未泯童心。锦书正在饶有兴致地打量,忽然听见沈斯晔说:“这个你还留着?”

    他拿起了一架显得稚拙的铁皮飞机,托在手肘上,指腹小心翼翼地擦去了机翼的灰尘。苏慕容正在酒柜边挑酒,闻言回头看了一眼,笑了。“当年一起做的嘛。”

    他终于挑好了一瓶酒,拿出了三个杯子。“来,我敬你们一杯。”

    沈斯晔也笑了,为锦书拿起她那杯酒。苏慕容平举着杯子,微笑道:“伉俪情深,百年好合。”言罢一饮而尽,眼睛愈发晶亮。锦书嫣然一笑,轻轻说:“谢谢。”也将酒喝了。

    沈斯晔不太放心地看了眼锦书,见她只是脸颊酡红,才放了心。苏慕容又为自己倒了酒,与发小一碰。这次不待他说话,沈斯晔已主动道:“慕容,给我当伴郎吧。”

    苏慕容眼睛一亮。“伴娘是谁?是不是弟妹念书时的室友?可以可以!”

    沈斯晔不冷不热道:“梅特夫斯基小姐比她高,比她身材好,比她金发碧眼,你说呢?”

    锦书恨得掐了他一下。苏慕容笑的几乎呛咳起来,连连摆手道:“弟妹啊这话可不是我说的,你们自己的矛盾自己解决。我今晚不回来了,还有美人等着我跋涉风雪去相会呢。楼上有客房,保证绝没人打扰。”

    他刚出门一步又转回来,指了指楼上。“楼上那些婚纱别介意啊,我女友是婚纱设计师,暂时把她的作品放在我这里准备义卖。弟妹不介意的话可以试试,我觉得都不错。三胖你今晚上有眼福了——”

    沈斯晔暴躁地冷冷道:“不想死就滚。”

    苏慕容立即奉旨从自己房间滚了。

    像八哥一样聒噪的苏三公子一走,房间里霎时安静了。沈斯晔也不是真心生气,端着杯酒,有点感慨地把飞机模型一架架看过来。

    十几年的时光在这个风雪夜缓缓拂去风烟,他仔细地看着那些铆钉、铜扣、笨拙的油漆划痕,眼睛竟然有些潮湿了。胸中淡淡喜悦的情绪翕动着,把回忆之河填的很满。他有至交,有女人,杯中有好酒,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听见身后的楼梯有脚步声,沈斯晔也没回头,招手道:“小锦快来看,我十岁的伟大作品!”

    半晌没听到回答。奇怪地回过头,沈斯晔的呼吸忽然顿住了。

    锦书穿着洁白的纱质婚礼服,鬓边别了一朵小小的银色玫瑰,静静地站在楼梯上。

    她双颊酡红,眼里微微带着一点迷离,提着云雾般的雪白裙摆晃晃悠悠地走下来。这竟是新娘的装束了。她要做什么?沈斯晔呆站在原地傻看着她,脑子一片空白。

    锦书向他走近。走了几步,像是觉得不舒服,她索性把高跟鞋也甩了,赤着脚走过光洁的石材地面,一缕碎发在鬓边飞起来又悠悠落下。她依到他胸口,乌黑的眼眸仰望着他,有点梦呓似的低语:“阿晔,我好看么?”

    “好看……小锦你喝醉了。”

    沈斯晔叹了口气,想起了锦书当年糟糕的酒量,怕她腿软跌倒,赶紧把她搂在怀里。

    婚纱是抹胸式样,白纱和刺绣没有遮盖起玉瓷般的肩膀。沈斯晔觉得自己的心跳怦怦急促起来。偏生锦书有点不安分,在他怀里蹭了蹭。“阿晔,我嫁给你要穿大红衣服,对么?”

    沈斯晔一愣,点点头。凤冠吉服是多少少女的梦想,他亲自去看过完工的礼服,大红云锦上凤凰于飞,耀眼的似乎能展翅飞翔。他暗自期待着锦书穿上这一身很久了。

    “可是那样你就不能给我揭面纱了,我们也不能交换戒指……”锦书忽然气恼起来。“阿晔,我不喜欢大红色,我压不住,粉红都好看一点!”

