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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落花时节又逢君1(6000字)

    已经有三年没有回B市了吧,人们常说,近乡情怯。大文学

    这三年来,正确地说,也没有到三年,她离开的时候是十一月初,现在回来的时候是三月,正是烟花三月下扬州的时节。

    她觉得自己的变化没有多大,至少没有到乡音未改鬓毛衰的地步,可从飞机上俯瞰着B市的时候,虽然看不真切,但是从感觉上B市已经不是她记忆里头的那个B市了,正确地说,她记忆里头的B市也剩下的不多。懒

    从出口随着人潮走出来的时候,如意觉得多少有些陌生的感觉,周遭的人都在说着熟悉的语言,这和加拿大是完全不同的。

    这些年来,国内流行出国热,再加之出国的人群太多,高中生留学潮,大学生留学潮的,在全世界各地都能够瞧见黄皮肤黑眼睛的人,但是在国外都是用英文,只有在家的时候,她和晋骞才会用中文。

    也因为是这个关系,远岚那孩子经常在她和爱娜用英文交流的时候,依依呀呀地跟着学,真是辛苦了那孩子了。

    想到远岚,如意的心头软软的,这还没到B市呢,她就已经开始想远岚了,也不知道他醒来之后有没有找她,有没有哭闹,有没有乖乖吃饭和长大。

    下了飞机之后,如意第一时间把手机开了机,打了电话给晋骞,响了两声之后,电话就接通了。

    “到了?”虫

    白晋骞温润的声音透过电话传了过来,让如意嘴角也扬起了笑意。

    “吵你睡觉了?”如意轻声问着,现在在B市是中午,这在多伦多还在夜间。

    “不吵,不听到你电话都不觉得安心。”

    如意听着他的声,心安了不少。可不是呢,没听到白晋骞的声音,她也不觉得安心。

    “我也是。”她低低地说着,“远岚呢?”

    “远岚睡在我旁边呢,那天一觉醒来没瞧见你,哭着闹着一个劲地问我要妈咪,我哄了他,说你和他玩捉迷藏呢,结果这寻了一圈不见你之后又成了小哭包了。”

    白晋骞压低声,就怕吵醒了他,倒不是怕他苦恼,只是怕瞅见孩子红着一双眼,眨巴着大眼睛,眼眶蓄着泪,要掉不掉地看着他的时候。

    听到白晋骞这么说的时候,如意越发的心疼,早知道就应该把孩子一并带来的,她已经想他想的心疼死了。

    “好了,你看到大哥没有,让大哥赶紧送你回酒店,在飞机上你肯定是没休息好的。”白晋骞也不和如意多说话,一来是怕吵醒了孩子,二来听到如意的声音之后他也就安心了,第三,也就是最重点的,他觉得在飞机上的十几个小时如意一定没睡的舒坦,在飞机上基本上都不能够睡的舒坦。

    “那是因为你不在我身边。”

    如意对着电话说着,声音里头带了一点撒娇的味道,都已经快三十岁的年纪了,当着白晋骞的面,她是绝对不敢说出这种话来的,不过这话她说的也是认真的,在他的身边,她总是觉得特别的安心,睡的特别的安稳。

    还好晋骞没有在她面前,他瞧不见她的脸红,也瞧不见她的羞涩,快三十岁的老女人了,脸红羞涩都应该离他很远了。

    白晋骞微微一愣,耳边传来一声“晚安”紧接着就是嘟嘟的挂断的声音,他轻轻地笑了起来,俯下头看了一眼在自己怀里面睡着了孩子,白嫩嫩像是粉团子一样,眼角还带了一滴未干的泪珠,可怜巴巴的紧。他在白远岚的光洁的额头上亲了一口,搂着一起安心睡了。

    如意挂了电话,看了看,果然看到在不远处,霍争辉朝着她挥手。

    如意笑了起来。

    “大哥!”

