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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同行(修改花花的一句话)

    第二道谜题中所指的人,也正好住在阎魔城的必经之路上。

    这一回就连苗若昙也坐不住了:“小钟你说什么?你什么时候破解了那首诗,怎么不早说?”

    钟展微笑道:“刚才想的。”……因为需要找一个和苏闲花同行的理由,所以顺便想了想么?苗若昙翻了一个白眼,实在忍不住鄙视这个人。

    苏闲花显然不明白这话背后的意思,她听说那首不大高明的诗有了谜底,顿时来了兴趣,身体朝前靠了靠,等着他说话。

    钟展却不就答,问店家要来纸笔,将那四句话一一写下。他的字写的很好看,遒劲飞扬,力透纸背。都说字如其人,但那并不像一个普通读书人会有的笔力。可惜苏闲花不懂这些,她只是很高兴的发现自己能认出纸上的每一个字。

    “怎么说?”黑白分明的眼睛从纸上转到了他的脸上。

    “第一句‘千里不传马蹄疾’,千里,是为重。这是一个‘重’字。”钟展拿起笔在“千里”两字上轻轻一点。又划向第二句。“三更渐闻星月笛,三更时分为‘夜’,因此这是一个‘夜’字。这两句加在一起,是‘重夜’二字。”

    “重夜……”苗若昙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神颇为复杂的看了钟展一眼。

    “重夜?”苏闲花心里一动,急道,“这是一个人的名字吗?怎么听着这么耳熟?”

    一旁的梅下生十分不满她的无知,忍不住伸出手肘捅了捅她:“大姐,‘夜鹄’,是‘夜鹄’啦!”

    “呃……”苏闲花一口酒呛在喉咙里,连连咳嗽,钟展适时的递来一盏茶,她顺手接过来一饮而尽,催促道:“不会真的是大名鼎鼎的漠北大侠‘夜鹄’吧?后面两句呢,讲了什么,话不能只讲一半的啊!”

    钟展不紧不慢的伸手替她擦了擦唇角的水渍,道:“后面两句比前面两句更简单。‘携子之手登西楼,遥看宝光待天明。’,各取第三字,就是‘之宝’。四句话连在一起就是‘重夜之宝’的意思。”

    苏闲花一愣:“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钟展笑道,“这只是这道题的第一关,如果第一关都这么难,剑圣还怎么找到‘合适’的后人?他还怎么看热闹?”

    最后一句话说的十分诡异,苏闲话却并没有放在心上,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重夜之宝”四个字。手指在纸上划来划去,道:“‘夜鹄’林重夜,号称漠北大侠,生性豪迈不羁,朋友遍天下,倒的确很符合剑圣所说的‘豪爽之人’,不过他‘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手的东西’是什么,倒是难猜的很……”

    钟展道:“原来花花也知道剑圣设下的谜题。”

    “嗯哼……略微听人说过一点。”她打了个哈哈瞒过了程红笑的事,顺便问道:“听说那是四样宝物——还有两样是什么?”

    钟展叹气,道:“比起前两样来,后两样更加的……有趣。一样是忠贞女子唇上的胭脂;另一样是浪子的承诺。”

    苏闲花又一口酒呛住了。她听说过剑圣其人其事十分古怪,可没想到古怪到如此匪夷所思的地步,简直就是为老不尊。他不是大神吧,应该是老妖……

    钟展伸手顺了顺她的背:“花花,你不是对这些事不感兴趣么?”

    “我有兴趣听,但没兴趣做。”她拍了拍手决定终止这个话题,折了回来道:“如果照你所说,诗中所指真的是漠北大侠林重夜,那他的住处碧落谷倒的确是在前往阎魔城的半途中。”

    “所以,我可以和花花同行么?”

    “可以倒是可以,只不过你我毕竟男女有别……”

    钟展含笑的眼神看了一眼苗若昙,后者立刻挺身而出,十分义气的说道:“别忘了还有本少爷!一男一女同行固然不便,但是两男一女……那个,稍微方便那么一点……”

    苏闲花十分心虚的咧嘴一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这人也不是第一次行走江湖,往常也和几位兄弟结伴四处走动,倒也不在乎名声什么的,只不过和你们一起的话……”她什么都不怕,就怕钟展把那天晚上的事情想起来。

    苗若昙的面皮抽了抽,钟展却温言道:“若有什么不便,花花尽管说出来。大家一起商量就是。”

    “不用了!”这种事怎么能说出来,本来就巴望着他忘记的。若是不答应,他继续不依不饶的“一起商量”,反倒显得自己心虚了。苏闲花只能勉为其难的点了头。其实要说勉为其难也不尽然,她并不讨厌和钟展一起赶路,甚至还觉得有几分喜悦,大概是因为旅途漫长寂寞,有人相伴便十分开心。这份喜悦,战胜了怕他想起往事的忐忑,让她此后几天的行程都过得十分舒心。

