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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人道是

    母鸡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每当它下出了好蛋,便会嗷嗷的打鸣以向世界表明这蛋是由它创造出来的。而每当它下了一个坏蛋,它便说这都是蛋的问题。最关键的是,其他的老母鸡也会参与一手,每当你下了个好蛋,他们便悄无声息,仿佛世上并没有你这颗蛋,但若你是颗坏蛋,那抱歉,其他的老母鸡便仿佛抓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兴高采烈的对你群起而攻之,他们喜欢站在一起能站到的高度去指责你这颗坏蛋,毕竟生活的艰辛全部落在了他们的身上,难得找到了个可以肆意调侃又无需负责的晚蛋。

    你当他们是为了你好吗?

    不,他们只是喜欢指责罢了。

    初中对于王斯文来说并不是什么太有意义的一段旅程,却又是一条必经之路,毕竟选择权不在自己的手上,而那些选择了的,也都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王斯文家境不富裕,这让他养成了不爱吃肉的习惯,你别看王斯文现在有些小胖,但其实曾经的他还是很瘦的。王斯文只是由于很难接触到肉的原因导致无法习惯肉的味道,但那些掺杂了大量调味剂的肉王斯文还是可以吃的。就像有浓重烧烤气息的羊肉串,像调料味浓重的锅包肉京酱肉丝,王斯文向来是来者不拒。

    初中是个历经转变的时期,超过了十三岁的年纪大部分的孩子勉强算是有了自我思考的能力,只不过大部分人的思考水平又恰巧停留在了那个水平,不信你就随便翻开一个现在流行的app看一下好了,看看他们是否真的有能力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深度思考?

    初中时期的王斯文有了两个非常好的朋友,都是同班同学,一个在高中的时候消失在了他的世界里,另一个后来高中又恰巧在一个班级,而后由于转学,也悄悄的消失在了王斯文的世界里。

    王斯文待人处事的方式很简单,他讨厌交流,因为大部分人的思考能力低得过分,以至于他们在王斯文眼里不过就是些会说话的被称之为人的动物。他们刻有标注自己的行为,尝试去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那么回事。

    初中是个情窦初开的年纪,当然王斯文是个例外,虽然班里有位公认的班花,王斯文也认为她会是一个美丽一生的姑娘,但王斯文却依旧对她没什么兴趣。这不是一种自我吹嘘。很多人会见到一些对钱没兴趣的人喜欢称其虚伪,其实不过是习惯将自我的模式套用到他人身上。因为你看重钱,便说他人也看中钱,你觉得怎样,所以你就觉得别人也应怎样,大部分人都这样。

    初中的时候王斯文还没有接触《道德经》,不过王斯文的行为还是比较符合‘无为’理念的。

    王斯文承认那位姑娘十分美丽,王斯文也或许稍有喜欢过那些同龄的姑娘,但王斯文很清楚自己不爱,不是说你漂亮我说不爱你就是虚伪,不爱就是不爱,没什么好讲的,当然,你也不爱我。

    非常公平。

    王斯文初中的时候一款名叫csol的游戏爆火,全班学生都热衷于这款游戏,以至于每当教室门被风突然吹开,或者班里突然寂静之时,班里的同学都会像打了鸡血一样高喊:“来了!他们来了!我们是他们的奴隶!”

    大多数人是群体性行为动物,所以很多东西若想宣传离不开一个优质的口号。比如主播,比如游戏。

    在那个时间段王斯文敢说自己是个非常优秀的游戏推广大使,班里同学在玩什么游戏都是跟着王斯文走的。像街头篮球,天龙八部,地下城,战地之王,总是王斯文像同学推广什么游戏,同学们就都跟着他玩,王斯文一度成为了那个时期班里游戏的风向标,大家一起拉帮结伙好不痛快。

