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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章 凡人有凡人间的麻烦

    不知道为何,洪承一踏进行人如棱的城镇街道之间,就有一种如鱼得水的自在感觉,好像自己不再是一个修仙者,而是和他们一样,都是一个凡人,在世间自自在在生活着的一个普通凡人。大文学

    百花镇是一个比青松镇还大的城镇,镇内的居民差不多有二十万人,比青松镇足足大了一半。

    城镇繁华情况也比青松镇要繁荣得多,镇内的街道商铺林立,特别是某些售买布匹、古玩珠宝胭脂水粉的店铺之中,各类商品淋漓满目。

    街上叫卖的,沿街卖艺的,鸡飞狗吠的,还有阵阵飘香的小吃……

    洪承本来是想找间客栈待到天黑再说的,但是还如一个少女般心性的雾影,一见到那些漂亮的东西,就忍不住东张西望,像一个好奇宝宝似的拉着洪承去凑热闹。

    呵呵,千年以来,雾影就只是一个鬼魂,几乎没有离开过那凝雾阴灵大阵,自然没有见识过人世间的花花世界,再加上她由鬼魂化人之后,所开的灵智智商和一个十五、六岁大的少女差不多。所以,当见到这么多人及那么多新奇的玩物之后,忍不住好奇心也是难怪了。

    还好,让洪承稍为安心一点的是,雾影已经由灵魂化人,对于再把人弄死来吸食人类灵魂增加自己功力的做法已经有了一种抗拒感,如此才没有闯出祸来。大文学

    不管是什么东西,妖也好,鬼也好,就算是一棵树一块石头,当它们真正化成人,拥有和一般人类没有什么两样的身体时,他们的灵魂都会在自然间和人类同化,从灵魂的深处去认同了自己是人类的身份。所以,对于那种吞食同类残食相同种类的事情,它们都会有一种的恶心抗拒感,不会再有那种想法。其实这是生灵的天性,就如像一个婴儿从出世之后就懂得吸食母乳,懂得进食的情形一样,自然间就对杀人吞食人类灵魂的行为产生一种厌恶抗拒感,这应该也可以说是成了人之后的与天俱来的人性。

    既然已经身在百花镇之内,又混在那么多人的民众之中,洪承一时半刻倒也不用太担心会被陈丰及铁观心等发现自己,所以,也趁此机会带雾影认识多一点这人世间的人情世故,教会她如何在人世间和人相处、如何和人交往谈话,免得到时候弄出太多的笑话。现在洪承就怕雾影突然心血来潮,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缠到自己的身上来说要吃他的元精……

    当然,洪承在百花镇里并不是绝对安全的,因为,经常会有灵谷门的弟子在镇里活动,有时候,修仙的修士,也会到人世间来享受一下人间的生活,体会体会一下做普通人的快乐。大文学

    只不过,洪承知道灵谷门的弟子并不太多,内门弟子才不过是二、三十人,死了十多二十个,现在不过还有十来人罢了。灵谷门的外门弟子不计被自己和雾影杀死的那十人,也不过是五、六十人左右,杂役可能会多一点,有百多二百人。

    但是,除了碰到灵谷门的内门弟子洪承要小心一点之外,若碰到那些修为较低的外门弟子或者那些根本就没有什么修为实力的杂役洪承一点都不用担心。再说,百花镇那么大,灵谷门才这么一点人,就算知道自己在这镇上,全部出动来搜捕自己也不是一时半刻可以找得到自己的。

    洪承唯一担心的是百花镇的镇衙,镇衙是大楚国设在地方最低级别的政权单位,有点像洪承地球时的一个镇级机关政府一样。镇衙,设置一个镇守,集政务、军权于一身。镇守全权处理镇上的所有事务。

    洪承就是担心灵谷门会通过百花镇的镇守来发动镇上的武者军队来搜索自己。一个城镇,按人口大小,所拥有的常备武者军队的人数也不一样,一般军队的比例都是20比1。也就是说百花镇所拥有的军队,应该是1万人。如果灵谷门的掌门陈丰和百花镇的镇守交好,可请得他帮忙的话,洪承还真的有点麻烦。

    但洪承和雾影在百花镇内的街道逛了一会之后,并没有发现异常,如此才放心下来。

    其实,洪承现在大可放心,因为现在别人还不知道他到底是死是活,更不知道他已经到了百花镇来。

    所以陈丰、铁观心、明山紫魔他们暂时是给不了洪承麻烦的,但是,洪承忘记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麻烦。

    当洪承换了一身行头,拉着同样换了一身衣裳蹦蹦跳跳的雾影,抱着一大堆玩物从一间出售成衣的铺子出来时。马上就引来了一些人的注意,惹来了麻烦。

    呵呵,原本洪承和雾影虽然已经以本来的面目示人,但他们身上穿着灵谷门弟子的衣服,那些衣服是从死人的身上剥下来的,有点破旧污垢,穿着这样的衣服在人群中不会让人觉得太显眼,因为人群中多的是衣冠不整的落泊道人。

    可是,当洪承和雾影分别换上了光鲜合体的衣服站到了人群之中的时候,那就显得非常显眼了。

    这些都是洪承自己一直来有所忽略的事,穿越到了这个修仙世界,心里一直都是想着修仙修仙,从来都没有认真注意到自身的容貌。他自己都不醒觉,他和雾影两人,一个男长得俊,一个女生得俏,随便一起站在人群之中,都特别显出两人无论是风采或是容貌,都要胜人一筹,宛若一对金童玉女一般,引来别人的惊叹注目。

    洪承剑眉星目,面容俊白秀气,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种人世间的那种翩翩佳公子的风采,特别是他下意识的根据自己的爱好买了一套白色劲装锦服,如此,站在人群中更显出他的鹤立鸡群,玉树临风。

    最显目的是雾影,这女鬼,丫的,根本就是一个精灵,一个既天真又可爱又丰满的精灵,人生得更是娇滴滴的,一对如镶了两颗黑宝石一般的灵眸,更是让人一见就着迷,美得让人感到勾魂夺魄。

    “哟……这是哪家的小妞啊?真是水灵,来,跟哥哥去玩,哥给你买真正的夜明珠,给你买真正的真丝罗裙,那些都是仙女才能穿得起的衣裙哦。啧啧,快把你手上拿着的街边货丢了,那些黯淡无光的假宝石,怎么能配得上妹妹你呢?”

    一个面色惨白,一副酒色过度的锦衣公子拦住了洪承及雾影的去路,口花花的对雾影说着,还要伸手来想抚摸雾影那尖俏的光滑的下巴。

    洪承在雾影的身后听得心里一恼,正要阻止不让他碰到雾影时,雾影却突的娇喝一声,比洪承更快的反应了过来,一出手就是一张道符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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