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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凯瑟琳·格兰菲尔

    “啪嗒”,一只握着大斧的手掉落在地上。

    皓月当空,寂静的山林中,一家小小的客栈,亮着对于黑夜微不足道的灯火,里面传来一声惨叫。

    “噗哃”一条差不多一丈高的壮汉跪倒在地,左手握着喷着血的断肢,汗珠伴着血珠啪嗒嗒滴落,脸上的肌肉扭曲着“呜哇呜哇”地发出痛苦的呻吟。旁边,坐着一个戴斗笠的人,垂下来的黑纱挡住面容,桌上放着一把普普通通的,没有出鞘的剑。

    那人端起桌上的碗,嗅了嗅“店小二,过来!”

    “客...客官...有啥吩咐...”

    “这碗水,里放了些不该放的东西,给我换一碗。”

    “好...好嘞...”小二慌忙从桌上端起碗,匆匆钻进不远处柜台旁的门帘。

    “好快的剑,好快的剑啊...”一个相貌堂堂,留着络腮胡的男人,拍着戴着各种宝石戒指的双手,一身黑色绸子做的衣裳甚是考究,腰间挂一把刃长约一尺的短刀,刀鞘也镶着宝石,只见他不紧不慢地踱步到斗笠人座旁,坐下。两个小伙小跑着过来,搭起那壮汉,跌跌撞撞上了二楼。

    “客...客官...水给您换上了...”小二颤着手把碗放下,三步并作两步又缩回到柜台后面的房间。斗笠人端起碗嗅了嗅,一饮而尽。

    “一把破铁剑,竟然能做出如此漂亮的切口,不简单呐。”络腮胡拾起断手,仔细端详了一阵,“啪”又扔回到地上。

    “嗡”一声清脆的响音,腰间佩刀插在桌子上,刀刃两旁,躺着一只被劈成两半的苍蝇。

    “乌兹钢所铸,真是把好刀,你用刀的速度和技巧也非常高明,不过你这是想表达什么意思不妨直说,我这人不大喜欢含蓄,而且还要赶路,不想消磨太久。”斗笠人说着,放下碗。

    “哈!能一眼看出这刀的材质,真不简单!你是个心直口快的人,这性子,我喜欢,但这路,怕你是赶不成了...”络腮胡露出一丝坏笑“你的剑术非常人所能及,但和你比,我只是略逊一筹,而且如果这里有几个和我身手差不多的人在,你是应付不来的吧...”这时,客栈二楼围栏处浮现出四个身影,“伤了我们弟兄,休想轻易离开。”络腮胡褪去笑容,眉宇间迸发出杀气。

    “本来你们也不打算让我轻易离开的吧...”

    “铛啷”一声,陶碗着地而碎,突然间,整个两层高的客栈内,门、窗及其他缝隙处,溢出一道道强光。山林中,客栈所在的角落,原本的漆黑幽暗被光亮吞噬。

    然后,光亮渐渐减弱,消失。“啪”大门被推开,斗笠人走了出来。

    “只是想歇一歇喝口水而已,没想到弄得这么复杂...”

    “哔~”一声口哨,林中跑出一匹白马,斗笠人纵身一跃上了马背,“我没猜错,这里果然是黑店,幸亏没把你停在这里的马厩,他们可能会给你下巴豆的。”一只缠着麻布带的手顺了顺白马的鬃毛,“咱们走吧,白岚。”

    距离那家客栈约十里,山脚下,一个坐在篝火旁的少年,大口吃着烤熟的野兔肉,注视着刚才发出强光的地方。

    “老大!老大!快醒醒!”

