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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两百七十章 战!

    纵观冷兵器时代,农耕民族总是占据着最富饶的土地,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强大帝国,依托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在军事上以先进的武器和庞大的军队,震慑着包括游牧民族在内的诸多少数民族。()

    可是,历史上总是不缺乏游牧民族以强大的武力入主中原的例子,农耕民族的明创造不可谓不先进,精良的兵器,成堆的兵,庞大的军队,占据了如此之多的优势,最终却逃不掉败给裹着毛皮,骑着骏马的游牧民族宿命。

    究其根本,无外乎几个原因,一是农耕民族的性格太过安逸,如果把他们比作幸勤劳作的牛羊,那么游牧民族就是一头饿狼,狼对上羊,胜败自不必说;二是农耕民族在作战时,过多的依赖兵器和兵法,殊不知,他们就是败在了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地方,而反观游牧民族,生来个个都能骑马射箭,在草原上这个到处充满着资源争斗的地方,战斗就像是他们的天性一般。

    一只千人的游牧民族骑兵,就能将一支数万人的农耕民族的步兵冲得溃不成军,而农耕民族在马背上作战的能力,又远远不如游牧民族,所以就算是人数再多,他们也阻止不了游牧民族铁骑的践踏。

    正是由于骑兵的巨大作用,所以游牧民族军队对骑兵极为看重,一旦踏上战场,陪伴你战到最后的或许就是你手中的长刀以及身下的战马,战马就像是战士的双脚,没有了战马,连站都站不起来,又何谈杀敌呢?

    完颜洪烈的大军就是吃了这个大亏,数万大军,步行长途跋涉前去参加血祭大典,完颜洪烈怎么想也想不到,他的老巢会被呼延雄现,而得知格桑圣女的消息后,他的哥哥又派出了五万大军围剿他。

    呼延雄的大军绕过大营,从肋部直插身后,在完颜洪烈大军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给予了他们迎头痛击,一万骑兵,是由呼延雄亲自率领的,为了不打草惊蛇,呼延雄把大部队留在了北风原外,只带着这一万骑兵,深入敌后。

    也活该完颜洪烈倒霉,自导自演了一场袭营闹剧,数万大军都知道了这个消息,都以为呼延雄大军此时正在攻打营地,毫不防备路上会遇到伏兵,等到呼延雄领着七千骑兵冲锋的时候,为时已晚。

    只一个冲锋,便将数万大军分割成了几块,而呼延雄的部队,却又在各自领的带领下,以百人为一个骑兵方阵,轮番冲击,马蹄践踏之下,不知道多少人命丧黄泉,长刀之下,不知道又是多少亡魂,鲜血浸湿了草地,嘶鸣声,叫喊声,成了这一片战场的主旋律。

    这支军队,少了完颜洪烈这个主心骨,就成了一盘散沙,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反击,一场人数悬殊的较量,却演变成少数一方单方面的屠杀。

    呼延雄号称战神,在战场上,以杀戮著称,他骑着骏马,挥着长刀,身边是一百名紧紧守卫他的勇士,个个都是万里挑一,他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地狱。

    呼延雄深知这数万人就是完颜洪烈最大的资本,是他的心肝脾肺肾,只要掏空了他们,完颜洪烈就是徒有一身躯壳,不足为虑了。因此,尽管其中有不少是他曾经的旧识,他依旧毫不留情的挥下了手中的屠刀。

    不过片刻,完颜洪烈的这支大军死伤就过三成,呼延雄的军队也有损伤,可是在他的带领下,依旧牢牢的占据着主动,况且他还有三千骑兵没有动,足以应付一切。

    眼看着这支军队难逃覆灭的下场,忽然,从大营方向传来震耳欲聋的吼叫声,看这架势,似乎是完颜洪烈率军前来增援了。

    身处战场之中,呼延雄却是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挥刀砍翻身下的敌人,他目光一凝,回身望去,暗道:“完颜洪烈不亏是我最大的对手,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做出判断,舍弃营地,直接杀了过来,不过你一步走错,就是满盘皆输,想要挽回败局,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呼延雄之所以如此自信,正是因为他早就料到了完颜洪烈会率兵回援,而他剩下的三千骑兵,正是用来埋伏增援部队的,率领这支骑兵的是他手下的勇将,阿里扎,此人论及勇猛丝毫不输完颜洪烈,论计谋,阿里扎手中有呼延雄的吩咐,依计行事,从中间将完颜洪烈的援军切成两块,短时间内消灭一部分有生力量,完颜洪烈留守的部队不过五千人不到,一对一的拼杀,呼延雄对阿里扎有足够的信心。

    不过,完颜洪烈的增援却刺激了其他人,只听得战场上激动的喊叫声不绝于耳。

    “是王爷,王爷派兵增援了,我们杀出去,和王爷会和!”

    “呼延雄,你侮辱了勇士这个高贵的称号,你要真是战神,敢不敢与我们王爷正面较量,偷袭算什么本事!!”

    “勇士们,狼神庇佑,你们看,那些白狼!!”

