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小说 > 百尸夜行

第12章:我吃了自己的女朋友

    离开那家私人会所之后,我和张三坟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开着车原路返回。

    回到事主家里的时候,邵帅还在守着棺材和尸体。我们把这件事跟邵帅简单的说了一下之后对方就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提醒我俩,这件事千万不要说出去。

    鬼害人的事情并不罕见,总有一些阴魂厉鬼为了报仇,不计后果去祸害活人。关键是程耀鹏这人不简单,背后还有一些专门贩卖零件的续命者在。

    倘若被他们知道有驱魔人在暗中作怪,难免会出现一些必要的麻烦。

    今天晚上,程耀鹏死了就死了,女孩也能安心下葬,哪怕是堕入十八层地狱也是她的事。若是死不了,女孩也会出一口气,剩下的因果,等来世再解决。

    我们要做的,就是今天晚上等一夜,第二天就安排女尸去火葬场火化,这是我们的工作,也是我们的职责。

    那时候我和张三坟都不知道,这件事在以后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程耀鹏身后的续命者还是找到了我们头上。

    当然,这是后话了,这里暂且不提。

    事到如今,这里的事情其实也就告一段落,只等女孩回来后,就能安安稳稳的下葬了。当下我和张三坟就告别了邵帅,开车返回石家庄。

    在返回去的时候,张三坟再三告诫邵帅,堵不如疏,对付阴魂厉鬼,不要一味的强行镇压,有时候让它们发泄出来,反而会效果更好。

    还有就是,如果程耀鹏真的死了,特案处的人过来询问,只管让他们来石家庄就是。

    在特案处这边,我们还是有很强硬的关系的。

    同样,邵帅也再三嘱咐我们,关于程耀鹏的死不要告诉任何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反正我们商量到了半夜才分开,只求这件事能完美解决。

    从衡水回去之后,天已经快亮了。我和张三坟一夜劳累,却没有丝毫睡意,干脆就自己弄了点小菜吃吃喝喝。

    直到天亮之后,邵帅才发来消息,说程耀鹏昨天晚上上吊了,被人发现的时候,脖子几乎都要勒断了。

    至于那具无法抬起来的女尸,也被邵帅拉去火化了,按照横死之人的下葬方式,邵帅也安排的井井有条。

    其实这个结果已经算是比较完美了,反正程耀鹏死不足惜,命该如此。

    只不过张三坟却微微叹气,说,程耀鹏死的诡异,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有厉鬼索命。倘若续命者也有这方面的关系,八成会招魂问路。

    张三坟的担心不无道理,不过我却笑了,说:“老张,续命者这个名头,听起来挺唬人,可说白了就是一个犯罪团伙。这群人平日里伤天害理,哪怕是都死绝了也是为民除害。他们若是问出来了主意是咱俩出的又能怎样?咱们连蒙古僵尸都抓的了,还怕一群亡命徒?”

    我总是笑话张三坟思虑过多,没有年轻人的朝气。在这个世界上,最无法无天的其实就是驱魔人了,我们懂阴阳,知生死,能趋吉避凶,又身经百战。

    一群犯罪团伙,哪里比得上从死人堆里打生打死的驱魔人?

    张三坟也笑了,说:“知道了,就你年轻!我是老头子!赶紧睡你的觉去吧!”

    我俩说笑了几句,然后各自回房休息。可能是因为昨晚上的奔波劳累,我很快就睡着了,直到外面老张砰砰砰的敲门的时候,我才醒过来。

    老张知道我有起床气,所以很少喊我起来。这次敲门的声音如此急促,立刻让我警觉起来,肯定是出事了。

    一想起可能有事,我的起床气顿时消散一空。当下我匆匆穿好衣服,刚打开门,张三坟就急促的说:“老何,出事了,快收拾东西,跟我去出个活!”

    我随口问道:“什么活这么急?”

    张三坟说:“有个男的,把自己女朋友给吃了!”

    我吓了一跳,脱口而出:“卧槽?”

    张三坟很郑重的点点头:“没错,真的吃了,连皮带肉,连内脏带鲜血,吃了足足半个月!那家伙现在跑了,我刚接到特案处的委托,赏金十万,但是要活的!”

    我一听十万的赏金,瞬间跟打了鸡血似的,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的,去赚钱!”

    几分钟后,我和张三坟就背着战术背包跳进了车,张三坟一边开车,一边跟我说了一下事情的始末,也好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这次被抓的人姓宫,是一个销售员,咱们暂且称他为宫先生。

    要说宫先生做的是保险销售,就是那种见面就问:亲,买保险吗?死了能赔偿的那种!