    她轻声叫着,推着行李往着霍争辉那边而去,大哥早就已经问了她飞机到达的点,如意倒是有些不大好意思,大哥现在已经是公司的总裁,日理万机的,她原本是想说她自己先去酒店也一样的,反正早晚都是要见面的。大文学

    霍争辉走上了前来,他是一个人来了车来的,他接手了如意的行李,往着出口处推。

    “先去吃点东西吧,免得到时候我那弟弟说我压榨他的宝贝老婆,也别住什么酒店了,家里面又不是没有地方住。”

    霍争辉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着如意,这三年来也不是没有瞧见过她,现在的她和之前那个气色很差的女人完全有着天壤的差别,人人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晋骞那个温润的人在一起久了之后,她越发显得温婉了起来,比三年前要丰腴了一些,但是还是离丰满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大概是当了母亲的缘故,她看起来有着一种别样的吸引力。

    当然,在处理公事方面,她终于像是回到了他所人是的那个莫如意,眼光犀利而又独到,这两年,按照她的意见,霍氏增加了体检中心和网络游戏公司,收入颇丰。

    这个女人,天生就应该站在商场上的,而不是埋没在家庭之中当一个贤妻良母。

    “不了。爸爸他不会喜欢见到我的,住酒店也方便点,我只呆一个星期就走。”

    如意摇了摇头,她唯一觉得有些头疼的不是那些个策划案,而是在和自己公公相处方面,她不知道为什么,晋骞的爸爸总是不喜欢她,偶尔他到多伦多看望晋骞和远岚的时候,总会对她多番挑剔。

    她也不想造成父子之间的不对盘,所以每次在霍原到了加拿大的时候,起初她总要寻个名目出门,免得公公看到她就觉得不舒服。

    如意也问过白晋骞为什么他不喜欢她这个问题,白晋骞只是笑,说她想的太多了。

    偶尔她会想,大概是之前晋骞有个门当户对又让霍原满意的未婚妻,结果因为她的出现而受到了破坏,不过这种想法想想她就会想要笑出来,她觉得还不如想说自己父亲生前的时候和晋骞的父亲结过梁子算了,这个还比较有可能一点。

    到后来,如意也就不会去在意这件事情了,到后来的霍原在去看他们的时候,她大大方方地呆在家里面,反正他的儿子是她的丈夫,她的儿子是他的孙子,相互扯平了,偶尔如意还会想说,反正生气气坏身子的人又不是她。

    一个星期

    霍争辉倒是想让如意多留在B市一段时间,现在在B市,霍氏的主要对手就是叶氏,在霍氏抢了叶氏的两个案子之后,纷争已经有种摆上台面的感觉。

    如果她在这里,霍争辉想自己会多一个帮手。

    霍争辉带了如意去了B市最好的一家粤菜馆,他那弟弟早早地就交代了一些东西,感觉倒不是在关心老婆,更像是一个对远行的女儿不放心的老父。

    霍争辉一早就订好了菜单,清淡滋补为主,还定了一锅佛跳墙,如意自然是吃的舒服,只恨没有把白远岚小朋友给带回来,应该让他来尝尝国内的好菜色的。

    如意觉得有些遗憾。

    “一会送你回酒店,好好休息一会,明日如果可以去公司就去,不能去再休息一日,到时候晋骞对我抗议的时候,我可吃不消。”

    霍争辉笑道。

    “恩,大哥你也别说的你像是晋骞派着专门来看我似的,我又没有那么的娇弱,一会回去倒倒时差,明天一早我会进公司的。”

    如意道,她是知道大哥对她的好的,她这一次回来是帮大哥的忙,而不是让大哥照顾她的。

    她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大文学

    霍争辉笑了笑,他就是欣赏如意这一点,只要交代给她的事情,她就会办好,看看之前的那几个出自她手的企划案,多漂亮。

    他也不在说什么,只是说了一些家常,还谈到了白远岚,说到自己的儿子,如意的脸上的笑意就越发的多了,她从手机里头调出照片献宝一样给霍争辉看着,说道晋骞的时候,她的脸上则是一脸幸福的模样。

    吃了饭,如意自然是跟着霍争辉走的,她许久不来B市了,最初的记忆也都已经模糊了,只能靠大哥送她去订好的酒店。

    出包厢的时候,霍争辉遇上了恰巧进另外一个包厢的商场上的朋友,于是寒暄着之后,他进了那一间包厢说是去打声招呼。

    如意对那些人也不熟,只好先去门口等着霍争辉出来。

    这粤菜馆是B市的最贵,自然的装修的也是富丽堂皇的,如意欣赏着那些装修,却不想和店里头的一个顾客擦撞了一下。

    “不好意思,对不起。”

    如意率先开口,看着自己不小心撞到的女人,她穿着时下最新的时装,脚下踩着一双七八公分高的白色细跟高跟鞋。

    “作死啊,毛毛躁躁的,不长眼睛么?”那女人拍了拍自己肩膀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低头一看,看到自己的鞋子鞋面上蹭到了丁点的灰尘,厉声尖叫了起来,“知不知道我这双鞋子要多少钱啊你,弄坏了你赔得起么!”

