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女频小说 >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正文 倾情(一)

    临行去忻都前一晚,锦书被沈斯晔强拉去共进了一顿晚餐。他似乎总觉得彼此之间浪漫情调不足。锦书听的大为无奈,想想好像的确是这么回事,只好答应了。

    ——可是,在枪林弹雨的榄城一吻定情之后,下一次见面这人就被枪打的要死不活,累她献血操刀还照料了半年,而后从死亡边缘直接跳跃到了伪同居状态,连热恋期都没有,怎么会有时间浪漫?锦书听着沈斯晔抱怨,只是笑,并不回答,由他牵着手慢慢往回走。

    皇城区治安极好,警察巡逻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这一带是古建筑保护区,所有亭台楼阁仍旧保存着雅致的古色古香,路边花草葱茏整洁,时有看上去位高权重的人擦肩而过。沈斯晔不厌其烦地颔首微笑致意,留意到人们看见锦书时眼底的惊愕,然并不多解释什么。

    反正女主角明日就会离开帝都、过不多久就要昭告天下,这时候稍稍透点风出去也好。

    等他们慢悠悠地晃回绮园,已超过深夜十点钟。锦书不免有些困倦,正在盘算明日行程,沈斯晔却开始弯腰换拖鞋了,自然到仿佛他就是男主人。“书房还没动吧?让人给我送个枕头过去。你先去冲凉。”

    锦书哑口无言!沈斯晔站在原地无辜地看了她一眼:“那,我先冲澡也成,你先进门好么?”

    而后,听着浴室里的水声,锦书后悔不迭、坐立难安。

    不待她平定纷乱思绪,玻璃门一开,松松裹着浴袍的沈斯晔施施然出现在她面前。他拿毛巾随意擦拭着头发上的水珠,面色因为热水与蒸汽共同作用而比素日红润许多。“新的沐浴液那个味道不衬你,下次还是换原来那种。”

    锦书微微一怔。“你怎么知道……”

    她忽然领悟到什么,脸颊一霎那烧熟了。沈斯晔随手将毛巾丢进洗衣篮,冲她露出洁白牙齿,从容微笑:“另外谢谢你,还给我准备了浴袍。”

    那那那根本就不是她预备的!从她入住时起,浴室里就常年预备男女两套沐浴用具了!锦书缩在沙发里结结巴巴地解释着,越解释越觉得尴尬。他向她俯身过来时,她甚至闻到了熟悉的、自己身上常有的玫瑰香。

    沉默。似乎终于端详够了美景,沈斯晔悠然退开一步,给她留出呼吸的余地。“去洗吧,我把水温都调好了。别用那个沐浴露。”他闻不惯。

    锦书如逢大赦,立即逃进了浴室。但在还弥漫着芬芳味道的空间里,她越来越觉得古怪。尽可能迅速洗完,锦书侧耳听了听才裹紧衣服悄悄推门。令她庆幸的是外间空无一人。

    虽然松了口气,锦书不觉有些奇怪,试探地唤了一声。“……阿晔?”他走了?

    一片夜深沉的安静。

    ……有点反常。

    锦书蹙起眉,思索着他可能的去向,不知不觉便走进了主卧室。目光落到床榻上时,她低低的逸出一声呻吟:“沈斯晔你——”

    那个家伙正淡定地倚在床头,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睡裤。看见僵在门口蒸汽沸腾的锦书,沈斯晔懒懒一勾唇角。“我今晚在这睡。管家说书房这几天在灭蟑,让我换个地方住。你应该还不至于心狠到把我赶到跨院去?”

    看了一眼时间,斜倚在床榻中的男人轻抬下颌:“明天不还得早起?早点睡吧。”

    忍下对这种轻浮浪荡态度的薄恼,锦书深深吸了口气,慢慢走近过去,安静地和衣躺下。其实绮园并非仅此一间卧室,但她亦不愿把恋人当色狼来防范。她的爱情只需要水到渠成,从来不会矫揉造作。或许是心有灵犀,沈斯晔伸手关了床头灯。

    她忽然奇异地平静下来,身体放松,心跳恢复了七十五次每分钟。因为羞涩而生的晕眩感消失了。感官变得无比真实,每一寸肌肤似乎都有了灵性。黑夜遮住了一切颜色,但她能感觉到身边人靠近了自己。他倾身过来,在黑暗里凝视着她,目光灼灼。锦书几乎下意识地屏住呼吸,藏在被子下的手指不自觉地抓紧了床单。到了肌肤相亲的此刻,说不紧张,怎么可能?

