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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我踩着十公分高的高跟鞋倚在身为地产部经理的中年男子身边,长而卷的发松松垮垮的盘在脑后,有几缕散落在耳侧,我知道这会衬显我白皙的颈项很美好很诱人。我上身半曲,纤长的手指滑过摊在办公桌上的某份文件上,温声细语的问着几个显而易懂的问题,而正坐在皮椅的中年男子,嘴上言语不清的应附着我,一双精光乍现的眼却直勾勾的盯着我胸前随着曲腰而半漏的春光。我承认,此刻心里是翻江倒海般的恶心,却依旧保持着让他无法生疑的笑靥。我含情脉脉的看着此刻正在意淫我的男子,亦或者说,眼睛的余光只落在他手下半遮半掩的某份文件上。

    我承认,我没多大能力,我只能用这种不入流的美人计,外借我一向引以为傲的记忆力。我一边假意的以询问工作为由让手指在台面上自己带进来的工作资料上滑动,一边不着声色的用手肘将他面前半遮半掩的文件移开半分,快速的记住上面几个关键的数字,然后在他的意淫付诸行动实行之前,巧笑嫣然的寻找理由全身而退。

    我转身,心脏骤然一紧,随着我转身的动作侵入我眼眸的,是仅凭一个表情都能在我的世界翻云覆雨的,凌玺御。他倚在地产部的门口,显然这个悠闲的姿势已经维持已久,似笑非笑的盯着我。我身后的地产部经理此时恐怕也发现了他的身影,连忙起身恭迎,哎哟,凌总,您怎么下来了?

    凌氏有两个凌总,一个是眼前半年前空降凌氏的年轻总经理凌玺御,还有一个是掌控着凌氏大半个局面的执行总裁凌轩远,亦是凌玺御不相往来的对手。地产部经理虽直属凌轩远管理,但面对凌玺御这个名义上的总经理,表面的奉承功夫还是做得极好的。我调整紊乱的心绪,镇定自若的走过去,微微颔首低眉顺眼的唤,凌总。然后,从容不迫的与他擦身而过。

    我心里是极不好受的。我不想在这种时刻这种场合遇见凌玺御,我不想让他知道,我需要用这么不堪的方式为他办事,我不想从他那双深邃的眼睛里,看到一丝丝对我的鄙夷。我爱他可以爱得这么卑微,但我不想让他知道,亦不想让自己知道,即使我卑微至此,他除了反感,是再也他感的。

    程礼誉对我说他要离开,程礼誉是我的竹马,我的哥哥,我的贵人。可以这么说,若没有程礼誉,就不可能有今天的苏瑾訫。他当初在孤儿院被有钱人家抱走领养时说他会回来找我,他说话算数,在数年后找到流落街头的我,他用他那时还算微薄的能力供养我读书,生存。我们相识,至今已有二十年余。我和他就像一部现实版的童话故事,但并不是所有的青梅竹马最后都能水到渠成,程礼誉就像个王子,而我刚好却是那个,穿不上玻璃鞋的灰姑娘。

    程礼誉离开之前问我:谨訫,是不是我太纵容你,才让你沦陷至此。我搂着他的臂膀,笑着回,哥哥,你赐给我的所有一切里,我最喜欢的是自由。

    程礼誉蹙眉,他语重心长的说,谨訫,他不爱你,不要用这么卑微的留在他身边,我带你走,好不好?

    我摇头,毫不犹豫的摇头,认真的回:哥哥,我等了那么多年才等来这么一个守在他身边的机会,你要是毁了我的机会,你就是毁了我。

    程礼誉最终离开,去了另一个与我相隔着千山万水的国度,他说,苏瑾訫,你自己选择的路自己走下去,但是,如果摔倒了,我给你一次跟我喊疼喊后悔的机会。

    我笑着说,好的,哥哥。我笑着跟他道再见,笑着看他登机,笑着看飞机隔着铁网起飞,笑着看这个陪了我数十载的温暖男子远离我的世界,然后,终于红了眼眶。

    十八岁之前,我始终坚信,我是喜欢程礼誉的,女生对男生的那种喜欢。他是我身边唯一愿意相信的异性,他在我最寒冷的时候给我最体贴的温暖,他每个周末过来接我回家,回有他的家。他总爱穿着干净的白衬衫站在人潮汹涌的校门口,我一眼就能在人群中将他分辨出来。他带我去参加他朋友圈子的聚会,他微笑着向他的朋友介绍,苏瑾訫,我的妹妹,然后,我会努力扮演好他妹妹的这个角色,乖巧的向众位大哥哥问好,任由胸口失落蔓延。

    十八岁生日时,程礼誉笑着问,谨訫,你想要什么成年礼物。我认真的回:哥哥,我当你女朋友好不好?程礼誉愣住,然后恢复成一贯温暖浅笑的模样,他抚着我的发顶,温声说,傻姑娘,你还只是一个孩子。

    我那时已不再是一个孩子,但是却渐渐清楚,无论我长得多大,在程礼誉心里,我永远都是他长不大的小妹妹。亦渐渐清楚,他于我,也许真的只能是值得依赖的哥哥而已。

    十九岁那年,我遇见了凌玺御,颠覆了我内心世界的凌玺御。他当时身着浅蓝牛仔裤纯白T恤,神色淡然的从我身边擦肩而过时,我那么清晰的感受到了,手脚发麻心跳加速的感觉,这是即使我抱着程礼誉撒娇时都未曾有过的感觉。那一刻,我仿佛听见上帝在说,看,苏瑾訫,这就是你命里的劫数,你已无路可逃。