    其实保险这东西是好东西,毕竟人的一生之中谁能没个意外啊。但是架不住销售保险的那群人实在是良莠不齐,所以才会给人带来一种很厌烦的感觉。

    当然,这是题外话,咱们先说宫先生的故事。

    宫先生这人属于内向型,也不知道怎么就进了卖保险的行业,因为他性格的原因,导致宫先生的销售业绩很差,过的也一日不如一日,属于社会上那种很不得志的年轻人。

    却说宫先生有一个女朋友,是他大学里就开始交往的。

    两人的恋爱谈了得五年了。从大学毕业后就在北京拼搏,只不过五年了,宫先生仍然一事无成,一对情侣,赚的钱加起来也不到六千块。

    说真的,六千块钱在北京,基本上算是最底层的。两人光房租一个月就要四千块钱,吃吃喝喝,生活用度,基本上剩不下多少。

    偏偏宫先生的女朋友毕业后接触到了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一心想要融入大城市,融入上层人的社会之中。见的多了,女朋友的眼界也就高了,再看宫先生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男朋友越来越没出息了。

    一旦女朋友觉得自己男朋友没出息,冷言冷语就多了。张口闭口就是人家的老公怎么怎么样,自己公司的主管多么多么优秀,自己闺蜜的男朋友现在又混的多么多么好……

    男人的自尊心都很强的,女朋友说的这些话绝对是杀伤力强大的核武器。要是换成一个有脾气的男人,说不得就得跟她吵起来。

    可宫先生知道自己没本事,也不敢还嘴,只能每天变着花样的来哄她开心。

    他越是这样做,女朋友就觉得宫先生越没本事,只知道花言巧语,不但没有感动,反而变本加厉的冷嘲热讽。

    正应了那句话,她爱你的时候,你的缺点都会是优点。她不爱你的时候,你对她再好也不会有半点作用。

    后来有一天,女朋友彻夜未归,宫先生打爆了电话,却一直关机。宫先生以为女朋友出事了,匆匆的跑去她的单位找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自己的女朋友被一辆开着兰德酷路泽的男人接走了。

    那天晚上,宫先生抽了好几盒烟,彻夜未眠。

    等第二天女朋友回来的时候,她的手指上多了一枚戒指。

    张三坟说到这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一个郁郁不得志的青年,头上顶着一大片呼伦贝尔大草原,绿油油的。

    宫先生的女朋友也是一个心肠坚硬的女人,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彻夜未眠,地上满是烟头,倒也没生气,张口就说,姓宫的,咱们分手吧!

    宫先生抬起头来,说,我能把我的全部都给你。

    女朋友冷冷的回了一句,说,你存款加起来不到一万,房子没有,工作一般,就算你把所有都给我,又能有什么?连我手上的一枚戒指都比不上。

    宫先生说,可是我还爱你啊。

    女朋友面无表情的说,可是我却不爱你了,就这样,大家好聚好散。

    说完之后,女朋友就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转身就走。

    我不知道宫先生当时到底是什么感受,反正我听起故事来,倒是挺为他觉得不值的。一个不能跟自己共患难的女人,就算是勉强在一起了又能如何?迟早都是要分开的。

    不过宫先生不这么想,或者说,每一个被爱情左右的人都不会这么想。用宫先生的原话来说:你们不懂,那种感觉,就像是你的世界一下子变成了灰色的那种。

    于是宫先生下决心要挽回自己的爱情。

    要是普通人说挽回爱情,无非就是甜言蜜语外加砸钱了。女人都是感性动物,你对她好了,说不得脑子一人就又改变主意了。

    开始的时候宫先生也是这么想的,什么甜言蜜语,每天送花,送早餐。死皮赖脸,尊严全无,就是想要挽回这个持续了五年的爱情。

    可谁知道,女朋友铁了心要跟宫先生分手。为此甚至还当着宫先生的面跟新男友接吻,秀恩爱。那个新男友见宫先生这个老屌丝太烦了,干脆找来了几个人,把宫先生给暴揍了一顿。

    而且暴揍宫先生的时候,女朋友就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等宫先生被打的奄奄一息了之后,女朋友才过来说,你以后别缠着我了,我想要的,你给不了。

    宫先生吐出嘴里的血沫子,说,可你就是我的全部。

    新男友听到宫先生还嘴硬,又踹了他的嘴巴两脚,连牙齿都踹掉了两颗,然后就带着一帮爪牙扬长而去。

    那天晚上,宫先生不知道是怎么回家的。

    所谓哀莫大于心死,我想这个时候,宫先生的心已经死了吧。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