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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前奏

    罗森出国前曾经和唐秣的投资公司签过一份资助协议,尽管这份协议就是用来哄骗罗爸罗妈,基本上没什么大作用。这一点罗森当年签署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或者说他当初根本就没花心思去细看,这还是后来他在大学期间认识的一位学法律的朋友无意间看到以后告诉他的。

    他记得当时他那位朋友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他:“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公司?罗森,这个公司里有你的熟人么?你也介绍我去和他们签资助合同吧,他们公司所有的资助条件我都符合啊。”

    罗森满脸茫然:“啊?这公司……很好吗?”

    这时他的朋友已经发展成羡慕嫉妒恨了:“你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才遇到这种好事。看看这份合同,所有的条款都是偏向你的,而且松泛得过分,甚至连违约责任什么的都没有写进去,简直漏洞百出,完全不像是一份正式合同。换句话说,它只标明了该公司必须要对你履行的义务,但是对你来说却是不具有任何约束力的。这种协议,这种协议……啊啊啊,你告诉我,其实这是你自己伪造的吧?这个印章也是你自己用萝卜雕刻的吧?”

    当然,这些只是他难以置信下的自我欺骗的说辞而已,他隐约知道罗森家里的条件,要供他出国留学是不可能的。那么,这份合同只能是真实有效的,世界上真有这么个冤大头公司在做这种事,何况,银行汇款也是骗不了人的。

    罗森眸光闪了闪,说:“它只是个国内的小公司罢了。”

    后来,罗森进入这家公司实习的时候,他才知道这家在他眼里的小公司到底是怎样一个庞然大物。从他大二开始在美国的一个办事处实习,所见到的也不过是冰山一角。

    他终于明白唐秣的忧心,也终于了解两人之间的差距——这还是他不了解唐秣是这家公司最大股东的前提下。那一刻,他是无力的、绝望的,甚至有过一段时间的自暴自弃。

    课业的繁重、周围人的歧视、格格不入的环境、独在异乡的孤苦寂寞,还有心灵上的重大打击,多重压力使得他疲惫不堪,形如一具行尸走肉,每天无意识地学习工作、工作学习,看不到出路,看不到未来。

    还好那段不堪回首的艰难岁月,他终究是熬过来了。

    如今,他已经靠着自己的努力晋升为该公司旗下一家分公司的负责人,虽然这个分公司去年才成立,他手下也没多少人,但架不住总公司财大气粗啊,他相信他可以带领自己的团队把公司越办越好。

    他现在手里有一个项目,是一项新技术,具体来说,就是利用一种图像解压缩技术把图像和声音同时存储到一张小光盘上面。他目前有两个合伙人,一个叫姜万勐,一个叫孙燕生。如果陈卫知道这件事,那他一定会跳起来惊呼这不可能,因为这两人就是大名鼎鼎的“VCD”之父,而他们正在研究的就是VCD影碟机。

    唐秣不否认自己是促成三方合作的幕后推手。她除了想从中分一杯羹、为罗森的事业铺路这两个目的之外,还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为这项技术注册专利和制定标准。

    这一次,她绝不允许这项足以让中国人为之骄傲的技术成果白白被外人瓜分,她要让中国在VCD市场上稳稳地占住半壁江山,她要让数字技术光盘的历史从此改写。

    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内,既然能够轻易就改变这一段教无数后来人憋屈扼腕的历史,她为什么不去做!

    所以罗森最近很忙。眼看VCD影碟机的研究成功在即,他不但要跟进技术的攻关,还要负责随之而来的生产和销售问题。

    在原来的历史中,中国的老百姓们普遍要到94年才逐渐对VCD这一产品有足够的认识。而第一批生产出来的VCD机全部被外国公司当做样机买走,拿去拆解研究。但现在不同了,有了罗森所在的科华电子公司大量资金的投入,他们可以从一开始就大规模地占据市场,也可以用轰炸式的方式去宣传产品和培养市场。

    为此,科华电子还未雨绸缪,提前买下多家音像出版社的版权,只待影碟机一上市,与之配套的碟片就可以同时推向市场。

    苏文林对罗森的表现很满意,当然,要是罗森没有在觊觎自家宝贝侄女的话,他会更加满意。

    唐秣和唐舅舅聊天,唐秣这样对他说:“舅舅,就算没有罗森,也会有其他人,难道您还希望我永远嫁不出去当一辈子的老姑娘啊?”