    络腮胡勉强地睁开朦胧的双眼,“怎...怎么回事...”,撑着身旁的木凳吃力地站了起来。

    “我也才刚醒过来,天已经亮了,咱们昏睡了一宿...”小二说着,把手里的匕首套回鞘中,插进靴里。“那人把厨房里的口粮都扫得一干二净,三哥四姐和五哥已经到外面寻吃的了。”

    “他奶奶的...这光到底是怎么回事,那戴斗笠的又是什么来头...”络腮胡用手使劲拍了拍脑袋,一屁股坐到桌上,似乎全身使不上劲。

    “应该是法术吧。”一个披头散发,身着白色丝绸常服的男子不紧不慢地从二楼下来,“而且,看上去不像是中原的门道。”他背着手,缓步走到络腮胡旁边木凳,坐了下来。

    “哟!是二哥,我给你倒碗水。”那小二说着便走开了。

    “按照我们几人的苏醒的次序判断,应该是离那人越近,昏迷时间越长。”白衣男子说着,瞟了一眼地面的碎碗,竟弯腰一片片拾起放到桌上。“我好歹是个修道练气的散人,有些底子,对那法术有稍许免疫,而且离那人较远,所以是第一个醒来的,按照我房间燃烧蜡烛的长短判断,我昏迷的时长大约一刻钟左右。”他捡起地上最后一块碎片,放到桌上,拍了拍手中尘土,“幸亏我醒得早,那时我还在给老六的断手止血疗伤呢,如果晚点醒,那家伙大多会死掉吧。”

    “你捡那破碗干嘛?”

    “那戴斗笠的是用这只碗喝水的吧...只要有留下痕迹,哪怕只有那么一丁点,任他到天涯海角...我也能寻得到。”那白衣男子竖起剑指,口中念念有词,桌上碎片突然散发出淡淡的白色气体,渐渐上升,悬空凝聚成一颗手指头大小的珠子。

    “太好了...差点忘了,你是个术者啊...”络腮胡露出奇怪的笑容,脸上肌肉抽搐着,额头和手上青筋暴突,拳头狠狠地砸到桌子上“到时候...找到那家伙,让他生不如死!”“还有个问题...”他突然话锋一转。

    “啥?”白衣男拈起悬空的白珠,装进挂在腰带的袋子。

    “我和老七躺在大厅这么长时间,为什么不把我们抬回房间或者直接把我们叫醒?”

    “本来我们也是这样想的...但见你们躺在地上的姿势非常有趣,就把这个念头打消了。”

    艳阳高照,让蜿蜒的山涧溪水波光粼粼,忽然,水流声中夹杂着一阵马蹄响。白马在溪边停下,斗笠人跃下马鞍,蹲下,用手指沾了下溪中流水,贴近鼻子嗅了嗅,然后解下腰间葫芦,装起水来。白马也缓缓走到溪流旁,低头喝水。

    “昨晚,那座山上的光是你的杰作吧?”身后突然传来说话的声音,百余步的距离,一个身影,是一个身材高大,肤色黝黑的少年,背上背着一根长约五尺,杯口般粗细的铁棒。

    方才那一瞬间,斗笠人的手放在剑柄上,但是少年身上似乎没有散发出一丝杀气,所以剑没有出鞘,但葫芦却顺着水流飘走了。

    少年走到斗笠人旁,蹲下“抱歉...刚才我出现得有些突兀...给,这个赔你。”他把腰间葫芦解下,递了过去,那葫芦比飘走的要大上一圈。斗笠人一把接过,摇了摇,拔出塞子,嗅了嗅,放入溪中汲水。

    “你应该是个术者吧...你是天目众的人吗?”少年问。

    斗笠人转过头,对着少年说“我的确是个术者,至于天目众,我不是他们的成员,但是我也是在寻找他们。大个子,你如何知道这光是我弄出来的?”

    “直觉呀...”少年傻笑着“我直觉一向很准的。”

    “哈哈哈哈!我们刚才还在怀疑你是不是天目众的人,看来不是啊...那就好办多了!”声音从二人身后传出,只见络腮胡在树林中现身,背着手,不紧不慢地朝他们走来,旁边跟着的是那个白衣男子,他左手手掌上,一颗冒着白烟的珠子正悬空打着转,“啪”的一声,突然珠子消失无踪。

    “我是小瞧你们了,居然能找上门来,而且还这么快...”