    “呼延雄的骑兵被击退了,王爷冲过来了!勇士们,我们冲过去!”

    震耳欲聋的吼叫声中,伴随着一声声惊叹,呼延雄情知不妙,放眼望去,只见己方的骑兵正在且战且退,露出了完颜洪烈援军的正面目,冲在最前面的,是几百头白色的白色巨狼,白狼是狼神的化身,这几百头白狼虽然不是狼神,可是比起一般的草原狼却是要强大百倍,锋利的牙齿和爪子,一扑一咬,就是一匹战马倒下,而它们身上坐着的骑士,仿佛地狱的收割者,又长又重的长刀砍下,就像是割麦子一样切割着生命。

    阿里扎领着的三千骑兵虽然也是精锐,可是马天性就对狼有恐惧,阿里扎等人一方面要控制战马,一方面却又要应对敌人,顿时捉襟见肘,一下子就被撕开了一条口子,而完颜洪烈的援军则从这条口子直扑过来,势不可挡。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白狼骑士?”呼延雄熟知草原上许多的传说,传说中,具有狼神血统的战士,可以召唤一只白狼作为坐骑,这样的战士,不惧刀枪,没有痛觉,在战场之中纵横无敌,无人能挡,是草原上最恐怖的存在。他一直以为这只是传说,没想到今日居然有幸看到,看那些白狼上的骑士,长刀砍在他们的身上,根本就对他们造不成任何的伤害,虽然这一支队伍看起来不过几百人,但是却仿佛一把尖刀一样,一下子就撕开了呼延雄设下的一条完美的封锁线。

    白狼骑士在草原上出现,也要追溯到几十年前了,那时候的呼延雄还未出生,自然不知道白狼骑士的真正奥秘所在。

    其实这白狼骑士,说起来并没有那么玄乎,草原上有一个民族,叫做羌族,这个民族世代生活在北风原中,与群狼为伍,民风极其彪悍,但是恶劣的条件,也使得他们部落的人口十分稀少,鼎盛时期,也不过千人不到,这个民族有一项独特的本领,那就是驯狼,不管再凶恶的狼,到了他们手中,也要变成最乖巧的小狗。

    完颜洪烈当初领着残军逃到北风原,无意之中,现了这个民族的存在,同时也现了这个民族能够驯狼的本领,于是,他费劲心机,收服了这个民族,他也听说过白狼骑士的传说,他突奇想,便有了组建白狼营的想法,历经多时,在北风原中抓捕到了两百头白色巨狼,又花费重金,从大渝购买了黑色的绫丝布甲,外层涂上一层黑色的沥青,暴晒之后,寻常刀剑根本就刺不穿。

    这本就是完颜洪烈最大的依仗,知道这个内幕的人,少之又少,所以呼延雄大军一看到有人骑着白狼加入战局,又听到那些人说什么狼神狼神,顿时就慌了神,军心一散百师溃,再厉害的主帅,也无法阻挡人内心的恐惧与敬畏。

    白狼营所向披靡,两百人的队伍,丝毫不惧的闯入了前方的战场,左扑右砍,一下子就把呼延雄几个小队给冲散了,方才一直被压制的完颜洪烈手下这时候奋起反击,夺马的夺马,杀敌的杀敌,竟是一下子将颓势给扳了回来,而完颜洪烈率领的骑兵则是紧随其后,很快就与步兵会和。

    “将军,我们还是退,退到外面,我们还有四万大军,那些白狼太厉害了,我们的骑兵根本就抵挡不住!”几个手下大将奋力拼杀,来到呼延雄身前,他们的小队都被白狼营给冲散,大部分手下失了马,落入敌军包围之中,也只有他们几个人逃了出来。

    呼延雄纵观战局,在完颜洪烈的几千骑兵加入战场,尤其是白狼营的加入,使得战局的天平已经渐渐的往完颜洪烈一方倾斜,此时兵力的对比,完颜洪烈整体的兵力包括三千骑兵,两百的白狼骑兵,再加上将近一万五千的步兵,将近两万大军;而呼延雄方面,一万骑兵,此时恐怕只剩下七千不到;以七千,对上两万,将近三倍的差距,而且对方还有无法阻挡的白狼营,这一仗,再打下去,也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呼延雄当即做了决定,撤退,撤到北风原外,与大军会和!

    手下大将接了命令,迅的整理部队,而此时的呼延雄,立在马背上,目光眺望,寻找着完颜洪烈的身影,似乎是冥冥之中有着奇妙的感应一般,就在他在寻找完颜洪烈的时候,完颜洪烈也在寻找着他,两人目光在空中交接,这一对宿命之敌,相隔一年之后,再次在战场上相遇,眼神的交错,擦出耀眼的火花!

    “完颜洪烈,总有一天,我要在战场上亲自砍下你的人头,你等着,那一天,不会太远!”

    “呼延雄,总有一天,我要登上喀什的城墙,把你的尸体挂在喀什的城楼上,你等着,那一天,总会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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