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鲜血的洗礼(求订阅)
远处那些贫瘠的草甸山坡,基本上都被野兔啃草根给毁了,兔子破坏大量植被,而且洞太多,一旦灌水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山坡变成荒山,生态平衡被破坏。
但铁帽子山大部分地方还是好好的,这说明,这里有野兔的天敌存在。
那些小型食肉动物,比如黄鼠狼,野狗,老鹰,蛇,狐狸,它们控制了野兔的繁殖速度,而且数量绝对不少。
今天杀了9只野兔,只需要一窝,一对兔子在1个月后就能生出来这么多,对环境并没有太大的影响,想想人家澳洲,曾经100亿只兔子泛滥成灾,差点毁了澳洲整个生态环境,那才叫恐怖。
嗖嗖嗖!
远处草甸一阵波浪痕迹,杨顺看去,是小欧,而且嘴里叼着一只大兔子!
“哈哈!厉害呀我的小欧!”
杨顺喜出望外,蹲下来,感受到小欧无比的欣喜,连忙蹲下揉着它的脑袋。
小欧松开嘴,兔子掉落在地上,一动不动,它扑在杨顺身上,尾巴摇的不知道有多欢,感知里传来无法形容的得意和自豪。
“小心!”
蹲在旁边的西勒回头,大喊一声。
只见这只装死的兔子趁杨顺和小欧不注意,飞快逃走。
这怎么行,到嘴的食物,还能飞了不成?
小欧拼命追过去,杨顺迅速射出一箭,将兔子的前面挡住,兔子一头撞在箭杆上,身形一滞,换成另外一个方向。
杨顺感知早就笼罩了这一片,这只兔子已经被锁定了,他连射三箭,挡住兔子的前路,然后被愤怒的小欧追上,一大口咬住整个兔头,重新叼回来。
西勒走过来,做出咬死的动作,杨顺有点迟疑:“一定要让它咬死吗?”
小家伙一脸严肃:“见血以后,狗好。”
杨顺明白了,西勒肯定看出来,小欧从来没有杀过生,但要想成为一条合格的猎犬,必须经受鲜血的洗礼,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凶狠,才能活下去。
咬死它……
杨顺告诉小欧,是男人,就不要怕。
小欧一个劲摆头,兔子很快就被尖厉的犬牙伤到动脉,死的透彻,装死都没有用了。
“或许,这就是男人吧。”
杨顺很感慨,第一次狩猎,他和小欧都见了血,这才有资格自称猎人和猎犬。
接下来,两人进了树木较多的林区。
“野鸡。”
西勒说着,招招手,示意杨顺跟上,跑到一处平整的山头,抬手示意,拿着弓箭,在前面悄悄走动。
虽然是五月,但1700米海拔的铁帽子山脉,还如同春季一样温暖舒适。
这里除了茂盛的草资源,还有很多少见的植物,杨顺认出二十多种,最让他惊喜的是,这里竟然还有野生的麦子,酸枣树和桑椹树,一些常见的春夏季野果。
野鸡喜欢在林间走动,白天非常警惕,30米外就能发现人,然后飞走。
西勒在路上观察到许多野鸡粪,还有野鸡盘地时留下的坑,确定这附近有野鸡。
他很快就停止下来,蹲在树后,幽静的林间只有风吹树叶,以及各种鸟类的叫声,他仔细搜寻,悄悄拉弓,对准远方。
杨顺看过去,一只长尾巴的漂亮野鸡正在啄食桑椹树下的落果,这些紫黑透亮的小果子,酸甜可口,不仅人喜欢吃,也是动物们的最爱。
咻!
弓弦弹崩,箭矢飞速射去,西勒没有半点犹豫,立刻搭起第二支箭,瞄准90度方向的另外两只雌野鸡。
但第一只野鸡中箭的惨叫,瞬间惊醒了林间小伙伴,这两只都飞了起来,但西勒早已预判了其中一只的飞行方向和速度,箭矢直接穿透野鸡的脖子,再次命中!