    “咦,这些是你熟人?”少年挠着头问道。

    “不熟,刚认识,连名字都不知道...”斗笠人正说着,把头一侧,一支箭从脸旁飞射而过,络腮胡和白衣男子旁边,又出现两个人的身影:一个穿着粗布衣服头发凌乱满脸胡渣的中年男人,手中握一把刃长约三尺半的直刀;另一个是穿着紫色宽袍大袖的衣裳,用一张刺绣异常精美的丝巾蒙着脸的女子,双手握一把刃长约两尺,柄长约四尺的的大镰。

    “喂!那边的小子!我们干的是杀人越货的勾当,今天要和那戴斗笠的算笔账,别看他形单影只,棘手的很呐,本来你碰上我们是要被扒个精光绑到林子喂狼的,看样子是没时间关照你了,现可以放你小子一马,识趣的话就赶快离开吧!”络腮胡喊道。

    “听到没有,叫你赶快离开。”斗笠人说着,拔出剑。

    少年挠了挠头,伸手抽出背上的铁棒,说道“直觉告诉我,这事儿要管。”

    “哎...难道你爹娘没教你少管闲事能长命百岁吗?...真是的...”一瞬间,四人散开,身法极为迅猛,把斗笠人和少年从四方围住。胡渣男双手握刀朝少年砍去,络腮胡和紫衣女子则冲向斗笠人,白衣男子站在原地,竖起剑指口中念念有词。

    短刀和大镰挥舞的寒光像是在周围跳着轻快的舞蹈,斗笠人用剑招架住擦身袭来的锋刃,但似乎找不到进攻的时机。

    “本来想仗着人多势众,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没想到来了个多管闲事的,而且那小子身手似乎还不错...话说回来,那戴斗笠的居然能抵挡住我和四娘同时进攻,虽然看样子他没有反击的余力,可我们也没有占到多大的便宜,这家伙还真是厉害啊...”络腮胡本想速战速决,现在虽事与愿违,但心中不由生发敬佩之意,“但是....”他脸上突然露出一丝微笑...

    “砰”一声,一截剑身掉落地上,斗笠人手中的剑断了大半。

    “我们的兵器都是乌兹钢所铸,一般的铜铁货色是招架不了多久的。”络腮胡说着,四人暂停攻击。

    少年举起铁棒,上下左右打量着,刚才和胡渣男交战中,棒身竟不知不觉中留下无数大大小小的的崩口,“哇!大叔,你的刀好厉害呀!”少年赞叹。

    “能和我对上这么长的的时间,还毫发无伤,你小子还有些本事啊。”胡渣男笑道。

    “你们兵器也损耗的差不多了,而且我们这里是四个人,哦...对了,差点把老五忘了,他应该在林中某个隐蔽的地方吧,他的箭术,可以射中三百步外兔子的眼睛。现在很明显,是我们占了上风。”络腮胡摸了摸下巴“有两条路:第一,让我们杀死,拿走你们身上所有财物,然后抛尸野外;第二,戴斗笠的,你自断右手,留下财物,和那小子离开,选吧!”

    “那我选第三条:打倒你们,然后拿走你们的武器和物品。”斗笠人的话音异常平静。

    “我赞成!大叔,我看上你那把刀了!”少年显得非常兴奋。

    “哈哈哈哈!臭小子,能活命再说吧!”胡渣男大笑说。

    “真是不识抬举...我们当了十五载的盗匪,从来没给过人路选,今天大发慈悲却被人这么直接拒绝了,这滋味不知该如何形容啊...”络腮胡叹了口气,拍了拍头,继续说道“你们没发现身体有什么异样吗?”

    “这...”斗笠人猛然发现自己四肢无法行动。

    “这是我二弟给你们施的‘定身咒’,就在我们交战的时候...”络腮胡一脸坏笑“动不了,取你们性命易如反掌,怎样,要不要给你们重新选择的机会呢?”

    这时...

