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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绯闻和祸根

    每回变身都能得到馈赠:身上的疤痕全部消失,身上的伤口全部痊愈。林夕揭下了纱布,右脸果然完好无损。弯腰掬起一捧冷水,轻轻拍打着脸颊,不是她故意撞见柳家丑闻的,嘴巴严一点,应该没事。

    “林小姐,洪家来人了。”仆从敲响了卫生间的门。

    “好的,谢谢。”林夕急忙换了新的纱布,脸上抓痕一夜之间全好了,这事可不能让柳家的人知道。林夕走下楼,发现洪家洪夫人分配给她的保镖果然等在了客厅,由阿福跟阿寿陪着。

    “小姐,二爷让我来接你。”

    “林小姐,早餐已经备好了。”

    洪家的保镖和刚从餐厅里出来的阿乐一同开口。洪家保镖看见了林夕脸上的纱布,锁紧眉头,再次声明,“小姐,二爷让我立刻接小姐回去。”说完,朝着阿乐行礼,“二爷让我谢过柳老太爷的款待,实在是有急事。抱歉!”

    “事情再急,总该给林小姐用早餐的时间。柳家的客人没用过早餐就离开了柳家,这事儿传出去,柳家还如何在燕城立足!”阿乐冷着脸。阿福和阿寿立刻一左一右站回了洪家保镖身侧,像刚才一样“陪着”。

    “小姐,二爷有请。”洪家保镖趁阿乐等人不注意,伸出了三根手指。林夕怔了怔,有些意外,但还是立马做了决定,“很抱歉,乐叔,福叔,寿叔,二叔的确是有急事找我。柳爷爷还没起吧,改日我再向他请罪。”

    阿乐点点头,没有再阻拦。

    林夕跟着洪家保镖离开了不久,柳杨就跑进了客厅,一把抓住阿寿询问,“寿叔,小夕已经离开了?我看见洪家的车开出了别墅,我不是跟你说过……”阿寿歉疚地低下头,“孙少爷,洪家有急事。”

    柳杨语气不悦,“有急事也不能不让她用早餐啊?”

    阿乐辩解道,“孙少爷,是林小姐执意要走的。”

    柳杨垂头丧气的回了房间。挽留林夕只是他的主意,阿乐他们当然不会强硬执行,他挽留林夕是想解释的,他真的只把柳梦梦当妹妹。如果阿乐他们真的帮他留下了林夕,他其实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林夕没留下也好。

    洪家保镖没有把车开回洪家,离开柳家后,随便找了个路口就停了车,“林小姐,我就送你到这。”说完,他径直离开了。林夕正要追问,有人敲响她旁侧的车门,“舅舅?舅舅!”是吴庸,难怪洪家保镖刚才比了个数字三。

    “是我,我的小公主。”吴庸伸手撩起了林夕的长发,小指一挑,揭掉了林夕脸上的纱布。白皙细腻的皮肤,没有丝毫的瑕疵,更没有那抓痕,吴庸嘴角一勾,“看来成医生的药很不错,你的脸都已经好了。”

    “我的脸?舅舅,我的脸没事。纱布只是贴着玩。”脸上的伤早已消失没事了,林夕当然不会承认她受过伤。

    “贴着玩?成医生昨晚给我打了电话。”吴庸摇摇手里的车钥匙,“我问洪老二借了这辆车,带你逛燕城。你还没吃过早饭吧,我先带你去家店,那里专门提供地道的燕城传统早点。老字号的店,估计整个燕城也就那么一家!”

    “嗯,好。”林夕的脑海里形成了一个荒诞的想法,吴庸连夜飞来燕城,是因为接到了成医生的电话。能被人如此重视,林夕感觉左胸口暖暖的。

    吴庸所说的这家店有些远,还在一条窄小的胡同,车子开进去不方便,吴庸只好在临近的地方找了个停车位,下车还需要走四五百米的路。太阳早已升起来了,有点晒,吴庸在后备箱翻出了把漂亮的遮阳伞。

    林夕穿着身柠檬黄的及膝抹胸小礼服,罩一件白色绣花披肩,白色小皮鞋,露出女孩子秀气的脚踝。戴着根有三个小铃铛的钻石脚链,清脆的铃声一直伴着她的脚步声。吴庸只穿了套休闲西服,连夜乘坐飞机还有些疲惫,却仍然无法遮掩那身气度和风华,他给林夕撑着遮阳伞,惹来许多路人的蹙足观看。

    店面不宽,方桌条凳依旧是那黑亮的颜色,里面三三两两坐着些顾客,并不多。吴庸收起伞,找了张靠窗的桌子,朝着店里的伙计喊道,“兄弟,老三样,再加两碗豆腐脑,一碗放葱一碗不要,酱油减半。”

    “好叻!您稍等,很快就上来!”