“厉害……真厉害!移动靶就是这么打的吗?”
杨顺真的很佩服,西勒的反应真是神速,果然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
西勒笑起来,快速拾回野鸡,又带着杨顺前往下一个林区,这次轮到杨顺试射移动靶,西勒教了他一点基础知识。
很可惜,打了二十分钟的野鸡,杨顺4支箭只命中了1只静止的,飞起来的都没打中,25%命中率而已。
但即便是这样,效率还是很恐怖的,10支箭射中6只兔子1只野鸡,西勒自己也才3只兔子,3只野鸡!
西勒还是个孩子,被爷爷带大,平常很少接触外界人,第一次见到箭术比他还要好的城里大哥哥,很快就崇拜起来,变得非常热情。
作为植物学家,杨顺有一肚子的理论知识,在返程的路上,西勒带他认识了许多可以食用的野果和蔬菜,几种口味蘑菇,薅了一些多汁而且美味的野菜。
两人回到村里,已经是5点多钟,接近天黑。
大家都闻讯迎接出来,看到两人背着好两提野兔,捆着几只野鸡,提着半袋子山蘑菇,扯了几捆香草叶子,所有人都喜出望外,惊讶赞美不停。
“我的天哪,你们真去打猎了?”
“两个小时你们打了9只兔子,4只野鸡,流弊呀!”
杨顺放下自己的弓和箭,对大家解释道:“都是西勒打到的,他真是神射手,我就在旁边打边鼓而已。对了,小欧也很厉害哟,它也追到一只兔子!”
“哇,看不出来西勒身手这么好。”
“强无敌!这恐怕是我见过最厉害的猎人了。”
大家再看干瘦的西勒,对小猎人佩服不已。
小风等几个年轻男人松了口气,要真是杨顺打中的猎物,那就太过分了,背着上万块的弓箭,果然是个只知道装酷的样子货!
杨顺一点都不居功,全部让给西勒,低调的很。
汪卉则踮起脚,在他耳边笑嘻嘻说道:“小骗子,看伤口就知道是你射中的!”
杨顺呵呵笑着:“小妖精,就数你最聪明。华夏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啦,连麻雀都不能打,超过20只,你就要给我送牢饭了。”
“呸呸呸,别瞎说。”汪卉连忙按住他的嘴。
西勒和康巴大爷说着当地方言,没人听得懂,向导在旁边听得不断咋舌,乖乖,原来杨顺这么厉害呀!
不过勇哥和向导得到杨顺的提示,都没有大肆宣扬,很默契的把所有事情隐瞒下来,谁都不想惹上麻烦。
勇哥还得到授权,大声喊道:“今天晚上,我们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兔肉和野鸡宴,吃饱喝足,明天才有体力上山!来来,我来安排一下,男人清理兔子和野鸡,女人洗菜做饭,全都动起来!”
这个可以有啊,所有人都欢呼起来。
勇哥拿出5只野兔和2只野鸡,和康巴大爷换成风干兔和风干鸡,准备明天带上山做干粮,剩下的全部处理。
西勒现挖了野生萝卜,向导拿出从乡镇里采购的蔬菜,做了两大锅胡萝卜红烧兔子肉,野鸡山蘑菇炖粉条,用白酒去腥之后,变成了纯正的大山野味。
兔肉略带腥气,却更显淳朴野味,野鸡肉非常紧实,和红辣椒爆炒之后,加入新鲜山里松蘑和粉条。
就这两个硬菜,让节食的女孩子们也忍不住吃下一大碗饭,萝卜松蘑之类的配菜,更是被抢劫一空,争抢着吃掉,30多个人吃得是痛快淋漓,赞不绝口。
康巴大爷也坐席,拿出窖藏的米酒,给来自远方的客人敬酒,几个好吃的男队员都坐上桌,吃喝劝酒,非常热闹。
“小杨,康巴大爷要送给你一件礼物。”
向导说着,杨顺看去,康巴大爷站起来,托送了一个黑糊糊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古朴的刀鞘,要当成礼物送过他。
“这是什么?”
