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小说 > 桃之夭夭,妻本绝世

第八章

    无心嗤笑一声,刚才还是言辞确凿的说那个人是她,如今却变成一个背影了,变得好生之快。

    “巫蛊之术?一本《百善孝为先》也能被你认作《巫蛊之术》,传出去世人还不得笑话我百里思雷娶了个瞎眼的主母。”

    百里思雷夺过李婉手上的书,反复看了看,丢在地上。

    “你!”

    这不是第一次百里思雷毫无情面的嘲笑她,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爹爹,此事定是有人设计陷害无心的,我昨日就丢了一本书,今早就换了个皮到了夫人手里,您说这事蹊跷不。”

    “爹爹已经吩咐过管家带人追查到底,定要找出那颗相府的毒瘤,卸其手脚。”

    李婉强做镇定,虽然此事她只是顺着别人的计而计,把春宫图换成了巫蛊之术,但此事追查下去恐怕有些事就要败露了,这事必须有个人出来当替罪羊,她看向一旁的一袖,也该是她牺牲的时候了。

    “老奴该死!是老奴昨日偷了二小姐的书冤枉二小姐。”一袖心一横,一下跪在地上,她的命是李婉给的,活了几十年,也够了。

    “你为什么要害二小姐,如实招来。”

    李婉不可思议的看着一袖。

    “因为,因为二小姐为人太嚣张,得罪了老奴,老奴才,才报复二小姐,老奴罪该万死!。”

    没想到,一袖是个烈的,说完之后竟然一头磕死在了地上。

    凶手有了,凶手也死了,彼此都有了台阶下台,此事便翻了页。

    一袖的死让很多下人都觉得心寒剔骨,却没人会去可怜她,记住她,后宅大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阴谋阳谋,明枪暗箭,总会有一个遭殃。

    “小姐,你一定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晚饭间,晚秋咬着筷子,想着今日她们差点死在李婉的手里,就一阵后怕。

    “当然不会就此算了,打蛇打七寸,李婉身边有些能人,把她的七寸藏得极好,相府主母忽然死于家宅,动静太大会引火烧身,这七寸得慢慢找,顺理成章的把她推向刀口,给她致命一击。”

    “小姐,我们在府里孤立无援,依小姐之鉴,我们应该找谁做盟友呢?”

    早春回想了一下府里的势力,发现侧夫人柳林如今是最适合的靠山,她们不存在利益冲突,也没有交恶过,偶尔也帮助过她们。

    “小姐觉得侧夫人如何,我们与侧夫人联手,她要主母中馈之权,而我们只求安平。”

    “她能起到敲打的作用,但她不是最佳人选。”

    无心狠狠咬了一口鸡腿,最佳人选是她爹爹,她爹爹看李婉的眼神的厌恶,毫不掩饰,这么多年没有找到李婉犯七出的证据,人一旦做了第一件恶事,便会有第二件,第三件,犹如上瘾一般,戒不掉的毒,若她与爹爹联手,想必爹爹会很高兴揭穿李婉。

    夜凉如水,晚饭后无心向百里老爷讨要回了那本《巫蛊之术》,椅坐在床头,右脚盘着放在左腿波棱盖上成一个三角形,她好奇究竟是怎样的邪术,让某朝皇帝如此痛恨,以至于立下那样的律法。

    《千毒万蛊》记。

    人面蛇身,貌平不扬。

    吞妖为巫,千毒万蛊。

    练秘术,传大法。

    巫蛊之神,一统千秋。

    翻开黑色的书皮,第一页纸下写着一行小字,颂的是巫蛊师的信仰神,蛊,就是他创造了巫蛊之术,传于世人。

    里面的内容五花八门,毒蛊、情蛊、傀儡蛊、诅咒等等,无心看得津津有味,这巫蛊之术难怪让人皇帝如此痛恨,根本就是超出了医界范围,可这种书,不可能平白无故出现在李婉手上吧,无心忽然觉得,接着走下去怕不只是替原主报仇那么简单了。

    她思绪万千,将书丢进了火盆子里,烧成了灰烬。

    杏花桃花开放的季节里,不少人为求那一分闲逸登高赏景,无心闲来无事也去了城外登山,山中寂静,山泉从石阶两边潺潺滚下,鸟语花香,远处还有钟声传来,无心情不自禁想道王维的《过香积寺》

    不知香积寺,数里入云峰。

    古木无人径,深山何处钟。

    泉声咽危石,日色冷青松。

    薄暮空潭曲,安禅制毒龙。

    远处便是国寺金山寺,金山寺是乾安国香火最旺,供奉菩萨佛陀最多的一座寺庙,每年三月,当朝皇帝都会在庙里小住祈福。

    “小姐,杏花桃花真好看,感觉有些傻傻分不清呢。”

    早春捡起地上的两片花瓣放入荷包里。

    “你要是傻傻分不清,就看它们的枝干,桃花开花时带有嫩芽,而杏花是没有的。”

    “还真是哎,哇!小姐,咱以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都没有见过呢,小姐你是怎么知道的。”

    晚秋认真的在分辨两种树的不同。

    “书中自有黄金屋,叫你们平时多看点书,书里都有描写的。”

    “哎呀,小姐,我跟晚秋都不是读书的料,你教的那些字我们都记不完,哪里能有时间看书嘛。”

    “是吗?那明日我就亲自教你们认生字。”

    “不要啊!小姐。”

    早春晚秋哭丧着脸,生无可恋,三人渐行渐远。

    树林里走出两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子,一人作书生打扮,一人背着书筐,满脸悲伤。

    “少爷,您不会也想要奴才每天读书吧,奴才是武仆,不要啊。”

    “你刚才没听那位小姐说吗?书中自有黄金屋,你这么喜欢钱,就应该多读书。”

    “呜呜呜呜~奴才喜欢钱,拒绝读书。”

    “嗯,我给你升职加薪,做我的书童,你可高兴着去吧。”

    “难道我现在不是做着书童的岗位吗?当着武仆还要兼职书童,每个月累死累活才那么一点点月钱,唉~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啊,年纪轻轻就失去了享受生活的机会,唉~”

    “别叹气了,我们这次来投靠本家,也不知道本家认不认呢,说不定我们流落街头还能兼职乞丐。”

    “少爷长得这么好看,又有才华,本家又没有儿子,肯定不会赶走少爷的。”

    “但愿我的颜值能为我加分吧,明年春考我金榜题名,就给你加月钱。”

    “加多少。”

    书童两眼放光,他的瞳孔中清晰的能看出钱的模样。

    “加五两。”

    少爷伸出五个修长的手指头。

    “切,谁稀罕你那五两。”

    书童一脸嫌弃。

    “那算了,我就……”

    少爷做势收回手指,却被书童一把握住。

    “不,奴才非常稀罕那五两银子。”

    “呵呵。”

    书生一笑,满面桃花相印红,美得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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