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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我去

    “当然,全职不行,那兼职嘛,客座教授,不影响你工作室的日常运营,只要晚上偶尔过来上上选修课即可,教书育人,答疑解惑,功德无量,你看如何?”

    包天青自然知道这位老友的想法,所以刚才也只是试探而已。

    他深知,在正常的情况下,萧华是不可能放弃工作室,来到明大全职任教的。

    再说了,像萧华这样的人物,不知道有多少知名的高等学府都想将他纳入麾下。

    对他而言,明城大学真的只能算是极其普通的一所高校而已。

    让他全职任教显然是相当奢华的事情,所以只能提出兼职,担任客座教授。

    但是,若是能够拉到像萧华这样的专家来学校担任客座教授,对于明城大学而言无疑是又多了一颗璀璨的明星,对于学校学术形象提升会有不小的帮助。

    其实包天青也是实属无奈啊,这是上面领导的意思,知道包天青和这位全国有名的心理学专家既是同学又是好友,这才拜托招揽的,他不敢拒绝啊!

    所以这才找萧华商量来着。

    “晚上偶尔上课……”

    萧华本来是想直接拒绝的,但是一听到“晚上”这两个字就停住了。

    刚刚不是还在想着要不要暂时关掉工作室,重新规划工作和生活呢,这么巧,老友就立刻送来了建议。

    想想貌似还可以。

    停掉工作室之后,一时半会儿他还真不知道该干嘛。

    现在正好,若是兼职客座教授,偶尔晚上去给学生上上课,不占用太多时间,也相对自由。

    重点是晚上,不怕太阳烧啊!

    虽然明城大学在萧华的眼中并不算多么出名的学府,但是无所谓啦,教书育人在哪里还不都一样。

    重要的是工作的时间和方式刚好符合自己现在的要求。

    嗯,不谋而合,刚刚好。

    而且,就当给自己换换工作环境,换个心情吧。

    “你小子,领导给的压力的吧。”

    回过神来,萧华对着电话里笑了笑。

    其实包天青一开口,萧华就听得出来了。

    平时对于萧华的工作和生活习惯,对方还算是基本了解的,所以这种事情在正常的情况下,根本就无需开口。

    但是今天包天青竟然破天荒的想要极力说服自己,想来就是来至于领导的压力吧。

    估计是要挖点上得了台面的人才,充实学校专家库。

    “呵……呵呵……”

    被萧华看出来,包天青略微有些尴尬。

    “要帮忙直说就是了,跟我还绕那么多弯子。”

    “没事的,我也只是说说而已,其实……”

    “我去,具体的你来安排吧。”

    萧华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诶!好嘞!”

    电话那边传来激动而兴奋的声音。

    ……

    小雅很快就从工作室将萧华的笔记本电脑给带了回来,不过,萧华并没有立即将关闭工作室的决定告诉她。

    毕竟关闭工作室,就意味小雅就要面临失业,必须重新找工作了。

    现在正是大过年的,在这种喜庆祥和的气氛之下说这种事情并不合时宜,怕影响小丫头的心情,还是等年后再说吧。

    小雅离开之后,萧华一直就待在家里,外面骄阳普照,到处是阳光,而他那也去不了,直到夜幕降临……

    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黑暗,那是因为黑暗里隐藏着太多的不可知因素,容易使人变得胆小和脆弱,萧华曾经亦是如此。

    然而,今天却是完全不同,萧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期待夜幕的来临。

    就像农人期待着春天,

    就像诗人期待着灵感,

    就像游子期待着故乡,

    就像笼鸟期待着自由,

    ……

    晚餐,萧华还是按照日常,为自己做了人类的食物,这很艰难,真是一点味道都没有,难以下咽。

    他就着开水强行将食物吞下,然而吃到一半的时候,身上的异变再次突发。

    眼珠漆黑空洞,脸上血管和青筋暴起,尖牙抽出,整个人的精神变得浑噩!

    食物明明已经吃下了一大半,好不容易刚刚堆积起来的饱和感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极度的饥饿感!

    就像已经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一样,饥饿到整个胃部痉挛,胃粘膜似乎正在被胃酸强烈腐蚀,剧痛无比。

    同时,整个人直接萎靡下去,瞬间全身乏力,毫无精气神!

    如同逃荒的难民,饿得瘦骨嶙峋,只剩下皮包骨,腿脚发软颤抖,似乎稍有不慎,就会直接昏死过去,永远不再醒来。

    接着,一股强烈而熟悉的嗜血感从内心深处涌出,

    此刻,他的脑中只有四个字:“我要喝血!”

    仿佛这世界上,只有鲜血才可能缓解他无底洞般的饥饿感!

    “该死!”

    萧华捂着肚子,全身都在抽搐,看起来十分痛苦!

    血!

    血!

    血!

    我要血!

    萧华很讨厌这种感觉,却又完全抑制不住如潮水般的渴望!

    对!冰箱里的血!

    萧华忽然想到了今天刚刚带回来的两袋血液还放在冰箱里呢。

    他立即狂奔至厨房,拿出一袋血液迫不及待直接咬了下去,

    吸允,

    拼命的吸允,

    “咕噜咕噜……”

    萧华疯狂的吸允着鲜血,喉管带着节奏性不断的起伏,发出畅快无比的吞咽声响。

    “咕噜咕噜!”

    “好喝,真的好喝!”

    “蓝莓味的,真的很好喝!”

    一袋血液显然无法满足他的需要,直到第二袋血液下肚,肚子里才有了一定的温饱感。

    这时,身上开始恢复正常,整个人的精神头也不再浑浑噩噩。

    “还是对鲜血的依赖性太强了!”

    萧华原地坐了下来,背靠着冰箱,嘴里喃喃自语道。

    在萧华的眼中,此刻自己就像是一个癫痫患者,谁也不知道嗜血的症状到底会什么时候发作。

    从医院里带出来的两袋血液已经喝完了,

    如果下次血瘾再犯,那该怎么办?

    再去血库偷血?

    不好吧!

    虽然不是直接咬住,喝生人的血,但是血库里的血液毕竟是用来应急,救死扶伤的。

    在需要输血紧急的情况之下,若是刚好少了某种血型,那是极度危险,关乎患者的生死存亡!

    所以,萧华暗下决心,若非万不得已,以后绝对不会再去血库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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