杨顺不是很敢接,大概能猜到,这应该就是猎人惯用的近战多功能匕首,说不定还是康巴大爷自己携带了几十年的,意义一定非凡。
向导笑道:“康巴大爷说,这是他的匕首,只有铁帽子山最厉害的猎人才配拥有,他要送给你这位厉害的勇士。”
哇!
满桌子都惊叹起来,杨顺有点不好意思,向导靠近,在他耳边说道:“你还是接下吧,康巴大爷想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等后天登山回来,再告诉你,绝对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内,一点都不难。”
杨顺想了想,没有太扭捏,笑着接过。
匕首锃亮,看样子经常擦拭和保养,杨顺注意到西勒眼中的羡慕。
他笑了笑,装好匕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想在后天离开这里的时候,把匕首转赠给西勒。
“来,大家干了这杯酒!祝康巴大爷长命百岁!”
向导及时端起酒杯,所有人喝了一杯。
米酒喝起来甜甜的,度数也不高,杨顺蛮喜欢这个味道。
看到杨顺被称作勇士,小风几人不服气。
几人商量着灌醉杨顺,让他出丑,很快就殷勤劝着酒,和杨顺喝起来。
听着向导讲诉康巴大爷年轻时的故事,大家喝酒,吹牛,时不时爆发出哄笑声。
哪知杨顺身体素质好,喝趴了小风这边三个年轻人,自己还没当场倒下。
但大家都喝上了头,米酒的后劲十足,其他几个男孩子歪倒在桌下,杨顺也醉得站都站不稳。
汪卉艰难扶着他回到房间,心里想着,人都醉成这样了,晚上怎么睡?
万一他呕吐了呢?
杨顺真的意识不清,连刷牙都只刷了一半,就全身无力,被汪卉喊了几声,才吐掉漱口水,直接倒在床垫上,呼呼大睡起来。
汪卉帮他擦拭了脸和手,再用温水帮他揉脚。
喝醉的杨顺死沉死沉,脱掉他的冲锋衣后,她很难搬动,翻着他的身,让他趴下,艰难无比的脱下外面的登山裤。
看到他的
但铁帽子山大部分地方还是好好的,这说明,这里有野兔的天敌存在。
那些小型食肉动物,比如黄鼠狼,野狗,老鹰,蛇,狐狸,它们控制了野兔的繁殖速度,而且数量绝对不少。
今天杀了9只野兔,只需要一窝,一对兔子在1个月后就能生出来这么多,对环境并没有太大的影响,想想人家澳洲,曾经100亿只兔子泛滥成灾,差点毁了澳洲整个生态环境,那才叫恐怖。
嗖嗖嗖!
远处草甸一阵波浪痕迹,杨顺看去,是小欧,而且嘴里叼着一只大兔子!
“哈哈!厉害呀我的小欧!”
杨顺喜出望外,蹲下来,感受到小欧无比的欣喜,连忙蹲下揉着它的脑袋。
小欧松开嘴,兔子掉落在地上,一动不动,它扑在杨顺身上,尾巴摇的不知道有多欢,感知里传来无法形容的得意和自豪。
“小心!”
蹲在旁边的西勒回头,大喊一声。
只见这只装死的兔子趁杨顺和小欧不注意,飞快逃走。
这怎么行,到嘴的食物,还能飞了不成?
小欧拼命追过去,杨顺迅速射出一箭,将兔子的前面挡住,兔子一头撞在箭杆上,身形一滞,换成另外一个方向。
杨顺感知早就笼罩了这一片,这只兔子已经被锁定了,他连射三箭,挡住兔子的前路,然后被愤怒的小欧追上,一大口咬住整个兔头,重新叼回来。
西勒走过来,做出咬死的动作,杨顺有点迟疑:“一定要让它咬死吗?”
