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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64

    最后,那封信被张一鸣仔细的保存了起来,单独放在一个精巧的盒子里。做完了这一切,张一鸣忽然觉得,这个像不像一个小小的棺冢?

    用力的抹了一把脸,使劲的眨巴了下眼睛,张一鸣才觉得不好。眼睛大概肿了,这下,自己怎么出去?而因为想到这个,张一鸣才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这信是给了好多人看过的,就是自己那个小婶婶,张一鸣也可以肯定地说她一定看过,那会不会有人觉出些什么来?

    张一鸣读了那么就那么多遍,这信里头的话,都已经可以背下来了,仔细想想,好像是没什么能让人怀疑的。就算是开头的想你,和最后那个想你,也应该没什么事情,好朋友之间也能想念啊。而且,看也看了,现在才担心,有什么用?甩甩头,就把这些都扔在了脑后。仔细听听外头没什么声音,才开了门偷偷的溜了出去。先到卫生间好好地洗了把脸,才溜出大门,在大太阳底下晒晒,哪怕是被路上的人看见哭后的样子,也不能让家里人看见。

    最后,到底家里人有没有发现自己哭过,张一鸣也不知道。就是小婶婶,虽然看着自己想要说什么,可最后还是没有说,虽然眼神有点儿奇怪,但张一鸣也只当没有看见,该问好就问好,该说谢谢就说谢谢。

    大学开学了一阵子后,复旦校园里还是有了个不小的传言,说是经管851班有个很漂亮的小男孩,真的是小男孩子,年纪很小的。这一下,就引起了不少人的好奇。张一鸣就被迫成了大熊猫了。不过,这些,张一鸣也没觉得什么,反正大家也没有什么恶意,而且,看着看着,也就习惯了。不过,真正的让张一鸣觉得有点儿吃不消的是,班里女生那澎湃的母性热情!

    这也就是说,张一鸣极受女同学的喜爱。这放在任何别的男同胞的身上,都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可是到张一鸣身上就变了味道。女同学们个个是大姐姐,现在有没有两大保镖护着,这各种关心爱护,真是让张一鸣消受得差点儿要哭。同班的还算好,那些师姐们就厉害了,经过了大学自由风尚的熏陶,这些女孩子也就奔放率性一些,于是,张一鸣被搂抱,被揉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还好,还没有新世纪那么开放,张一鸣的脸还是没有人捏捏亲亲的。

    这些,也从客观上让张一鸣成了一个用功的学生,除了课堂上,寝室里,剩下的就是图书馆阅览室了。这些地方,大家还是要遵守纪律的,不能太嬉闹了。而且,班上的活动,张一鸣是能不参加就不参加。至于大学生舞会,这个不用张一鸣推辞,女同胞们就不许他去,理由是他太小了,不能进舞厅,不能让别人乱吃豆腐。渐渐的张一鸣也习惯了,并且开始享受起这样的生活。不是很好吗?最起码,不用担心桃花劫。既然这辈子已经明确了自己的性向,就不要拖累人家女孩子了。

    只是,张一鸣没有想到,他在大学里头逃过了桃花,在家里,却被人家惦记上了。还是张一飞干的好事。现在还是六天工作制的,只是大学里头相对轻松点,所以每次张一鸣周六上午上完两节课就逃回家吃午饭了。而有一次,就碰上了张一飞课后活动带回家来的女同学。

    不久,张一飞的班上就传遍了,他有一个又漂亮又聪明已经是大学生的哥哥。然后,张一飞因为家里地方大,就成了周六课后活动地点。而那些小女生的眼光就闪啊闪的。就连张一鸣躲回自己的书房,都会被张一飞苦着个脸央求出来,说是让他指点他们课后实践活动。

    还好还好,现在才八十年代,只是被看看而已,张一鸣只能这样宽慰自己。

    日子就这样多姿多彩的过着,张一鸣的心情也因为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变得开朗了起来。而与冯国庆之间,总是雷打不动的一周一封信。张一鸣的信还算是内容充实的,有时候是课堂上的一个笑话,有时候是读过的一本书,还有时候是张一飞的小女同学,总之,生活中的种种,都可以让他写给冯国庆,让冯国庆也体会着他现在的生活。可是冯国庆的信就简短又单调多了,除了说馒头很硬,面条太软,饺子没有馄饨好吃,菜太咸也不放糖,糖醋小排只能算是酸醋小排等等鸡零狗碎的,其他一点儿也没有。

    一开始张一鸣还疑惑过,就放缓了通信的频率,没想到冯国庆的信就追问上了,有时候张一鸣写短了,冯国庆也会指出,让他下回补上。弄得张一鸣有点儿好笑,这难道也要有个量的说法?慢慢的,张一鸣就品出味来了,难道是因为纪律部队,很多东西都是保密的,所以不能写?虽然想象不出冯国庆现在的生活到底是怎么样的,可自己上辈子好歹也看过一些军营的电视剧,军校和军营就算是不一样的,可是也应该又枯燥又劳累的吧?没来由的,张一鸣就觉得心疼。再看看冯国庆的来信,怎么都觉得有种苦中作乐的味道在上头了?而相应的,张一鸣的信就变得更长了,内容也更加充实,想着也让冯国庆感受一下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

    不过,也是因为这样,张一鸣写信时竭力避免着对时事的评论,报纸上电视里的正经东西,他一点儿也不写。他不知道,这两人的通信会不会被审查的,还是小心一点儿才好。自己也不要因为一时管不住手,写了些对现在来说还是激进的话,影响了冯国庆的前程。

    张一鸣并没有发现,渐渐的,每周等着冯国庆的信,通过那些简单的字里行间来挖掘冯国庆的近况、心情,已经成了他生活中的一个习惯了。而他自己,到哪里,都是习惯带着信纸,想到什么,就写上两笔。这一封封的,哪里还能说是信,已经是生活随笔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我的时速慢,一小时也就一千个字,而且我也习惯了2000-3000一章了,真要是都放在一起了,6000字就得六个小时。而且,通常,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一气儿的码字。对不起了哈,劳驾各位多多刷刷。

    其实,这文写到这里,我是以极大的努力坚持的,因为这个成绩太惨淡了,我从来没一篇文是这样的。只是既然已经开了头了,就坚决不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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