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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赌王争霸 第二百零七章 小白菜

    车身右侧是泥泞的水坑,左边的路面相对来说还算比较干燥,不过也仅止如此罢了,李茹男漂亮精致的高跟皮鞋刚刚踩在地面,就有近三分之一的部分陷进黄褐色的泥土里,她皱起了眉头――女孩子多爱干净,她也并不例外,看到喜爱的鞋子沾上了污渍,心里疼的很。

    三位男士的处境就比李茹男好得多了,至少鞋跟不会陷到地面里去。绕到汽车右侧仔细查看,情况的确很糟――不只是右前轮陷进了泥坑之中,右后轮的一部分也陷在松软的地面里,难怪陈东兴数次尝试都没有成功,车轮没有着力点,再大的马力也一样的白搭。

    陈东兴和孙逸仁面面相觑,想要让汽车离开泥坑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借助外力或推或拉,另一种则是用东西把泥坑垫实,让车轮有着力处。问题在于谁去推,谁去垫?路面如此泥泞,车轮一转,必定甩得推车的人一身泥点,况且,李茹男肯定不能干这种粗活儿,以这辆汽车的重量,仅仅两个人能推动吗?至于把坑垫实,车上并没有带铁锹镐头之类的工具,无论捡石还是挖土,都只能靠自已的一双手,无论是陈东兴还是孙逸仁,什么时候做过这种事?

    我在旁边只是冷眼旁观,干粗活于我而言并没什么,不过我干嘛要帮这几个人摆脱困境?再说,看着三个出身大户人家,锦衣御食的公子哥和千金小姐着急发慌不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儿吗?

    李茹男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她想发火,不过对这两个人发火有用吗?到最后只怕越骂越气,让自已更气。

    虽然李茹男没有发脾气,但她脸上的神情早已表明她此时的心情,孙逸仁表面着急,实则心里暗笑,因为提出到雾灵山玩的是陈东兴,开车的也是陈东兴,所以李茹男就算发脾气,那也是对陈东兴多一些。情敌的利空就是自已的利好,他心里当然乐了。

    陈东兴现在的感觉则象是热锅上的蚂蚁,强争开车,本打算在李茹男面前显显本事,抖抖威风,没想反虎不成反类其犬,本事没显出来,却把大家都给陷入困境,孙逸仁的冷嘲热讽倒还好说,终究他们两个属于同一类人,换成他,做的只会比孙逸仁更过分――他担心的是给李茹男留下自已没用的印象,把他当成了只会吹牛皮说大话的废物。

    怎么办呢?

    挠着后脑勺,陈东兴现在知道后悔把司机轰到另外那辆车上去了,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就算他财大气粗,身上有的是大洋,却也没办法改变现在面对的难题。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三两岁上,没有娘呀。跟着爹爹,好好地过呀,就怕爹爹,要后娘呀......”

    正在几个人没招可想的时候,随着吹来的阵风传来哼唱小曲的声音,歌声时高时低,高亢时似笛音清澈,直入肺腑,低沉时似月下独语,如哭如泣。

    “如此质朴清澈没有半点杂质的歌声大概也只有远离繁华城市的乡下才有。”我轻声赞道。

    这是河北民谣《小白菜》,以前在夜总会里也曾听有些歌女明星唱过,论演唱技巧,那些歌女的水平自是更纯熟老练,但比起音质的纯净还有那种发自于内心深处的感触,却是那些歌女没有办法相比的,而更难得的是,唱歌的明显是个男人。

    “唱得是很好,可是听起来为什么那么凄凉,让人有一种心里发酸想要流泪的感觉?”李茹男仿佛听入了神,口中喃喃自语,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

    “小白菜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当事人,原名毕秀姑,其夫患病而死,却被县令诬为与杨乃武通奸谋杀,酷刑之下被屈打成招,定为死罪,后因家人不断上告,兼之朝廷内争,有人想利用此案打击对手,案件这才得以昭雪。这首河北民谣《小白菜》唱的就是小白菜的身世......”,讲到这里,我忽然发现李茹男眼中泪光莹莹。

    女人呀,就是眼窝浅,这么喜欢掉眼泪,我心中暗笑,正想挖苦几句开个玩笑,却见两颗眼泪真的从她的眼角滴落,我忽然明白了――李茹男虽生于大户人家,但母亲早亡,父亲又忙于帮派事务,有时难免冷落了女儿,小孩子哪里会明白父亲的难处,孤单时自然会思念自已的生母,怕父亲另有新欢,娶个狠毒的后妈,夺走父亲对自已的爱。此时听到这首民谣,虽不知这首民谣的出处背景,但触景生情,感同身受,想起了幼年时的种种凄苦,所以才悲从中来,流出了眼泪。

    想到这里,我也没心情去调侃李茹男了,说起来,其实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陈东兴和孙逸仁也不再围着车轮转了,一起直起腰向歌声传来的方向张望,心中只盼来几个当地农民,那样自已身上带的钱就能发挥作用了。

    歌声越来越近,视野中一个黑点儿也越来越大,刚开始只是冒出一个头,渐渐的整个轮廓都露了出来――那是一辆农村常见的马车,车身宽约五尺,车帮高有七寸,看木头的颜色这辆马车使用时间应该不短,少说也在十年以上,拉车的是一匹红色的高头大马,看得出来,马的主人对它的照顾非常用心,除了马腿上有溅起的泥渍斑点,身上的毛皮梳理得却是干干净净,溜光水滑,脖子下方挂着一串小小的铜铃,马身一动,便发出清脆的声音。

    车上坐着两个人,一老一少,年长的年纪约在五十几岁,穿着一件黑色的粗布衣裳,下襟处缝着一块灰布补丁,脸上皱纹纵横堆垒,有如鱼网一般密集,特别是额头上的几道抬头缠,深得就象用刻刀刻上去似的,一条腿盘在车上,另一条腿搭啦在车边,随着马车的行进有节奏地一摇一摆,左手提着马缰,右手握住一根竹子编成的马鞭,时不时地轻轻一甩一抽,鞭梢便准确地落在马的臀背上,所有的动作都是那么的纯熟和自然。旁边坐着的年轻人大约二十出头,五官端正,眼睛很大,透着一股灵气,鼻梁挺直,下边是两片薄薄的嘴唇,和这一路上见到的农民不同,他的肤色明显白了许多,比起北平城里的公子哥也差不了多少,身上穿的是一件青色短衫,结实的肌肉将短衫绷得紧紧,盘膝坐在车上,身旁立着一个三尺多高的红漆木柜,木柜侧畔钉着两根牛皮背带。

    距离渐近,“吁”,轻声吆喝一声,赶车的老把式把缰绳一拽,马车在离我们还有七八步的地方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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