    “啊...哈!”少年突然叫了一声,抡了一下左边的胳膊,手指缓缓挪动,抓起拳头“嗯...感觉有点重,但慢慢会适应的吧。”少年说着,又抡起右边的胳膊,看上去比之前左边的灵活多了。

    “我的定身咒所施加的重量超过万斤...居然能动...这....这不可能!”站在不远处的白衣男子脸色霎时变得铁青。

    “所谓定身咒,其实是让人在活动时,身体有过大负重的错觉,从而使人灵活度受到限制,甚至不能活动,属于幻术的一种。”斗笠人说着,背上冒出一股白烟,然后也抡起了胳膊,“这种小伎俩,我还是能免疫的,喂!大个子,本来以为你会拖我后腿,看来是小瞧你了。”这时只见少年手舞足蹈,那傻劲让人哭笑不得,但身体的灵活性似乎已经恢复正常。斗笠人突然心想:“不对...他身上的咒还未解开,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本来以为你只是个术者,我也没想到你的剑法会如此出色。”少年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哎!大叔,是不是打赢了,你手上的刀就归我呀?”胡渣男没有回答,方才还带着笑脸的他神情严肃起来。

    “就...就算你们不受定身咒影响,我的‘术’还多的很...况且,现在形势我们还在上风...”白衣男子说道,他之前那份气定神闲似乎褪去不少。

    “方才交战中,我顺手捡了这样东西...”斗笠人说着,左手伸进衣襟,掏出一支箭“你们能找到我,是依靠那只我喝过水的破碗吧,这种术叫‘随踪’...”只见那支箭在手中缓缓升起,箭身周围散发着不祥的暗红色的光,“在同一体系的术中,有一种不仅能找出敌人位置,而且能将其置之死地的术,叫‘追魂’,此术一般施加在敌人使用过的兵刃上,以用来反击,直到击毙目标,否则不会停下,这箭是你口中的‘老五’放的吧...现在,如果你们有什么小动作,这支箭我就还给他。”

    “喂!你好卑鄙喔!”少年脸上露出一丝不满。

    “大个子你给我少出声!又放暗箭又施幻术还以多欺少,你怎么不说他们卑鄙!我只是想尽快结束这场无聊的纷争...”斗笠人破口骂道。

    “追魂的咒文长达一千五百多字...你是什么时候...”

    “就在方才交战中顺手捡到那支箭的时候呀,咒文咏唱不一定要用口念出来的,而且如果能熟悉咒文的内容和含义,还可以缩短咏唱哦。对了,一开始,我看着你嘴唇的张合,就知道你施的是定身咒了,所以就将计就计...你们虽然卑鄙,但看上去是些讲义气的人,破除追魂咒的方法有两个:一,杀死施术者,二,施术者亲自解除,如果这箭放出去,你们估算一下是你们先把我杀死,还是这支箭先把你们老五射死呢?”斗笠人平静地说道。

    “嗖嗖嗖!”突然,三支箭从林中飞出,射向斗笠人,但是箭在距离目标三尺的地方,掉落下来。斗笠人扔掉手中断剑,抬手扶了扶斗笠,“没有用的...忘了告诉你们,用和你们说话的时间,我已经布下‘结界’,无论砍还是刺,一般的攻击是无效的。这不是中原的术,不妨告诉你们,名字译成汉语,叫做‘风障’。”

    “真...真是失策啊...”白衣男脸色由青变紫,往后退了几步“你到底是什么人...?”

    “没必要告诉你,况且你们也没有先报上自家姓名就问我,按你们中原的礼仪,这叫做‘失礼’吧。不过你们姓甚名谁与我无关,不知道的更好。话说回来...咱们做个交易吧...”

    “什么交易...”络腮胡咬牙切齿,脸上肌肉抽搐着。

    “你们离开,我解除追魂咒,从此河水不犯井水,如何?”