小家伙一脸严肃:“见血以后,狗好。”
杨顺明白了,西勒肯定看出来,小欧从来没有杀过生,但要想成为一条合格的猎犬,必须经受鲜血的洗礼,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凶狠,才能活下去。
咬死它……
杨顺告诉小欧,是男人,就不要怕。
小欧一个劲摆头,兔子很快就被尖厉的犬牙伤到动脉,死的透彻,装死都没有用了。
“或许,这就是男人吧。”
杨顺很感慨,第一次狩猎,他和小欧都见了血,这才有资格自称猎人和猎犬。
接下来,两人进了树木较多的林区。
“野鸡。”
西勒说着,招招手,示意杨顺跟上,跑到一处平整的山头,抬手示意,拿着弓箭,在前面悄悄走动。
虽然是五月,但1700米海拔的铁帽子山脉,还如同春季一样温暖舒适。
这里除了茂盛的草资源,还有很多少见的植物,杨顺认出二十多种,最让他惊喜的是,这里竟然还有野生的麦子,酸枣树和桑椹树,一些常见的春夏季野果。
野鸡喜欢在林间走动,白天非常警惕,30米外就能发现人,然后飞走。
西勒在路上观察到许多野鸡粪,还有野鸡盘地时留下的坑,确定这附近有野鸡。
他很快就停止下来,蹲在树后,幽静的林间只有风吹树叶,以及各种鸟类的叫声,他仔细搜寻,悄悄拉弓,对准远方。
杨顺看过去,一只长尾巴的漂亮野鸡正在啄食桑椹树下的落果,这些紫黑透亮的小果子,酸甜可口,不仅人喜欢吃,也是动物们的最爱。
咻!
弓弦弹崩,箭矢飞速射去,西勒没有半点犹豫,立刻搭起第二支箭,瞄准90度方向的另外两只雌野鸡。
但第一只野鸡中箭的惨叫,瞬间惊醒了林间小伙伴,这两只都飞了起来,但西勒早已预判了其中一只的飞行方向和速度,箭矢直接穿透野鸡的脖子,再次命中!
“厉害……真厉害!移动靶就是这么打的吗?”
杨顺真的很佩服,西勒的反应真是神速,果然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
西勒笑起来,快速拾回野鸡,又带着杨顺前往下一个林区,这次轮到杨顺试射移动靶,西勒教了他一点基础知识。
很可惜,打了二十分钟的野鸡,杨顺4支箭只命中了1只静止的,飞起来的都没打中,25%命中率而已。
但即便是这样,效率还是很恐怖的,10支箭射中6只兔子1只野鸡,西勒自己也才3只兔子,3只野鸡!
西勒还是个孩子,被爷爷带大,平常很少接触外界人,第一次见到箭术比他还要好的城里大哥哥,很快就崇拜起来,变得非常热情。
作为植物学家,杨顺有一肚子的理论知识,在返程的路上,西勒带他认识了许多可以食用的野果和蔬菜,几种口味蘑菇,薅了一些多汁而且美味的野菜。
两人回到村里,已经是5点多钟,接近天黑。
大家都闻讯迎接出来,看到两人背着好两提野兔,捆着几只野鸡,提着半袋子山蘑菇,扯了几捆香草叶子,所有人都喜出望外,惊讶赞美不停。
“我的天哪,你们真去打猎了?”
“两个小时你们打了9只兔子,4只野鸡,流弊呀!”
杨顺放下自己的弓和箭,对大家解释道:“都是西勒打到的,他真是神射手,我就在旁边打边鼓而已。对了,小欧也很厉害哟,它也追到一只兔子!”
“哇,看不出来西勒身手这么好。”
“强无敌!这恐怕是我见过最厉害的猎人了。”
大家再看干瘦的西勒,对小猎人佩服不已。
小风等几个年轻男人松了口气,要真是杨顺打中的猎物,那就太过分了,背着上万块的弓箭,果然是个只知道装酷的样子货!
杨顺一点都不居功,全部让给西勒,低调的很。
汪卉则踮起脚,在他耳边笑嘻嘻说道:“小骗子,看伤口就知道是你射中的!”