    “舅舅,你说这家店的传统早点很正宗,怎么……”林夕指了指空旷的四周。吴庸神秘的一笑,“放心,待会儿你尝过以后就会发现,我推荐的没错。”

    林夕双手交握,“那我就期待着。”

    早点很快端了上来,色香俱全,绝对不比柳家大厨的手艺差,口感也很不错。色香味俱全,可顾客并不多,林夕更加疑惑了。吴庸帮她拌匀了豆腐脑,“这家店有条不成文的规定,店里超过三分之二的桌椅坐满人后,其他顾客不允许再进入店内。要不你打包带走,要不你去其他地方逛一圈再回来。”

    “为什么?做生意的不是都希望生意旺盛么?”

    回答林夕的,是店里的伙计,“这位客人看得眼生,竟然这么清楚店里的规矩,您是向人打听了的?我们这里啊,其实只招待熟客。”伙计的手腕一抖,搭在手腕的毛巾被甩到了半空,落下时,恰好搭在了肩膀,“店里的东西都是老板一个人做的。手艺是祖传的,不外流,客人一多,老板哪忙得过来。”

    林夕笑着谢过了伙计的解释。有些人开店,不是在做生意,而是在生活。他们知足常乐,把生意当做生活来享受,当然不希望客源充足。

    吴庸和林夕离开后,伙计把碗筷收拾进了厨房,看见盘子里的剩余,嘀咕了句,“哪有人把蜜供一根根掰下来后,只看不吃的,真奇怪。”正围着灶台转悠的老板,突然熄灭了火,“你刚才说什么?”

    “老板,刚才店里来了两位生客,点的却是老三样,蜜供一根根掰了下来,只看不吃。”伙计把手里的盘子,往老板面前一递。

    老板突然间变了脸色,“那两位客人长啥模样?”

    “哦,这我知道!”伙计的兴致突然变得很高昂,“那姑娘长得跟仙女似的,那皮肤啊,白嫩得就跟店里的豆腐脑一模一样。那男的对那姑娘可体贴了,亲自给姑娘打着伞。”伙计说的滔滔不绝,老板突然怒道,“我问你那男的啥模样?”

    “呃……老板啊,那男的长得也很好看,像个明星。黑眼睛,鼻子很挺,头发是棕色的,穿着身西服,哦,对啦,他一进门就按照店里的规矩喊我兄弟,直接点了老三样,还要了份酱油减半的豆腐脑。”

    “酱油减半?”老板跑出厨房一瞧,早已没了伙计说的那个人。回到厨房继续追问伙计,“你刚才说,是一男一女,两个人?”

    “是的,老板,他们早就走了。”

    “今天提早关门。”老板解下围裙,往灶台上一扔,大步离开了厨房。伙计翘着嘴角,慢吞吞地收拾着灶台上的半成品早点,提早关门,意味着他今天又有了半天休假,这当然是他求之不得的。

    这家店的传统早点,的确是整个燕城最正宗的,店里的生意这么差,除他刚才给出的那些解释外,最主要的原因,是老板的不上心。老板经常像现在这样,动不动就停止营业,一回两回的,店里的生意自然不会很好。

    厨房后门外停着辆改装过的红旗轿车,老板钻进车内快速拨了个号码,“老爷,店里伙计今早看到了三爷来店里吃早饭,还带了个女人。”

    “什么?”电话那段的吼声,震耳欲聋。

    “老爷,我说三爷回了天朝,可能是来给你祝寿的,所以还带着夫人。可是你不愿意见,所以……”老板还没说完,就被挂了电话。

    在天井一边摆弄着牡丹花,一边吃早点洪老爷子挂掉电话后,一指陪着他的洪枫命令道,“你,去把你二叔找来,我有话问他!”洪枫点头,起身正准备去喊洪老二,洪老爷子一拍茶几又道,“不用去找他了,你来回答我的问题。”

    “爷爷,您问。”

    “你见过三子……不对,你二叔在临海,是否见了位老朋友?”见洪枫点头,洪老爷子咬了咬牙,“他是否结了婚,还生了个女儿。那个女儿,就是你二叔带来给我祝寿的那小女娃娃,对不对?”

    洪老爷子的脸,乌云密布。

    洪枫没有立即回答对,也没有回答不对。他知道洪老爷子提及的人是谁,临海有过林夕是吴庸私生女的传言,还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后来解释了,林夕只是吴庸的外甥女,可是按照吴庸对林夕的宠爱程度,洪枫觉得还是女儿比较符合点。

    不然,为啥同样是舅舅,吴庸把林夕捧在手掌心精心呵护着,对夕云的两个儿子林坚和林云理,却是另外一幅截然不同的样子。应该,是女儿吧!瞧自己家的老头子都这么认为了!洪枫点了点头。

    “该死的,一个一个的,当我快死了都来骗我!”洪老爷子没处发泄掀翻了桌子,看着豆汁儿沾了牡丹花一身,他又心疼不已,掏出兜里的丝绸手绢,细细地擦掉了牡丹花花瓣上的豆汁儿,拉着洪枫的手,低声嘱咐,“枫子,从今儿起你留在燕城。距离你开学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交一些该交的朋友,也跟爷爷学点生意。”

    洪枫点头应道,脸色有些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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