    但是温暖的嘴唇在这时轻轻印在她额头。缱绻流连的吻,仿佛又蕴含着无尽的克制。“安心睡吧。”声音温柔低沉。“明天还要远行。别乱想了。我会等你回来。”

    锦书微微怔了一下。

    她以为……他是打算在今夜要了她的……心里不知为何竟有一丝淡淡的失落,锦书极轻的嗯了一声,只庆幸这一刻没有灯。睡意渐渐困倦到朦胧,她慢慢落进了无尽的梦境。

    抱着怀里安心沉睡的姑娘,沈斯晔轻轻叹了口气,也闭上眼睛。

    天色微白时,锦书便悄然起身。熹微晨光里,她的枕边人仍然在梦中,熟睡的脸上带着点孩童般的天真。她满含爱恋地凝视他许久,终究不愿吵醒他的安眠,只半撑起身子,在他唇上轻轻落下一个吻。仿佛是贪恋温柔、不舍远行,这个吻比以往都要久。“阿晔……谢谢。”

    而后,无声无息地穿上衣服,蹑手蹑脚地推门离去。

    她转身的刹那,卧榻上的人就睁开了眼,目光清明地凝视着轻盈背影,直至门无声关闭。沈斯晔无声地微笑,复又叹口气,终于伸了个懒腰抄起床边电话。“舅公?”他不客气地说,“是我。”

    老头沉默一秒,爆发出咆哮:“……临了临了你小子又要干什么!”

    “没事,给您问个早安。”沈斯晔微笑。“这个月,小锦就麻烦您多加照顾了。”

    “废话!”提到心头大憾,顾老头冷冷说:“她也算我学生,我难道会虐待她不成?”

    “是是,我多心了。”瞥见枕边一根纤秀发丝,沈斯晔愈发觉得自己神定气闲。“另外,我可能很快就要结婚,大概您带队回来之后,就能收到请柬。具体的话,大概应该是在年底年初。您是我们的长辈,我们都希望您能赶回来参加仪式。”

    电话那边安静了数秒。沈斯晔也不着急,安静地听着电流里略显沉重的呼吸声。

    “你们……”老头数度欲言又止,终于长叹一声。“我知道了。你要不要跟她说句话?上了飞机,得下午才能恢复联系。你们俩娃娃,也真是……”

    “不用了。您也不必告诉她我打过电话。”别让她分心。沈斯晔微微摇了摇头,倒是真心地说:“舅公,一路顺风。”

    燕京直航榄城的T0218次航班已经飞行了五小时。即使有身着鲜艳服饰的空乘服务周全,这仍是一次乏善可陈的冗长旅行。锦书绑好安全带,立刻没出息地睡了过去;待她被后座婴儿尖叫吵醒时,机翼下的风景已经变了。

    雪域之山。

    阻挡了西伯利亚的寒冷气流,却没能阻止入侵者的脚步。锦书默默地俯视着银白山峦,心情有些许复杂。但当飞机进入更南的纬度,浓云便把大地遮住了;与此同时飞机开始上下颠簸。机长立即通报榄城附近正在降雨。

    ……似乎整个六月到九月,忻都都被夏季风环绕着。锦书皱着眉杞人忧天许久,终于叹了口气,头疼地放弃了洪水会带来什么后果的考量。

    云彩偶有缝隙,露出机翼下平原青翠、一望千里。过了不久,飞机便缓缓降落在榄城国际机场。从机场去市区的路上,锦书坐在顾老头身边,窗外大雨滂沱。老头看见路边污水横溢的阴沟,眉毛不由皱的愈来愈紧,终于长叹一声,牢骚道:“总督府里全是一群废物点心!我们再怎么苦心孤诣,有什么屁用?我说,大家不如都去制药公司得了,卖药不省心的多!”

    锦书没敢接话。老头有点意兴阑珊地移回了目光。微微黯淡的光线下,他闭上眼,皱纹里透出几许怅然和疲倦。再怎么精力充沛、斗志昂扬,他毕竟是一个年过七十的老人了。怕光线影响他休息,锦书悄然把窗帘拉上。

    “锦书啊。”忽然,顾院士梦呓般地说,“……你想没想过,将来接我的班?”

