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小说 > 立志修仙的猪妖

第十章 再次出发的猪妖

    朱元霄带着那姑娘一进入客房,连忙回手关上了房门。

    刚一转身,就看见那个姑娘一脸诧异的看着他。

    朱元霄心想,糟糕,肯定是被她误会了。

    但是转念一想,算了,误会就误会吧!反正过了今天晚上之后,就再也不会见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此时那个姑娘心中想的是,这个公子哥在外面时害羞的脸都成猴屁股了,怎么一进屋就变成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

    果然,天底下男人都是一个样。

    朱元霄走到饭桌前坐了下来。

    看见那姑娘还在那里发呆,只好假装的咳嗽了一下。

    “咳咳!那个,这位姑娘,不知你有何才艺啊!”

    听说,古代青楼女子都是琴棋书画唱歌跳舞样样精通,今天正好验证一下,朱元霄心中想到。

    姑娘听到他的问话,伸出纤纤玉手将额前有点散乱的几根秀发捋到耳后,糯糯的回答道:“回禀公子,奴家比不得楼里其他几位姐姐,唯有唱唱小曲儿,还算熟悉。”

    “唱曲儿,这个好啊!本公子生平最喜欢听曲儿了,快唱来一段儿听听。”

    “既然公子想听,还请稍等片刻,待奴家取来琵琶,好为公子弹唱一曲儿。”

    “好的,姑娘自去便可。”

    不大一会儿,姑娘便带着一把“琵琶”进了屋,身后还跟着几个端着饭菜的下人。

    下人们摆放好了饭菜,对着他鞠了一躬便退了下去。

    朱元霄端坐在饭桌前,举起手中的筷子,一边夹菜喝酒,一边聆听着眼前妙龄女子那犹如翠鸟般的美妙歌声。

    忽然,他扫了一眼面前美人怀里抱着的琵琶,令他想起了前世曾经听过的一首歌曲。

    想到前世在地球的日子,不由地又有些失落起来,举起酒壶给自己满上一杯,带着一丝怀念,他直接一口干了这杯酒。

    那姑娘见他突然失落起来,有些自责的问道:“公子为何失落,难道是奴家弹唱的不好听吗?”

    听到那女子的问话,朱元霄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只听他回答道:“姑娘莫要自责,并非是姑娘的曲儿不好听,只是看到那琵琶,在下不由地想起一些往事而已。”

    姑娘,不如在下教你一首我故乡的歌曲,你可否愿意弹唱!

    那女子一听朱元霄要教她一首歌,顿时连连点头。

    开玩笑,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好事呢!

    多学会一首曲儿,就代表自己的价值又能翻一番了。

    只见她对着朱元霄温柔一笑,随后莲步轻移到他面前,渴求的说道:“奴家若有不懂之处,还请公子多多教授奴家。”

    朱元霄面色微红,清了清嗓音,然后认真的说道:“没问题,不过你要记住,今日我教你的这首曲,是歌曲亦是一首可以流传千古的名诗,你可要用心学啊!”

    这首歌的名字叫作《琵琶行》。

    你弹奏的时候要记住,大弦浑宏悠长,嘈嘈如暴风骤雨;小弦和缓幽细,切切如有人私语。嘈嘈声切切声互为交错地弹奏,记住这段话,你很快就能理解这首曲儿了。

    紧接着,朱元霄就把这首前世家喻户晓的千古名诗完完全全的告诉给了眼前的烟花女子。

    那姑娘学的很快,不愧是专业的,只用了三个时辰就复原了前这首歌。

    她用眼神轻扫了一下面前的这个男子,口中自语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这么一首可以流传千古的诗歌,轻易的告诉了我这烟花女子,也只有公子这等天纵奇才之人,才不会将这难得一见的诗词放在心上。”

    这一夜,朱元霄喝多了。

    没办法,在那姑娘唱出“琵琶行”的时候,他的眼泪就控制不住的往出流。

    为了掩饰自己的情感,他只能不断的饮酒。

    假装是酒辣了眼。

    弹唱的姑娘亦是留了满脸的泪水,只是不知她是因为歌曲中的情感而哭泣,还是为她自己而哭泣。

    朱元霄没有选择用法力逼出体内的酒气,而是选择放纵自己。

    或许是压抑的太久了,所以,他急需用一种方式来释放自己的感情。

    如若不然,长此下去,必定会演化出心魔,这对修炼很不好。

    这次醉酒,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只知道,当他第二天醒来时,旁边的女子已经穿好了衣服,完全看不出来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姑娘告诉他,昨天晚上什么都没发生,他只是酒喝多了醉了过去。

    朱元霄也坦然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毕竟,萍水相逢,毕竟,再也不会相见。

    因为他是修炼的妖,寿命很久。

    而她,只是一个渺小的凡间女子。

    两者,注定不会有什么瓜葛,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在老鸨不舍的眼神中,朱元霄毫无留恋的离开了百花楼。

    来到杂货铺里,买了一份这个世界的地图。

    然后又去马市上,买了一头罕见的红皮水牛。

    就这样,朱元霄骑着红牛离开了金山城。

    官路上,他一边走着,一边拿出地图仔细的观看。

    人类的城池通通划掉,去了只会浪费时间。

    所以他把目标放在了各种名山大川上面。

    根据金山城,朱元霄很快的确定了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

    他现在所处的地方是大秦帝国境内。

    之前呆的山林叫福陵山脉。

    是金山城附近最大的山脉。

    而其他的名山大川都离得很远。

    经过他的深思熟虑,朱元霄把下一站的目标定在了一个叫青华山脉的地方。

    当他看见这四个字的时候,冥冥之中就产生了一种预感,他的机缘,就在这个地方。

    既然有了目标,就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毕竟,时间就是生命,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

    早到一步,未来离修炼成仙就有块了一步。

    想到此处,朱元霄拍了拍身下的红牛。

    对其说到,“牛兄,只要你全力赶路。”

    “等到了地方,我就还你自由。

    真的,不骗你,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朱元霄从来不说谎话。”

    红牛没有理他,只是突然奔跑了起来,全速前进下的红牛,速度竟然比寻常的马还要快上几分。

    “哞!哞哞!哞……”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