    ×××××

    剑圣指定的第二个人,和第一个铁公鸡段文正大不相同,却是一个江湖中十分有名的人物。

    漠北大侠林重夜,人称“夜鹄”,七年前鹊起江湖,以一手劈空掌连连重创数名流窜漠北的盗贼流犯,办下了几件大事,为人又是一等一的豪爽侠义,朋友遍及五湖四海。但凡有事求他,只要力所能及,上刀山下油锅都无不答应;若是要杀凶徒恶寇,去再危险的地方他也眉头都不皱一下。这些年来,钱财银子也不知散了多少,身上也不知道添了几道伤疤,却从不说一声“怨”字。此人虽然无妻无子,甚至连家产也没多少,却有着别人一辈子都求不来的财富。

    这是一个真正的大侠!当苏闲花还是小花小姐的时候就一直听寨里的热血少年说起他的故事,心中也十分佩服。这个世上能被称得上是“侠”的人,已经不多了。

    说实话,她真的想不出这样一个人有什么无论如何不肯放手的东西。

    钱吗?事实证明那对他来说是名副其实的身外物。娇妻爱儿?他都三十好几了,连个绯闻都没有,哪里来的老婆孩子?房屋田产?富贵名声?传家宝?……都不对。世上也有人会把武器马匹之类看成是重逾性命的宝贝,可显然不会是他,因为他甚至连个随身携带的武器都没有。

    他愿意为朋友两肋插刀,所以就连性命,都不是非要不可的。

    这真是个很难的题目。

    但苏闲花也只是想想而已,她没打算去解题。她本来也想过,既然钟展这么聪明,也许他知道,可惜他也不知道,所以她也就不多问了。吃了睡,睡了吃,着急着赶路,只希望早一天和郝老三怀老四会合,一起去阎魔城查探秦韶的下落。

    眼下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了。

    这几天,一路上和钟展和苗若昙相谈甚欢,她的焦急不安也冲淡了许多。但还是有两件事,让她觉得十分的不习惯。

    第一件,就是钟展让她坐车而不要骑马。她问为什么,他却总是笑眯眯的说因为花花很漂亮,不能太招摇。鬼才相信他的话!自从离开飞花小筑之后,她根本没有闲情逸致一遍遍洗脸啊画眉啊点胭脂啊,虽然心有戚戚确实不敢再穿青绿蜜蜡之类的颜色,却也不至于就倾国倾城的非要躲起来不可了。马车的速度怎么可以和骑马比?那是大家闺秀的玩意儿,她一介草民不那么金贵的。幸好钟展也不勉强,她不肯也就算了,只是时不时的在她骑马骑累了的时候,温温软软的提醒一句:“花花,不如坐车吧。”

    还有另一件事,尤其让她别扭。其实说起来也和姬夫人有关,就是她的头发。

    钟展每天都起得比她早,等她梳洗完,就重新散了她的发替她梳髻。上路的第一天,当她顶着一头随便扎起来的乱发出门被他拦了下来之后,这件事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功课。她觉得这样很奇怪,就算关系好到像秦韶那样的,也最多在她还是襁褓婴儿的时候替她换过尿布,等她稍微大一些之后就连他自己都不肯承认做过这种老妈子才会做的事。可是钟展却做得很高兴,他的手指很灵活,从来不会弄疼她,他梳的髻很整齐很好看,和姬夫人梳的几乎一样。正因为如此,她骑在马上的时候,街上也的确有那么几个男人会回头看她,她想当然的认为这是因为钟展的手艺比较好的缘故。

    她十分惶恐,捂着脑袋问他原因,结果他很无奈的说,因为自己受不了和不整洁的人走在一起。

    苏闲花顿时觉得特别对不起他,只得诚惶诚恐的任凭他摆弄。可后来想想又觉得这可能是谎话,因为苗少爷也未必就有多整洁了。她很想把这句话问出来当做证据,可最后还是没有,因为她渐渐的发现,她很喜欢自己映在镜子里的整齐模样。

    第一天是惊吓,第二天是别扭,第三天是不安,到了第四天,就成了安然接受,再接下去,都要成习惯了。

    为此她十分感激钟展,因为他做了一件这辈子她一直向往但没人会为她做的事。有一天她有感而发,感慨的对他叹息:“钟展,我觉得你好像我娘。如果我将来还能嫁的出去,一定都是你的功劳。”

    说完这句话只觉得头皮一痛,忍不住低呼一声。他慢慢的松开梳子,木齿上带下几丝乌黑的长发,歉然笑道:“抱歉,太过用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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