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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以下为第一人称。】

    我出生在一个富贵人家,我姓木。我有一个漂亮温柔的妈妈,有一个聪明的爸爸,我一直都认为我是幸福的人,永远幸福的人。我有亲情,缺的只剩下友情和爱情了。

    幸运的是,我12岁那年,我获得了友情,永恒的友情。她的名字叫莫茉。

    和她认识,还是因为她的回归。

    听说,她小的时候不小心被弄丢了,现在找回来了,我想,她应该也会感到开心吧?毕竟回到了真正的家。但是我见到她时,她却对我说:“她讨厌这里!”

    后来,因为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我们便把各自的秘密告诉对方。我就是在那时,才明白她为什么讨厌。

    在她回归那天,她的父亲举办了一个宴会,在那个宴会,我又认识了一个人,那是一个男生,一个爱笑的男生。

    他独自一人站在角落,我便好奇的跑过去。

    没想到,他看见我,露出了笑容。

    “你好!”至今,我都很记得和他的第一次打招呼。

    “你好!你是?”

    “我叫木允馨哦!木头的木,允许的允,康乃馨的馨!”

    “我叫季如影,季风的季,如果的如,影子的影!呵呵,很高兴认识你!”

    “嗯!我也是!”

    总之,那晚,我和如影玩熟了。

    我本想介绍如影和莫茉认识的,但是,莫茉不肯,她说她不想,而且她还要学很多东西,貌似是为她能逃出莫家才学的。而如影呢,虽然也要学,但学的比莫茉少,所以,他经常带他的妹妹——季如雨来玩。

    如雨是个特别单纯的女孩子,单纯的让我羡慕。她一见到我都会叫我“姐姐”,虽然比我少1岁,却像个长不大的小孩似的。

    我一直以为我是把如影当成哥哥来看待,如影把我当做妹妹来看待。那时候的他开朗,活泼,喜欢交朋友。不像现在这样对人冷漠,少语。

    我以为我真的很幸福,亲情和友情我都有。但是,在我15岁的那年,我那温柔的妈妈突然失踪了,而爸爸却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女人,一个妖媚的女人和一个打扮成熟的女孩子,爸爸说,以后她就是我的妈妈,她就是我的姐姐——木沁媛。

    当时的我死不接受她们,便跑去莫茉家,跟她诉苦。没想到,莫茉早已有一个天大的决定:等两个月后,我们一起离开这里。

    刚开始我还在犹豫不定。

    第二天,我才刚起床,如影就来找我了。

    他说他要出国学习了。

    这个消息就像一颗导弹轰炸了我的大脑。

    为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要离我那么远?

    “允馨,”他说,“我只需要在国外学校三年,三年之后我就会回来的!”然后他递给我一封信,“等我走后再看!”

    他走了之后,我便把那封信拆开:

    允馨,

    一直以来,我的心里都有个秘密——我喜欢你。

    虽然你把我当成哥哥来看待,但是我还是喜欢你。所以,你必须要等我回来!我回来之后,会有一个特大的礼物送给你哦!等我。

    季如影

    简短的一封信,却让我脸红起来。

    什么是喜欢?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也早已喜欢上他了。他说要等他。好!那我就等!

    当莫茉听到我的决定时,特别的惊讶,也特别后悔没有看过如影,认识如影。

    我本以为,我那个所谓的姐姐,只要我不理她,她也不会理我。

    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她,感到特别恶心,特别讨厌 特别是她假惺惺的样子。在爸爸面前,她装的特别乖,每次她这样,我都会做出厌恶的表情。我以为,爸爸也是这样的,没想到,他还夸她乖,批评我不应该这样对姐姐。

    每当我受到委屈时,都会去找莫茉,莫茉也讨厌木沁媛,多次劝我跟她一起离开。我又进入了犹豫不定的状态。

    没想到,木沁媛这么的心狠手辣!她多次在爸爸面前说我的坏话,想赶我走。爸爸虽然听了她的胡言乱语,但他还是一只眼睁,一只眼闭的,这也急坏了木沁媛,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要赶我走。后来,她没什么行动了,我以为她打算不赶我走了,没想到,她不赶我走,却想我死!

    第一次,她下毒在一杯水里,而刚好,我不想喝,便把那杯水倒在草地上,那几棵沾了水的草立刻就死去了!当时,木沁媛气急败坏地走开,而我呢,就立刻把事情告诉了莫茉,莫茉说我必须得走,不然真的会死的。

    我不肯,便又回到了那个“家”。

    果然,莫茉说的没错,我不走,真的会死!

    第二次,她假惺惺的对爸爸说要带我出去玩,爸爸竟然答应了!那个时候,我对爸爸实在是太失望了!她把我带到河边,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我推下了河!那条河是城里最长最深的河啊!

    我在河里挣扎着,可木沁媛对我笑了几声就走了。

    后来,我不知道是谁把我救起,只知道我醒来时就看见莫茉了。

    莫茉说我必须一定要走。

    我答应了,有什么不可答应的呢?我只能对如影说对不起。

    休息几天后,我们就启程,逃离了那个无时无刻都存在危险的地方。

    我没带什么东西,所以莫茉在到达目的地时就去帮我买。

    我实在没想到莫茉竟然计划的那么好了!她私自开了一家小服装店,经营起来,她连我的假身份证都办好了。我特别的崇拜她!

    后来,拖服装店的福,我和莫茉认识了芷琴和诗颖,在那时只有她们才知道我们的真名。

    服装店越做越大,莫茉干脆用赚来的钱和存起来的钱开了一家公司,自己设计服装自己卖。我和莫茉一起工作,芷琴和诗颖去上大学。

    再后来,我们四个人住在了一起,聪明的芷琴和开朗的诗颖让我和莫茉都忘记了那些不愉快,但是这些不愉快都会被我回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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