    我问程礼誉,我迷惘的问,哥哥,哥哥,我喜欢上一个人了,怎么办?程礼誉浅笑着抚平我泛着褶皱的柳眉,温声说,傻姑娘,你还小,哪里懂什么喜欢。

    程礼誉不相信,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上了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可最终他还是信了,当他看着我为了那一个男孩掏心掏肺魂不守舍时,当他看着我不顾矜持费尽心思靠近那一个男孩时,但他看着我制造无数机会跟他相处即使屡次被拒绝依旧执迷不悟时,程礼誉终于惊觉,他心里长不大的小姑娘,他温柔豢养了十数载的苏瑾訫,真的喜欢了别人。他往日温文尔雅的面具终于被击碎,他温暖的眼眸里开始沁入紧张,他搂着我,用接近宠哄祈求的语气轻声说,谨訫,谨訫,你只喜欢哥哥好不好?不要喜欢别人,只喜欢哥哥,只和哥哥在一起,好不好?好不好?

    不好,哥哥,不好。我说,哥哥,我喜欢他,我想和他在一起。

    程礼誉那时回了什么,我已忘记。我始终记得的是,他对我十年如一日的倾心相待。而今,在这个炎凉世态里,唯一对我温暖如初的男子,终于远离。他说,谨訫,我从来没想过,我居然亲手给别人做了嫁衣。他说,谨訫,我一直在等你长大,等你走出象牙塔,等你走到我的身边来,或许是我用的方式不对,让你一步一步走向了别人。他说,谨訫,我没有办法毁了你的机会,同样没办法亲眼看着你沉陷,我离开,你一个人走这条你自己选择的路,若摔倒了,我会给你一个跟我喊疼喊后悔的机会。

    我没有说,哥哥,我或许不需要这样一次机会了,从沦陷的那一天开始,这条路的每一步,我都如履刀尖,早已失去喊疼的机会。

    晚上回去时,凌玺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很想自作多情的认为他是在等我的,心里却无比清楚,他等的,只是我手上刚得手的地产部某份竞标资料。我走过去,身上穿的是还没来得及冲凉换掉的短裙薄衫。他背靠着沙发椅背,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笑得极其妩媚的我,坐姿慵懒,神色散漫。

    我从化妆包的夹层里拿出那张被我记录了地产部竞标详细计划书的u盘,向他递了过去。他漫不经心的瞥了一眼,没有伸手。还不够,我知道,他需要的那些东西,我还不够能力满足他。可是我一步一步如履薄冰步步惊心才走到他身边来,又怎么会那么轻易的妥协。我曲腰,坐在他的腿上,伸手勾过他的颈项,扬唇,细细的吻他近在咫尺的喉结。

    他伸手,手指修长骨络匀称,并没有甩开我,只是用微重的力道钳制着我的下巴与他对视,风轻云淡的问,你就是用这种方法替我办事的?

    我浑身血液一僵,他的语气明明淡得像深冬结冰的湖面,毫无起伏,可是我却分明听见了嘲意与鄙夷。我仰脸,笑得虚伪,故作天真的问:我以为你在乎的是得到的结果,而非得到这个结果的过程。怎么?莫非你吃醋了?

    他嗤笑,钳制我下巴的手松开,轻抚了抚我的脸颊,倾身在我颈项间印上炙热的烙印,贴着我的耳廓暗哑低吟:既然真可以为了我这么义无反顾的牺牲,那么,就换个方式合作吧。

    凌玺御所说的换个方式,是自次日起,我终能以光明正大的方式,站在他身旁,成为他“名正言顺”的女人。

    我是凌玺御的棋子,一颗棋子与整个棋局而言,究竟能发挥多大的用途,关键在于执棋的人将你摆放的位置。

    凌玺御执棋的方法是,与其临渊捕鱼,不如退慕而结网,等大鱼自己上钩。实译于,与其让我在直属凌轩远管理的高层里频频使用美人计盗取这些用途并不算强大的机密资料,不如直取凌轩远注意,潜伏到他身边去。关于这点,凌玺御看似高估了我的能力,实则他明白,我比起他手下那一支精英团队,更能拼尽全力不让他失望。没错,因为我爱他,他知道,我爱他,爱到可以不留余力。

    如何引起凌轩远瞩目,最快最有力的方式是,我成为凌玺御公开的女人。只有站在凌玺御身边,我才能被凌轩远注意,才能有机会实行下一步计划。换位思考,对手身边的人总更能吸引自己注意,尤其是凌轩远这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人,永远都觉得别人碗里的更美味。征服对手的人,总是更有成就感的。

    凌玺御这步棋走得成功至极,我和他的“情侣”关系在公司盛传的第三天,我有幸见到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凌轩远,这个盛传老谋深算,与凌玺御长得有几分相似的男子迎面向我走过来时,我强装镇定的颔首,不卑不亢的唤,凌总。男子脸色沉稳,似不经意的打量了我一眼。我如芒在背,全身竖起十二级的戒备,直到他错开身躯,才暗自松了一口气,摊手,手心早已溢出冷汗,这个男子的气场太强烈。

    凌轩远真正找上我是在我和凌玺御“确认关系”的半个月后。在他找上我的前一天下班,我在地下停车场看见了凌轩远,还有搂着他臂膀的新妻梁雨音,已为人妻的梁雨音,妖娆依旧,但我顾及的却是,正从另一部电梯出来的凌玺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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