    锦书呆了呆,但她没等到回答。颠簸的车里,老头子眯缝着眼像一尊弥勒佛也似,好像真的睡着了。

    但是一切失望和愤慨,都在到达榄城校区实验室时变成了混不吝。顾老头乐呵呵地慰劳了留守的几个博士,许诺过几天带他们去吃榄城最贵的餐厅,又分发了大包糖果零食,还扭头问锦书要不要吃。锦书有点哭笑不得:“……我不吃,您留着吧。”还得在榄城住几个月呢。沈家的人多半能把身材控制的很好,顾院士却是个例外。也许是因为爱吃甜食的原因?

    锦书悚然而惊,立即暗自下决心,回去就给沈斯晔下禁令。她无聊地四处张望,转头看见正无声退出门外的辛格,犹豫一下,悄悄跟了出去。

    辛格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却是越走越快。追到一楼门厅,锦书见他没有驻足的意思,不得已出声喊住他。“外面雨这么大,你……”

    辛格淡淡说:“回卫生司报到。”他弯腰穿上塑胶雨鞋。雨鞋是雨季的榄城居民必备物件,穿着它便可以在低洼地畅行无阻。锦书默默看着他萧索背影,心里忽然有些异样,又有点难过。“顾老师说,下午请大家聚餐,你不参加了么?”

    “我得回去工作。”辛格苦涩地挑了挑嘴角,把脸转向窗外暴雨滂沱的校园,不让锦书看见他的脸。“况且我现在,和你不一样了。”

    锦书默然。辛格拿起厅边公用的黑色雨伞,默然推开玻璃门,走下水花四溅的台阶。

    “……等一下!”

    锦书一横心,也抓起一把伞追出门外。瞬间,斜风便裹着冰冷的雨丝打湿了她的脸颊。她隔着雨幕轻喊:“等你过几天闲了,能不能陪我去一次桑蒂亚家里?”

    男人微微诧异地驻足,转身来看她:“——谁?”

    锦书狼狈地擦了擦眼睫上沾的水珠。只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已全身湿透了。“就是我们避难的那家啊……你不记得了?那家的大女儿说过想念书,我担心她也许没法继续上学,又没钱买书,就带了一套中学教材过来。过几天你陪我去一次,好不好?”

    隔着惊风密雨,辛格微微苦笑了一笑。“好的。”

    那家人的先辈是他家族的佃户,他偶尔会记起来他们,也令人去送过贴补。他需要忙碌的杂事太繁芜,那一段烽火连天也慢慢淡化在了记忆里。隔了一年,锦书却记得那孩子的愿望,还千里迢迢带了沉重的书本过来。她真是傻。她难道以为榄城没有书店?

    锦书明亮的眼睛湿漉漉的,脸颊冷的发白,红润的嘴唇却像是初开的樱花。他怔怔地看着她,雨声里几乎听不清她在说什么。锦书在凉风里哆嗦一下,吸了吸鼻子:“好冷,我得进去了,别感冒了进不了实验——咦?”

    女孩子诧异地掏出手机,然后眸光一亮,抬头笑笑:“帮我打一会儿伞好么?”

    辛格默然地点头。锦书冲他感激地一笑,接起电话,声音在雨里断断续续:“嗯,我到了……”她的语气不自觉带了一点爱娇。“我会照顾自己啊,你不准趁我不在吃糖,听见没有?……”

    辛格觉得撑着伞的手有点冷。锦书很快挂了电话,接过雨伞对他仰面微笑:“谢谢啦。”

    拜另一个男人所赐,他才看得见这样的言笑晏晏?辛格攥紧了掌心,沉默不语。锦书跺了跺脚,骇笑:“冷死了……我要回去了,到时候联系?你方便的时间就好——”

    她忽然被人抱进怀里去了。锦书怔了怔,有点茫然地抬起头。高大的男人单手撑着伞,另一只胳膊紧紧搂住了她,她从来不知道另一个人也会有这种禁锢般的拥抱。心里许久以来的猜测都得到了无言的证实,裹着记忆的滚滚潮水奔腾而来。她惊的几乎说不出话。

    冰凉雨水被斜风吹到他们的身体之间,愈发显出了怀中的柔暖。锦书不动,也不说话。辛格慢慢地低下头,带着一丝绝望地寻觅她的唇。锦书只将脸转到一侧避过。但他的唇还是触到了柔软脸颊。那种细腻温软让他心里一荡,但下一瞬间,他便清醒了。