    苏文林答她:“大不了舅舅养你一辈子呗。”

    从此,唐秣再不在他面前提起罗森。

    高温天气持续了近半个月,和谐市终于迎来了一次大面积降雨。

    趁着这难得的好天气,人们像是突然从一片死气沉沉中重新活过来了一样,各种活动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唐秣也收到了高中同学聚会的通知。

    策划人之一就是孟希同学,唐秣不去不行。至于孟希特意强调的“可以带家属”这一条,她选择性地无视了,她可不想把她家小罗子带过去让人参观。

    班上的人零零散散来了二十几个,堪堪过半。其中带家属的有那么两三个,被众人起哄灌酒那是免不了的。前世唐秣没少参加过同学会,对这些事情算是门清儿。

    不过他们高中毕业才刚过一年,大部分人都还没走上社会,心思也还比较单纯,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因此,这场同学会就是一场普通的聚会,大家联络联络感情,说说自己的学校以及大学生活,气氛十分融洽。

    这当中还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孟希被人表白了。

    一个叫李峰的男生不知是真喝醉了还是借着酒兴跑过来向孟希姑娘表白了。

    孟希顿时傻眼,讷讷地说:“我们不是好哥们儿么?你怎么会喜欢我?”

    李峰把坐在孟希旁边的一位同学拉开,自己坐过去,扯着嗓子说:“去他的好哥们儿,就是这四个字逼得我三年都没敢开口。我告诉你,我不想做你的哥们儿,不想!你明白么?”

    孟希惊吓地看着他:“我、我……你喝醉了。”

    “我没醉。”李峰一条手臂横在她的座椅上,“我清醒着呢,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孟希,我是真喜欢你。”

    在场的众人喝酒的也不喝了,划拳的也安静下来了,大家都兴致盎然地看着他们。

    孟希目光游移,满脸通红,大大咧咧的她第一次咬着唇连话都不敢说,左瞅右瞅最后求救地看向唐秣。

    唐秣摊手,孟希姑娘,你的姻缘到了。看你那娇羞荡/漾的样子,哪里是不情愿啊,分明就是高兴得不知所措。还有旁边那位仁兄,她丝毫没有要阻拦你们的意思,所以请不要带着这么强烈的敌意看她。而且,你不是喝醉了么?眼神不要这么精明有神啦,稍微涣散一点才正常。

    “我……我去洗手间。”众目睽睽之下,孟希竟然没有骨气地逃走了。

    众人唏嘘,不少人同情地拍了拍李峰的肩膀,又接着回去划拳拼酒去了。

    饭桌上又恢复了原本的热闹。

    李峰失落地坐在那里,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唐秣摇了摇头,挪了个位置坐到他旁边,以只有两人听得见的声音说:“孟希其实也会害羞的啊。”

    李峰抬头看她。

    唐秣眼睛盯着餐桌,仿佛没发觉李峰在看她,自言自语道:“谁知道喝醉了的人酒醒后还会不会承认自己说过的话,要是自己答应了结果对方却矢口否认,那多没面子啊。”

    “我不会的。”李峰立马申明。

    唐秣不理他,继续说:“像表白这种事,是要选个好日子好地方再深情款款地说出来才够正式够浪漫嘛。”

    李峰两眼亮晶晶:“我明白了。谢谢你啊,陈秣同学。”

    唐秣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魂淡啊,老娘姓唐好不好。你才沉默呢,你要是不沉默能憋了三年都没吐出一句像样的话来。

    “不需要,还有,我叫唐秣,谢谢。”

    “啊哈……”李峰干笑两声,“对不起啊,我不太能记得住别人的名字。”其实李峰同学内心也很苦逼,他和唐秣高中三年说过的话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还能记得她名字里有个“秣”字就已经很不错了。

    孟希一去不复返,最终还是唐秣去把她给拎回来的。

    散了饭局,一群人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唐秣出了饭店没走几步就看到对面一家豪华酒店里走出来几个熟人。其中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男人和一个性/感干练的美女先坐车走了。男的她不认识,女的看着有点眼熟。剩下的两个人,一个是明兰的老公戴书文,一个是她家老爸的秘书之一马连成。

    对于马连成这个人,她实在喜欢不起来,因为这个人太世故圆滑,总给人一种爱算计人的感觉。

    但碰都碰到了,她也不好视而不见。

    “马叔叔好,戴师公好。”

    “是小秣啊,”马连成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早就瞧见唐秣和一大帮年轻人从不远处的饭馆里出来,“和同学一起吃饭?”

    “是啊,高中同学聚会。”

    戴书文则对她眼生,疑惑地看着她:“你是?”

    “我叫唐秣,曾经是明老师的学生。”

    戴书文对马连成此人还是略有几分了解的,见他对唐秣的态度就知道面前这个小姑娘身份不一般,他既不热络又不疏离地和唐秣打了个招呼,语气恰到好处,令人心生好感。

    唐秣和两人略微寒暄了几句,就告别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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