    王斯文的技术在那个时间是很强的,曾记得那时csol刚出大灾变,王斯文便和三个同学跑到网吧去挑战,其中两个同学都很有钱,圣诞加特林888的枪都握在手中,而王斯文只能购买最初始的枪械。可惜那三个同学的技术十分惨淡,没多久便倒在了地上,只能靠王斯文单人硬通关来让他们继续挑战复活。只是后来那关全是血牛胖子僵尸,王斯文的枪根本就是瘙痒,最终王斯文不负众望,倒在了三个同学身边。

    初高中时期的老师都喜欢换座来让同学尝试不同的生活以及学习环境,这时每个同学便都开始翘首期盼和自己心目当中的女神坐在一起。王斯文和班上很多同学都坐在一起过,甚至高中时期王斯文坐过了班里的每一角,包括讲桌侧面,那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觉,睡觉是真的方便。

    王斯文也和那位班花坐在一起过,她是班里公认的女神,班上的男生每次聊天都会聊到的女人,众人追求大对象,以至于后来跟同学聊天的时候同学问王斯文是不是喜欢xxx,王斯文没有表态,然后那位同学便说:“得了吧,王斯文你肯定也喜欢她!”

    王斯文无可奈何,漂亮的姑娘自然谁都喜欢,不过人生如海中州泊,没有谁说一座游船看见了一座岛便就想占为己有,有这种想法的是侵占了肉体的野兽,而这种野兽比比皆是。

    动物由于天性所致,总是想尽可能多的交配且繁衍后代,人类也差不多,不过理由总是千变万化。小说作者在写作的时候总是要考虑故事的逻辑性,可真到了现实生活中,故事的发展可能大大突破你的三观,已有的逻辑。在现实生活中你总能看到无数比电视剧更狗血,更扭曲的故事,那时别说我没有提醒你。

    王斯文初中的时候没有情窦初开,不过王斯文却在那个时候尝试过更加有趣的东西,这里我们就不提了!

    身边有美女相陪,总是令人身心愉悦的,如果你的老师把你们班的班花安排在你身边,想来为了展示表现欲望的你学习欲望都会大大增强。王斯文对她的好感只停留在一个欣赏美貌的层次上,可王斯文依旧记得她的美丽就像花儿一样灿烂,晶莹剔透的眼中似乎藏着一汪倒映着星星的清泉。还记得她曾跟王斯文提起她以前的名字,不过并没有放在心上的王斯文却没有记住,只记住了她现在的名字。

    那时候班里同学全都在玩游戏,王斯文总和邻座的她说谁谁谁玩的多好。

    “那你呢?你是不是玩的特别好?”那个女生问道。

    向来恭谦的王斯文并不喜好吹嘘:“还好吧,也就那样。”

    美貌在人们眼中向来是第一消费商品,美女自然是学校里不可多得奢侈品。这种奢侈品断然不是寻常学生可以拥有的,美女喜欢配英雄,而学校里的英雄自然是那些拥有身份以及地位的校园大哥!一群小弟跟在身边偶尔劫持个同学抢个十块钱上网多风流多潇洒?

    还记得初一的时候王斯文和三个同学骑车回家,路上便被一个骑自行车的青年截住,当时王斯文便觉得三打一有的玩,可是身边另一位圆滑的同学毫不犹豫的递了十块钱过去,草草了事。

    或许那位同学不知道王斯文小时候曾经在胡同巷尾和几个小伙伴有过三英战吕布的傲人战绩,三个七八岁的小孩solo一个比他们打五岁的胡同一霸,还战了个平手。

    不过那位同学做的是对的,面临危险时最好的解决方案不是正面危险,而是尽可能和危险擦肩而过。

    初三的时候那位女同学经常旷课,不是翘课,而是总有些需要处理的事情要离开。后来在班主任的只言片语中才得知,小说中江湖大哥为争夺配偶权不惜大打出手的事在现实中竟然真会发生,甚至可能会闹到警察局里。

    自古红颜多纷扰,搁谁谁也跑不掉,除非白莲自恃高,否则总有污水想要把你浸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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