    如意看着眼前这个大惊失色的女人,有时候她还觉得自己的儿子哭闹起来的时候让她觉得有些头大,现在这么一看,根本是无理取闹的女人更让她觉得头大。

    “小姐,我说了对不起了,我真不是故意的!”如意皱了皱眉,“要不,这样吧,小姐,你说你这双鞋子多少钱,我赔你成么?”

    “你什么意思,你就觉得我差这双鞋子的钱了,还是你当我是想讹你?”那女人大眼一瞪,恶狠狠地盯着如意看着,不悦地问着。

    “小姐,我不是这个意思……”

    如意真当是被这个女人弄昏了,不知道是她太久没有踏足B市还是她脱离社会太久了,她不就是不小心踩到了她的鞋子,她只是不想多纠缠,那么赔她一双新的总没有问题吧,而且她也没说觉得这个女人讹她了呀!

    “什么不是这个意思,你就是这个意思!”女人不依不饶,“怎么,有几个臭钱就当自己了不起了么!”

    呃……

    如意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个年纪不过二十来岁的女人,她是那么的凶悍,那么的泼辣,让她有些无措起来。

    “怎么了?吵吵嚷嚷的。”

    身后的包厢门开了,一个犹如大提琴低鸣一样的磁性声音在如意的身后响起,声音里头透了点不耐烦。

    那年轻的女人一下子嘟起了嘴,把如意挤到了一旁,上了前,嗲嗲的撒娇声响了起来,酥的几乎要让如意软了一身的骨头:“念琛,你看啦,那个女人居然把你送给我的鞋子给踩脏了!”

    叶念琛顺着女人的声音,低头看了一眼那鞋子,鞋面上只是微微脏了一点点而已,如果不自信看根本就看不到鞋面上的那一点点脏处,他不明白,女人为什么会那么爱大呼小叫,明明不过是一点点的小问题,却要搞得像是世界上最大的事情一样。

    “有什么关系,脏了,一会再买一双不就行了,至于这么在意么!”他随意地说着,“人家也不是故意的不是么!”

    女人嘟着嘴,有些心疼地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但是一听到等会可以去买一双新的,她脸上又带了笑。

    “便宜你,你走吧!”女人趾高气扬地说着。

    如意回过头,看了一眼那个女人,站在她身边的男人正要准备进包厢,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为此说一声“谢谢”。

    最后如意只是挥了挥手,“那就多谢了。”

    她转过身,瞧见霍争辉倒是比她先到了门口,她快步往前走着,她没有看到那原本要走进包厢的男人停下了脚步,他的手还放在包厢门把上,一动不动的。

    叶念琛觉得自己像是听错了吧,在刚刚那一瞬间,他居然听到了如意的声音。

    这三年多来,她从未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知道她在哪里,远在加拿大的多伦多,他想,和白晋骞一起生活的她应该是开心的,至少他不会让她受伤,不似他一般。

    他想,这辈子大概都不会再见到她了吧,他也已经做好了这个觉悟,但是在今天,他突然之间听到了她的声音。

    那一瞬间,他像是被雷击中了一样,一动都不能动,他完全不能思考,动作僵硬在原地,他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或者只是单纯的遇上了一个声音像她的女人而已,各种各样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面徘徊不去,直到有人推了推他的肩膀之后,叶念琛才缓过了神来。

    “念琛,你愣在这里干嘛,我肚子饿了,我们用餐吧!”

    女人露着甜美的笑容,抬头看着他。

    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叶念琛想也不想地,他推开自己身边的女人,然后往着餐馆的门口而去。

    他有些焦急地巡视着来往的人之中的每一个性别为女的人,没有,他看没有那熟悉的身影,再也没有听到那熟悉的声音,仿佛刚刚不过是他的错觉。

    他一直跑到了门口,因为平常公事太过繁忙的缘故,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像是现在这样奔跑了,他一向是从容不迫的。

    他看到刚刚从店门口开走的车子,那惊鸿一瞥,他看到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人的时候,他楞在当场,虽然他只看到了她的侧脸,但是光是那侧脸就已经足够让他震撼住了。

    是她。

    真的是她!

    这个念头充斥在他的脑海之中,他没有任何的反应,只是远远地看着那车子远离,看到那车号,他更加确定了一些,刚刚看到的人真的是她!