    他看见锦书的眉尖微微蹙着,带着一点忍耐地低垂着眼睫,脸上有震惊、有戒备,或许还有被非礼的愤怒,唯独没有因情而生的红晕。她的一颦一笑,喜怒哀乐,嘴唇、脸颊和身体,原本就属于另外一个男人。不是他。

    心里似有惊涛洪流涌过,终究化作尘灰。

    相遇以来的一幕幕浮现在心里,锦书愈想愈是迷糊,也觉得心惊。以至于夜里与沈斯晔通电话,他都听出了她的心神不宁。她犹豫一下,终于没把这件事告诉他。男人大概都是介意自己领地的,还是别惹得天下大乱了罢。

    沈斯晔信以为真,只当她受了凉,柔声安慰她要她早点去休息。锦书挂了电话,想到此时已经是燕京的深夜,微笑的时候又低低叹了口气。

    她的心神不宁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下午,直至临下班时,一身训练服的吴隽出现在她面前。

    “姐姐!”

    青年比起在燕京时晒黑了一些,一双眼睛却亮的像晨星。他拍打着发梢上的水珠,样子活像一只抖毛的牧羊犬。锦书不由得抿嘴微笑,心情一瞬间变得极好。“你怎么进来的?”她递给他纸巾。“擦擦脸,外面还在下雨?”

    “我一直负责给你们实验室护送设备。”她表弟笑着说,“顾老师和我也熟。姐姐下午有时间没有?我在湖上王宫定了位置,好久不吃了,有点犯馋。去嘛去嘛。”

    迷彩服马丁靴的帅气军官,却能对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女生流畅地撒娇,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锦书放下笔,似笑非笑地说,“沈斯晔要见了你这样,下巴都该掉了。”

    大男孩摸了摸脑袋,讪笑。“姐夫和姐姐怎么能一样呢……”尤其他姐姐的确是姐姐,姐夫却不止是姐夫。锦书微微瞪了他一眼,倒不得不承认,这孩子这句话够贴心。

    好在这个下午雨势渐收,天边甚至透出了一丝明光。坐在吴隽那辆破烂的二手吉普车里,锦书抓紧了安全扶手,有点哭笑不得。能看出来这辆车曾经是军用车,但明显经过了深度改装。青年炫耀地说着自己如何提高这车的性能,轻车熟路地蛇行,敏捷地避开了狭窄巷子里出售芒果的小摊。显然,他已经对这里的路况烂熟在心了。

    “呃,对了,姐姐。”他忽然缩了缩脖子,试探地说:“……我还要去接一个人。”

    锦书正饶有兴致地翻看车里的报纸,闻言抬头一瞥:“嗯?”

    “是我好朋友,我约了他一起。”吴隽小心地说,“姐姐不介意吧?一起吃个饭。”

    锦书莞尔。吴隽很快把车开到一处没有标识的军事设施前,停在路边打了个电话。几分钟后,一个穿夹克衫的高个子青年从院落里飞奔出来,东张西望。吴隽摇下车窗,对他的朋友招手高喊:“子恒!”

    被唤作子恒的朋友立即看过来,眸子在雨后阳光下煜煜生光。他大步跑过来,拉门上车。

    “这就是你姐姐?”他从副驾驶座上回头看着锦书,礼貌的微笑。她看见青年的外套上印着一个皇家空军徽标。“——何小姐对吗?我叫钟子恒。”

    锦书微微一笑。“你好。”

    “你跟我一起叫姐姐好了。”吴隽说着,发动了车,在无人的大道上潇洒地做出一个漂移。锦书猝不及防,吓得差点尖叫起来。钟子恒有点责怪地瞪了他一眼。吴隽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才熄了炫耀车技的心思,专心开车。

    湖上王宫还是记忆里的富丽堂皇。大厅里依旧是仕女往来、衣香鬓影,连日的暴雨并没有消减这里的奢华安宁。侍从把他们引领到桌前,拿来了菜单。给锦书的那一份菜单并没有标注价格,但她大致能想象到可能的价格。北极的冰块要运到位于回归线上的榄城,需要付出多少代价?

    锦书翻看着精美的册页,目光掠过那一道道精致的菜肴,不禁无声地叹了口气。

    “——快看,那边是不是帕蒂尔•夏玛?!”

    吴隽忽然捅了捅身边的朋友,兴奋地小声说。“你说我要不要去找她要签名?”

