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小说 > 歌与末日,荣于晟阳

[3]安于晟阳

    “早餐事件”中,大晴子打了楚天阔。

    她笑地极为豪迈,一脚踏在我的椅子上,她说,老娘就是看他不顺眼,他还敢打我?他没那个能耐!自打他会说话时起,从来都是我欺负他。

    我也跟着大晴子笑,我们俩没心没肺地笑着。

    风雨都还在,摸爬滚打的日子依旧很长,若你想要顺心的日子,那就只能大白天做梦咯。

    我笑着笑着突然止住了,我的眼睛此刻一定特别大。

    该死的,楚天阔在门口站着,一身正规的校服愣是让他穿出了流氓范。

    他的脸色很难看,我甚至能看到他周围空气中的水气变成冰晶,冻的我缩了缩脖子,这家伙啥时候来的啊?

    大晴子见我不笑了,特别可爱地回了一下头,然后又像机器人一样把脑袋转回来,她用眼神问我:这货什么时候来的。我耸了耸肩,表示我也很疑惑。

    大晴子说,放学等我。我猛点头,然后灰溜溜地逃出了“战场”。

    放学铃响了,大晴子还没过来,我就只好一个人慢悠悠地走。

    参加社团的人都去开会了,所谓开会,无非就是坐在椅子上,听所谓的高层在那里口若悬河,就因为这个原因,我和大晴子推掉了所有的社团申请书,不入社团一身轻。

    坚硬的路面与我的鞋底不停地摩擦,我在心里默数着,九十八,九十九,一百,从头再来,一,二,啪,有人拍我的肩膀,我惊喜地跳着转身,大叫出声,荣……。

    结果琛字卡在了喉咙里,我低下头,抱怨他,小安子,下次别拍我肩膀,男女授受不亲。

    安晟阳傲娇地昂着头,不满道,果然是有了马子忘了兄弟。

    我一拳打在了他肚子上,他抱着肚子大叫,流了,流了,我怀了六个月的儿啊。

    此刻,我对天发誓,我不认识这货,打死也不认识。

    好吧,这个二货就是我神一样的青梅竹马,只是青梅被人摘了,竹马的进化方向也发生了偏差,我们俩是一个巷子里长大的,巷子里都是中低收入的家庭。

    后来啊,安晟阳死了丈夫的妈找了个富一代,而他摇身一变,成了挂名富二代,哦,他继父是荣琛的亲爸。

    安晟阳摸了摸我的脑袋瓜,我有种小宠物被主人摸头的错觉,他说,荣琛不来了,我送你回家吧。

    一个人的脚步声变成了两个人的脚步声,秋天又到了,一片树叶落下来,我一脚踏上去,很清脆的碎裂声从脚底传来,第二片叶子落下来,我转了个弯,一下子碰到了一堵肉墙。

    你走太慢了,小安子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

    他低头看着我,长长的睫毛在他的眼睑处映下一片影,黄昏的太阳亲吻了地平线,远空处如血染。

    我眨了眨眼,特别诚恳地说,安晟阳,你安静下来挺祸国殃民的。

    他默然,转身,走了两步,又停下来。

    是我先遇见了你,菱歌,我出生十个月就遇见了你,为什么呢,是他却不是我?

    他是你哥,朋友妻还不可妻呢,更何况他是你哥,我的声音越来越小,莫名地感到心塞。

    他不是我哥,他姓荣,我姓安,菱歌,你怎么就不明白呢。他双眼猩红,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安晟阳。

    我踮起脚去摸他的头,我告诉他,你先遇到我,你也先离开我。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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