    沈斯晔无言以对,心想真是粉红色就糟了。

    明显喝醉了的锦书还在他怀里咕哝。“我喜欢白婚纱,白的,白的,我要抱着一捧风信子,我还要你对我说你愿意!……”

    沈斯晔抱着醉态可掬念念有词的锦书,又好笑又有点难过。果然是每个女孩子都会憧憬自己的婚礼,满脑子医学的何锦书也不例外。她从没对他说过她梦中的婚礼是怎样的。现在看来,该是充满圣洁色彩的那种——来宾不多,只有最亲密的家人和朋友,她的裙子像云朵一样蓬松洁白。双方的父母都慈祥地笑眯眯看着孩子们,他们交换了刻着名字的戒指,在管风琴的悠扬伴奏里,甜蜜的接吻。

    但事实是,她得在三千多名贵宾的注视下,顶着沉重的凤冠走进皇宫。那天唯一的颜色就是代表正室尊贵地位的大红。先国礼后家礼,新婚翌日她要作为新媳妇给公婆跪下敬茶,三天后还得去太庙,把她的姓氏正式添在沈斯晔的名字之后。在家谱上,她只是“何氏”。

    这一切都与锦书的憧憬背道而驰。

    锦书细细的胳膊缠绕在沈斯晔的脖颈上,藤萝一般柔软缠绵。她用有点迷蒙但还清亮的眸子盯着他,轻轻说:“阿晔,你要不是你,该有多好……我爱你啊……”

    她把脸埋在他心口,落了几滴泪。于她而言,这只是醉酒后无意的情绪展现;但对清醒的人,这些话像钝刀子一般,磨得他心上一阵阵的痛。

    但锦书似乎没有这些痛苦,她的泪水还在眼角,却已经很快乐地把温热的唇贴在他面颊上,“阿晔,阿晔,你猜我是谁?”

    沈斯晔再心酸也忍不住笑了。这是酒精开始二次作用了么?“你是谁啊?”

    她嘻嘻笑起来,眉眼里满满都是娇俏动人。“我是你的新娘啊!”

    ……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沈斯晔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他只记得那朵挽住长发的玫瑰掉到了地上,柔软洁白的裙摆散了开来。再睁开眼睛,已经是翌日的清晨六点。

    他闭上眼睛又睁开,锦书还乖乖睡在他臂弯里,颊上的嫣红仍未褪尽。他愣了一会儿,忽然抬手在自己额上狠狠砸了一拳。或许是有所感应,锦书的睫毛颤了颤,慢慢睁开了眼。看清上方他的脸时,她吓了一跳:“阿晔?”

    很好,总算酒醒了。

    沈斯晔舒了口气,不知怎的,又有点遗憾。锦书还没彻底清醒,喃喃道:“这是在哪里?我怎么……”她忽然低低的惊呼了一声,两腮红的像是能滴血出来。

    没力气起身,锦书只得窘迫的别过脸去,低声说:“阿晔,帮我穿衣服。”

    沈斯晔觉得有愧,老实照办了。锦书默不作声地让他伺候着穿戴整齐,由他搂着下楼。苏慕容还没回来,果然如他所说,一夜都没人来打扰。他们悄无声息地出了苏家,雪早就停了,朝阳从云层后探出半张脸来。

    锦书上了车就闭目养神,脸色有点苍白,也不说话。沈斯晔战战兢兢扭头看她,锦书苍白的脸上黛眉微微蹙着,像是在忍耐着什么。他犹豫了三番五次,想到“再不道歉她要悔婚了”之后,终于鼓足勇气说:“小锦,你听我解释好么?”

    他满含羞愧的为自己的荒唐讷讷解释着,正要发毒誓说以后没有她同意绝不碰她,锦书忽然有点讶异地睁开眼,还揉了揉太阳穴:“阿晔,我刚刚好像睡着了……你在说什么?”

    沈斯晔一愣。

    “以后再也不喝酒了,宿醉之后头痛。”她半是撒娇地说,“阿晔,我饿了。”

    然后,沈斯晔犹如被上了发条一般,老老实实让司机停车,下车去路边老字号买了一碗小馄饨,带回车里,一匙一匙喂给锦书。馄饨是三鲜馅,乳白的高汤里漂浮着蛋皮丝和虾皮葱花,很烫。冒着香味的热气袅袅飘散,锦书的脸色渐渐恢复了红润,然后推开他的手:“不要啦,饱了。”

    “比猫吃的都少。”

    沈斯晔看了眼碗里剩下的半碗馄饨,嘀咕了一声。再抬头时,锦书漆黑灵活的眼珠儿正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轻言细语地问:“你那会儿对我说,你在后悔什么?阿晔?”

    本想蒙混过关的沈斯晔傻了。

    他的手忽然被一只纤细的小手握住。芬芳温热扑进耳朵,是锦书在他耳边软软的呢喃了一句。他看见她的眼睛里盛着爱情和淡淡的笑意。

    “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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