    锦书和钟子恒一起讶然看过去,果然,大厅的另一头,一位带着墨镜的窈窕淑女正在与人交谈。原来这是本地一位极有名气的电影新星,才拿到了一个国际大奖,正是名气如日中天,在驻军里亦有为数不少的拥趸。吴隽如数家珍地说着,锦书听的有趣,钟子恒却耸耸肩,“别做梦了,你制服都没换,过去让风纪处抓你?”

    他喝了一口水,忽然莞尔。“再说人家名花有主,有苏慕容在,也轮不到你。”

    吴隽蔫了下去。锦书拿着筷子的手僵了一下,哭笑不得。

    若有感应,帕蒂尔•夏玛忽然遥遥投来目光。吴隽兴奋地高高挥手,却被钟子恒一把按住了。两个人彼此瞪视较劲,谁都不肯屈服。或许是觉得有趣,美人隐约挑了挑眉,唇角浮起一丝笑容,竟不顾经纪人的劝说婷婷走近。

    近看时,那双绿宝石般的碧色猫眼竟是夺人心魄,连锦书亦为之惊艳,却又隐隐觉得有点奇怪。仿佛看出了她的疑惑,美人微微一笑,用极标准的国语说:“你好。”

    锦书醒过神,连忙微笑:“你好。”这时吴隽已经在厚着脸皮求签名了。淡淡的日光下,帕蒂尔•夏玛的五官显得分外立体而清晰。她看向锦书,在明星的矜持里不失好奇:“你是不是慕容的朋友?我好像见过你的照片。”

    原来她才是招蜂引蝶的源头?

    钟子恒诧异地看向素颜的锦书,满目不解。吴隽被水呛了一下,咳嗽的惊天动地恨不欲生。锦书虽有点尴尬,还是若无其事地笑笑。“或许吧,我男朋友是他的朋友,可能有合影照片。”一边在心里把苏慕容骂了好几句。

    夏玛思索一刹,忽然恍然大悟,一双猫眼睁的溜圆:“啊!我想起来了,你就是皇——”

    不待她吐出下一个字,锦书立即起身,微笑着打断她的话:“苏先生现在还在榄城?”她抓起手袋,笑的嘴角有点僵硬。“我曾蒙他救命之恩,方便的话,可否见他一面?”

    夏玛被她搅得找不到重点,晕乎乎地点点头。“他这些天都住在三街宅邸里。你要见他?”

    锦书笑。“那就好,夏玛小姐,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劳你向贵友通报一声。”她抓过吴隽的签名本,刷刷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地址,又写了一个“何”字,扯下来递还给夏玛。

    “请告诉苏先生,我和嘉嘉对他致以真挚的问候。”希望他早日滚蛋,越远越好。

    等到一切归于平静,吴隽才怏怏地哼了一声,遗憾之情昭然若揭。钟子恒不动声色地为他端了杯水,这才看向锦书,难得露出好奇:“你也认识苏慕容?”

    锦书不欲多解释,只淡淡笑道:“一面之缘。去年八月我也在榄城,在医院见过他。”

    钟子恒恍然。转念想到锦书与吴隽是表姐弟,世家之间盘根错节,认识也不奇怪。见锦书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他便引开了话,与她聊起燕京此时的景色。

    因为沈斯晔亦曾在此服役的缘故,锦书对整个榄城的军事体系都颇有好感,而眼前就有一位靠谱的军人(她表弟不算在内)。钟子恒谨慎地回答着她,只言片语就勾画出了过去的几年。

    原来钟子恒也是燕京大学物理系毕业,又在皇家军事学院念了工程学硕士。吴家是书香世家,从没出过军人;吴隽能弃笔从军,多半是对面这个稳重年轻人影响的缘故。钟子恒才二十四岁,已经是经验丰富的歼击机驾驶员,军衔中校;去年榄城暴乱,他亦奉命执行过任务。

    锦书忽然安静下去,长长的睫毛低垂着,握紧了手里的白瓷果汁杯。

    “何小姐?”

    “嗯。”锦书沉默了几秒,抬起眼睛,微微一笑。“……只是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情。”

    去年夏天,她藏在桑迪亚家的小院里,惶恐不安的等待命运判决,满载炸弹的飞机在头顶呼啸而过。现在其中一位驾机飞过巷战区的军人正坐在她对面,而他当时的举动,无不是受命保护包括她在内的国民。这种感情……还真是微妙而复杂。她轻声问:“如果方便,能否透露一下,当时你们有没有……接到上级投弹的命令?”