    那女人也跟着跑了出来,穿着细跟鞋的脚因为跑的太急而崴到了,疼的有些厉害,她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远方的叶念琛,许久之后,她才伸出了手,去扯他的衣袖。

    “你怎么了?”她有些疑惑地问着。

    她是他的女人,原本她是一家小公司的经理的秘书,在半年前的一场饭局

    上她见到了这个男人。她是知道这个男人的,大型公司的总裁,资产是她这种小职员工作一辈子都赚不到的数字,听说他有一个未婚妻,不知道为什么迟迟都没有结婚,听说他有很多的女人……

    在饭局上,她向他敬酒,他默默地喝了,没有多说什么。别人开始起哄,有不认识的人要她喝酒,她虽然不认识他们,但是她知道,这些都是她得罪不起的人物。

    “还是个小姑娘呢,别勉强了。”

    他说了一句话,轻而易举地化解了她的僵局。

    那一天晚上,他喝了很多的酒,在经理的安排下,她扶着这个大人物去了酒店的房间,然后在那张床上,她成了他的女人。

    她是第一次,疼的厉害无比,她的眼泪不停滴掉,却没有阻止他的侵占,可她心理面却是甜的,她不后悔。

    他不停地说着“对不起”,最后抱着她不停地呜咽着,肩膀处有着濡湿的触感。

    她知道他哭了,同时也知道,他说的对不起不是对她,而是另外一个女人,她不知道他是对不起她的未婚妻,还是谁……

    他是一个好金主,不是一个好情人,他会给予物质上的一切满足,但是却不会给予她半点的感情。

    她只是他的女人而已。

    可是她喜欢他,甚至爱他。

    叶念琛回头看着站在他身边的女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他都觉得这个女人和如意有些像,不算特别出色的长相,说话的声音挺甜。在饭局上遇见的时候,他就觉得她很想,所以不起然地,他就帮了她一把。

    她是他的女人。

    但是他的女人又不是只有她一个,在这三年里面,他有过很多的女人,但是无一例外的,大概就是或多或少地和如意有些相似之处。

    不知不觉之中,就成了这个样子。

    可现在,他觉得她和如意根本就不像,半点都不像,一点也不像。

    他伸手,把她扯着他衣袖的手慢慢地抚了下去,衣服上带了一点点褶皱,他慢慢地抚平了,好像这样一来之后就看不出来半点的波折。

    突然地,她泪流满面,因为她知道,她的爱情在那一瞬间死亡了。

    “对不起,我不是个好男人,你要什么,你都可以开口。”

    叶念琛的声音在她听起来的时候有些悠远。

    她知道,现在的她什么都可以要,金钱,房子,车子,珠宝,但是唯一不能要的人就是眼前这个男人。

    他离她很远,远到光年的地步,她永远都不能抓住他,也不能指望抓住他。

    他回了家。

    郝顺心站在二楼房间的阳台上看着他,这三年之中,她觉得自己像是死了一样,可惜,她没有死,是而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样子。

    他的男人,渐渐地和她渐行渐远了,她已经感觉不出他还有哪里是爱她的,从除了出差会不回之外,他渐渐变成了想回来就回来不回来就不回来的地步。

    她知道他外头有人,却同样也阻止不了。

    她不知道到底是自己已经没有那个吸引力了,还是他对她的爱情已经彻底地枯萎了,或者,他们都已经死了。

    但是今天,他回来了,只是站在那樱花树下呆呆地看着那三颗樱花,尤其是幼小的一株,那是三年前栽种下的,园丁一直很呵护,可着这种东西又不是一天之间就能够长成的,它还是幼小的可怜,瘦瘦巴巴的。

    眼下,天气渐暖,两外两棵高大的樱花树已经开出了花来,粉嫩的樱花瓣迎风飞扬,美不胜收。

    可他却抚摸着那一颗瘦下的樱花树,嘴角上有着温柔的笑意,好像是在面对着亲人,爱人一样。

    她知道,他在想一个女人。

    一个想起来就让她恨得牙痒痒的女人。

    一个让她等待了三年都没有让婚约实现的女人。

    那个女人离开了,结果却是活在了他的记忆里面,郝顺心想,如果她死了,会在这个男人心理面留下点什么?

    她的手上拿着一把水果刀子,往着自己的手腕上划下了一刀,不算深,但是足够让鲜血淋漓。她要赌一把,她不能成为B市的笑柄。

    叶念琛看着这三株樱花树,看着那樱花飞舞的美景,想到自己今天瞧见的人,他带上了点笑意。

    落花时节又逢君。

    “糟糕了,郝小姐自杀了!”一声厉喊在宅子里头响起,惊扰了他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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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肝儿们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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