杨顺呵呵笑着:“小妖精,就数你最聪明。华夏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啦,连麻雀都不能打,超过20只,你就要给我送牢饭了。”
“呸呸呸,别瞎说。”汪卉连忙按住他的嘴。
西勒和康巴大爷说着当地方言,没人听得懂,向导在旁边听得不断咋舌,乖乖,原来杨顺这么厉害呀!
不过勇哥和向导得到杨顺的提示,都没有大肆宣扬,很默契的把所有事情隐瞒下来,谁都不想惹上麻烦。
勇哥还得到授权,大声喊道:“今天晚上,我们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兔肉和野鸡宴,吃饱喝足,明天才有体力上山!来来,我来安排一下,男人清理兔子和野鸡,女人洗菜做饭,全都动起来!”
这个可以有啊,所有人都欢呼起来。
勇哥拿出5只野兔和2只野鸡,和康巴大爷换成风干兔和风干鸡,准备明天带上山做干粮,剩下的全部处理。
西勒现挖了野生萝卜,向导拿出从乡镇里采购的蔬菜,做了两大锅胡萝卜红烧兔子肉,野鸡山蘑菇炖粉条,用白酒去腥之后,变成了纯正的大山野味。
兔肉略带腥气,却更显淳朴野味,野鸡肉非常紧实,和红辣椒爆炒之后,加入新鲜山里松蘑和粉条。
就这两个硬菜,让节食的女孩子们也忍不住吃下一大碗饭,萝卜松蘑之类的配菜,更是被抢劫一空,争抢着吃掉,30多个人吃得是痛快淋漓,赞不绝口。
康巴大爷也坐席,拿出窖藏的米酒,给来自远方的客人敬酒,几个好吃的男队员都坐上桌,吃喝劝酒,非常热闹。
“小杨,康巴大爷要送给你一件礼物。”
向导说着,杨顺看去,康巴大爷站起来,托送了一个黑糊糊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古朴的刀鞘,要当成礼物送过他。
“这是什么?”
杨顺不是很敢接,大概能猜到,这应该就是猎人惯用的近战多功能匕首,说不定还是康巴大爷自己携带了几十年的,意义一定非凡。
向导笑道:“康巴大爷说,这是他的匕首,只有铁帽子山最厉害的猎人才配拥有,他要送给你这位厉害的勇士。”
哇!
满桌子都惊叹起来,杨顺有点不好意思,向导靠近,在他耳边说道:“你还是接下吧,康巴大爷想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等后天登山回来,再告诉你,绝对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内,一点都不难。”
杨顺想了想,没有太扭捏,笑着接过。
匕首锃亮,看样子经常擦拭和保养,杨顺注意到西勒眼中的羡慕。
他笑了笑,装好匕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想在后天离开这里的时候,把匕首转赠给西勒。
“来,大家干了这杯酒!祝康巴大爷长命百岁!”
向导及时端起酒杯,所有人喝了一杯。
米酒喝起来甜甜的,度数也不高,杨顺蛮喜欢这个味道。
看到杨顺被称作勇士,小风几人不服气。
几人商量着灌醉杨顺,让他出丑,很快就殷勤劝着酒,和杨顺喝起来。
听着向导讲诉康巴大爷年轻时的故事,大家喝酒,吹牛,时不时爆发出哄笑声。
哪知杨顺身体素质好,喝趴了小风这边三个年轻人,自己还没当场倒下。
但大家都喝上了头,米酒的后劲十足,其他几个男孩子歪倒在桌下,杨顺也醉得站都站不稳。
汪卉艰难扶着他回到房间,心里想着,人都醉成这样了,晚上怎么睡?
万一他呕吐了呢?
杨顺真的意识不清,连刷牙都只刷了一半,就全身无力,被汪卉喊了几声,才吐掉漱口水,直接倒在床垫上,呼呼大睡起来。
汪卉帮他擦拭了脸和手,再用温水帮他揉脚。
喝醉的杨顺死沉死沉,脱掉他的冲锋衣后,她很难搬动,翻着他的身,让他趴下,艰难无比的脱下外面的登山裤。
看到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