    钟子恒沉吟了一刻。就在锦书稍稍感到失望时,他点点头。“准确的说,既有,也没有。”

    “——子恒!”

    钟子恒却摇摇头。“不……我想这不算什么军事机密,她有权知道。”他看向微露紧张之色的锦书。“我们在起飞前,的确携带了空地导弹弹头。”

    锦书的脸色有点发白。吴隽露出不赞同的表情,微微摇了摇头,也不说话。

    “不过我们那次执行任务更多的是威慑作用。”钟子恒说。他语气平静,仿佛回忆里的并非一段烽火连天。“敌人没有空中力量,但地面叛军也不是不堪一击。当时局势混乱,陷入巷战之后,我们不能置地面战友于不顾,所以我也很庆幸,最终那些弹头没用上。受家父影响,我不喜欢杀人,哪怕是为了执行命令。”

    “其实我后来觉得有点奇怪,因为陆军元帅出名的强硬,”钟子恒终于笑起来,清冷眉宇顿时阳光了许多,“……和暴躁。后来也有人说,是皇储拦住了他。据说还爆发了争执,不过这只是传言。——何小姐?”

    锦书低低埋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捏紧了雕花瓷杯。吴隽投给友人一个阻止的眼色。

    过了几秒,她才抬起头,美丽的眼睛里隐隐有水光闪耀:“……谢谢。”

    她今天还能活着坐在这里,是因为沈斯晔。他救了她的命,让她不至于死于炸弹冲击波。但他从未对她说过这一切。现在想来,除了后怕,更多的是惭愧。她何德何能,竟能幸运避过死神,又得到了不离不弃的爱情?她甚至曾经不敢正视感情,却又自诩为坚强勇敢,又是何等可笑!……

    “嘘。”吴隽灵机一动,对有点不知所措的朋友小声说。“……别打扰她,我姐姐好像心情不好。女人都会这样,你给她点杯雪糕。”

    他错的南辕北辙。

    锦书此次重返榄城,还是住在榄城高等师范学校,正是旧地重行。她上次的身份属于交换生,这次却算是访问学者,一些实验室的基本工作就不需要她亲自做。因此她反而清闲了些。不过连日暴雨,也不便去城里寻访古迹;好在燕大这边的图书馆里虽然人烟几稀,藏书却不少,锦书便搬了些忻都历史地理的书回来。

    总要对丈夫可能一生都要面对的最大挑战有所了解。看书间隙,她苦中作乐地想。

    而这些书的作者的观点也南辕北辙。锦书看了几天针锋相对的论文集,对于“学术霸权”不感兴趣(这是一篇论文作者的话),只想知道事实——不过几百年前的事实到底能够被主观叙述还原到何种程度,就要看自己的判断力了。比如,两个世纪前,帝国就在忻都腹地修建了当时世界上最长的铁路,用以运出资源;以及为何帝国殖民止于忻都不再西进,是因为热病传染。再比如,首任总督其实并非好战嗜杀之徒,而是满心装着贸易公司股东利益的商人,种种此类。

    掩卷时,锦书对这里的基本情形已经了解了大概。她还看到了不少八卦。

    比如有一本书讨论婚姻交流。太祖立国时十户九空,为了恢复人口而没有废除一夫多妻制。直到十九世纪,随着女性地位提高,这一制度才在法律上被禁止。但有趣的是,太祖立国时就为后世子孙立下规矩,绝不可纳海外女子入宫;而百年后征服忻都时,将士争相以当地女子为妻妾,让人不得不感叹太祖有先见之明。至少皇帝们虽然对美貌的异族女人垂涎三尺,还真没有人敢堂而皇之对抗祖宗家法,风流韵事除外,直到上任皇储、如今的靖王为止。祁令怡也成为几百年来忻都地位最高的女性——之前最多不过有人成为总督继室。

    写作这本书的老先生已去世十几年,否则不知该痛心疾首成什么样。

    休息时,端着一杯热咖啡站在三楼窗边,锦书看着雨幕忽然想,似乎应该去拜访靖王一家?她与沈斯煜唯一一次接触还是在去年。锦书对他没有太多了解,却很喜欢他家胖胖的宝宝。沈斯晔的手机里,有好些张佑琨的照片。或许是因为有混血的原因,孩子像是个小天使。

    他似乎是真的很喜欢孩子呢……

    锦书把额头抵在图书馆雾气淋漓的玻璃上,闭上眼睛,微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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