    双方沉默了一阵。

    “哈哈哈哈哈!”络腮胡突然放声大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

    “大哥!可...”紫衣女喊道。

    络腮胡伸出手,示意让她住口,“可以答应你的要求,但像我们这些阴险狡诈之人,你怎样确保我们不会反口?而且,我们又怎样确保你不会反口?”络腮胡坏笑着说道。

    斗笠人举起右手,打了个响指“这是你们中原阴阳家的‘侍神’之术。”地上断剑的剑格化作一双翅膀,噗嗒噗嗒飞到半空,剑柄上竖着睁开一只大眼,“这小家伙会跟随着你们离开,代替我监视你们的举动,直到我们双方的距离达到三十里,它方可化回原形。如果你们妄想着动什么手脚,劝你们打消这些念头,风障是等级很高的结界,我估计你们老二的修为是解不开的,如果想在我打开结界的时候偷袭我们,劝你们不要尝试,到时你们会全灭的,当然,你们可以试下以身犯险。至于我会不会反口嘛...本来我就和你们没什么冤仇,昨晚那巨汉因为对我动手动脚,骂他两句还袭击我,要不是这样还真不想见血。我不大喜欢杀戮,你们虽然不是好人,但我也不想置你们于死地,信不信就由你们了...反正现在我们这边已经不在劣势了。”

    “哈哈哈哈哈!今天咱们真倒霉呀!”络腮胡把手一挥,示意其余三人收起兵器,四人转身,往林子方向走去。

    “请等一下...”斗笠人似乎突然想起什么“你们好像知道‘天目众’的存在...可不可以告知一些关于他们的事情...?”

    络腮胡摸了摸下巴“天目众啊...嗯...前天的时候,有过三人来我们这里问路,说是要去‘晖州’的乌蒙山,我二弟一眼就认出他们是天目众的人...”

    “曾经...我也是想加入天目众,成为他们一员,但资质有限,被淘汰掉了...”白衣男子说道,言语中带着些酸味。他忽然转过身,神情十分严肃地看着他们“我不知道你们寻找天目众的目的,但千万不要存有和他们对着干的念头,他们不是你们惹得起的,这是忠告...”“好了~到此为止吧,告辞了,希望以后不要再见!”白衣方才一本正经的表情瞬间转成嬉皮笑脸,朝二人挥了挥手,转过身洋洋洒洒地走了。

    “这个人的表情...真是捉摸不透啊...”少年小声说,斗笠人默默地点了点头。

    胡渣大叔回头喊了一句“臭小子!如果有缘再见,咱们要再较量一次!”

    “是不是到时我赢了!你那把刀就归我!”少年大声回喊道,“喂!大叔!你怎么不回答我呀!”

    四人的身影,渐渐在林中消失。

    “我有个问题...”少年挠了挠头,转头问斗笠人。

    “说吧。”

    “那个穿白衣服的,用你喝过水的破碗就能知道你的方位,那只破碗应该还在他们那里吧...而且那把断剑也有你使用过的痕迹,会不会....”

    “本来以为你连脑子都是肌肉做的,没想到还不笨...告诉你吧,随踪只能对物件使用一次,而那把断剑,我已经把痕迹消除了,他们是用不了随踪或者追魂的。我以前生活的地方,没有像这样的术,所以一时大意被人有机可乘,以后得多加小心...”

    “你不是中原人...?”少年问道。

    斗笠人把手伸向下巴,解开带子,在摘下斗笠的瞬间,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如瀑布般垂落下来,少年眼前的,是一位有着一双如同绿宝石般的眼睛,皮肤白皙的异域少女。

    “喂!喂!”少女喊着,用手在少年眼前晃了晃,他的眼睛一动不动,呆呆地望着少女,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对...对不起...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人...所以看着看着就走了神...”少年傻笑着,用力地挠着后脑勺。

    “这么说来,是我的样子很怪?”少女嘟起嘴。

    “不...不是的!”少年慌忙解释道,他手足无措的样子差点没让少女笑出声来。

    “对了...我...我的名字叫尉迟鉴,你呢?”

    “我叫凯瑟琳·格兰菲尔,来自尤罗巴大陆,是一个魔法师。”

    附录:1.乌兹钢:是古印度地区所出产的一种优质的钢材,冶炼的方法据说已经失传,详情可自行查询资料。

    2.晖州:唐代地名,位置在今天的贵州一带。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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