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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霍格沃茨我来了

    凯恩在地下世界建设魔法工业要塞的同时,也没有疏忽人际交往。

    前世吃的闷亏,让他耿耿于怀,他今生是准备多交几个异性朋友的,专门开个项目研究下女人心理也是可以的。

    当然,从他这么刻意的干这件事,其实就已经落了下乘。

    他自己不觉得,这算是情商偏低,再加上职业病的双重影响吧。

    不过他也就是这个方面逗逼了点,人情往来还是很正常的。

    比如他每年都会去问候下德思礼一家。

    十二月的某天,他就会登门。

    除了第一年是在德思礼的办公室,之后的这两年,都是在德思礼家。

    他会补上达力和哈利的生日礼物,再送上一份早到的圣诞礼物。

    德思礼夫妇同样会获得礼物,未必多昂贵,但都是彰显气派、正常情况下极难搞到的那种礼物。

    所以这两位比孩子更盼望凯恩的到来,毕竟那礼物足够两人在邻居和同事面前显摆半年,他们自己很少能注意到这类性价比高,还极有品味的物件。

    在晚餐前,他会先跟弗农谈谈生意,餐后则聊些闲话,最后在21点左右离开。

    这都成了一种模式了。显得刻板,但英国人习惯也喜欢这种刻板,方便他们做出适宜的安排,让整个会面过程显得更加精致而温馨。

    德思礼家每年大约能从凯恩这里获得20万英镑左右的金钱,这让他们的生活过的非常滋润,也格外重视这段关系。

    更重要的是,凯恩对达力非常好。

    尽管夫妇俩深爱达力,十分宠溺,但两人其实清楚,达力智商不太够,然而凯恩送给达力的美梦睡帽,改变了这种情况。

    其实这东西应该叫做梦境学习机,又好玩,还能获得人生感悟。达力被这种寓教于乐的设备调教的越来越懂事,渐渐养成了不错的习惯,正在向优秀品质方向发展。

    达力跟凯恩的肉体年龄相当,八八年都是九岁,因为智商欠缺,晚上了一年学,跟哈利小学同班,所以两人后来才能在同一年升中学。

    如今虽然还是同年级,但明显更像个高年级,勇敢而有担当,虽然孩子气,可也能说出点道理了,是附近的孩子王,喜欢锻炼身体,喜欢玩桌游,爱当国王、队长之类的领导者,学业也有明显的进步。

    德思礼夫妇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准备将来送达力去伊顿公学。同时也十分感激凯恩,近年,情真了不少,平时也有信件往来。

    到了八九年,凯恩还安排他们一家以及哈利,到德克萨斯的庄园玩了一个月。

    凯恩在世俗的生意一直做的不错,毕竟有后来人对文明发展的前瞻性,以及先进的技术,无论是投资,还是搞实业,都很犀利。

    德思礼一家在这边玩的很开心,达力和哈利则完成了太多的人生第一次,包括给小马梳洗,清理马粪等等。

    这些都是不错的人生体验,让他们更深刻的体会到付出与收获的关系,以及那种快乐。

    凯恩还请他们去西部风的主题公园玩耍,当然没有{西部世界}那么高端写实,却也不算差,众人都玩的很尽兴。

    这一年达力十岁,模仿能力已经相当强,戴着牛仔帽、叼着草棍,一手摸枪,西部小牛仔风已经像模像样,而且由于喜欢锻炼身体,体壮却并不痴肥,气质也不错。

    相比起来,哈利倒是没什么变化,还是身体单薄,显得文绉绉的,但他的近视并不厉害,眼镜大多数时候是不戴的,并且更加开朗,比较注重沟通,也爱问为什么。

    哈利仍旧不是很喜欢达力,倒不是因为达力欺负他,而是达力显得比较粗野有进攻性,颐指气使,爱发号施令。

    但至少哈利对达力的一些能力是比较服气的,达力已经从小区孩子王做到了班级男生的头头,跟其他班级的都认识,经常性的带着一干男生呼啸来去,还跟高年级的一起踢球什么的。

    达力喜欢玩英式橄榄球,说那是男人的对抗,可惜年纪太小,也就只能自己组织的玩玩。

    哈利也很喜欢运动,他的父亲遗传给了他不错的运动天赋,但他注定对冲撞之类的运动不喜,身板不行、气力、耐力也不行,只能是等将来魁地奇球发挥技巧竞速的天赋了。

    哈利比较喜欢库伦叔叔,也就是凯恩,虽然相处的机会不多,但凯恩知识渊博,也愿意跟他说说巫师的事。

    哈利所知道的巫师世界的种种,都是从凯恩那儿获得的。

    其中他认为最有价值的知识,就是如何去学习。

    好的学习方法,让他在学校拿到了好名次,也增强了自信,也愈发的相信凯恩的话。

    凯恩让他理解了素养的概念,对于一个九岁的孩子,这并不容易。

    凯恩告诉他,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打造一台善于学习的发动机,这台发动机由素养,阅读习惯、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等部件组成。有了它,你成为巫师后,才能最效率的消化知识,变得杰出。

    时间进入到九零年,凯恩愈发变得事务繁忙。

    忙于研究、制造、情报网的铺设、自身艺业的锤炼、实力的提升等一大堆他认为很有必要、也有意义的事。

    但这年他十一岁了,暑假时节,他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信函。

    当时他正在跟凯瑟琳一起共进早餐,这是每日都会保持的家庭节目,两人都很忙,但早餐和晚饭,却会尽量保持一起共享,算是一种维系及增进情感的互动。

    凯恩喝掉最后一口牛奶,拿起信笺,看了看封皮,道:“当代最伟大的白巫师在写这封信时,究竟是个什么心情呢?他应该知道,我没有去念小学,无论是公校还是贵族学校,却又是个智商过人的天才。”

    没有拆,就那么放到了一边,随手招来食盒,给送信猫头鹰喂了几根美味肉条。猫头鹰欢快的道了谢,才振翅飞走。

    重新有了贵妇风范、并且多了几分职业女性风采的凯瑟琳放下茶盏,笑道:“大约是想,看在沙菲克家族每月给凤凰社一笔丰厚的赞助费的面子上,且容忍下传闻颇为桀骜的天才吧。”

    “嗯,对他以及其他教授而言,容忍我确实会有些难度。”

    “他们还会奇怪你的胃口。”

    “嗯,一个顶七个,都像我,邓布利多就得去跟校董哭诉增加膳食预算了。”

    “没关系,大方的沙菲克会主动予以补偿。前些时候,在魔法部巧遇邓布利多,他谈起莱姆斯·卢平,听那意思,是希望我能帮他一把的。”

    “哦,那位啊,六零年生人,跟你是同龄同级,四岁时被芬里尔·格雷伯克咬伤而成为狼人,他的近况十分窘困,或者说从毕业后就一直是这样,但并不算个可怜人,艰辛和苦难磨砺了他的性情。”

    凯瑟琳对自家儿子提起个人就能侃侃而谈一点都不奇怪,这么些年过来,凯恩取得的无数个成功,已经让她对其有了一种近乎盲目的信任和崇拜。

    “我儿子是全知全能的。”潜意识里,她就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你要亲自见见他吗?”

    “嗯,可以有。说起来,到了现在,当年自称为‘掠食者’的四人组中,最中正成熟的,反而是卢平,就冲这个,他值得拥有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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