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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74番外 七年之痒(上)

    他在网配第四年,立下豪言壮语:“我会一直在!”

    当时,金闪闪这样跟他说:“等你到七年了再来说这句话吧。”

    现在是第七年,他还一直在。只是,工作了,生活的重心转移,支配在网配上的时间就少了很多。

    他是完美主义者,对待自己总是比他人严厉。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无论是网配还是学习工作都要如此。

    以往回到家他都会看剧本,琢磨角色。不知什么时候起,他懒得看原文懒得看剧本懒得琢磨角色,让编剧加红他要配的台词语气,用粉丝所谓的精湛演技诠释模式化的角色。即使这样不加心思,出了剧粉丝还会一味赞美褒扬,这让他更懒得用心去演绎。

    这样的配音索然无味,缺少乐趣,久而久之,他回到家已经不想捧起剧本。

    他回想起来网配圈的初中——锻炼中文,泡泡小受。

    现在他的中文锻炼得像专业配音演员一样标准,勾到的小受不说三千也有三百,似乎圆满了,网配之大,已没有他眷恋的理由?!

    “哥没爱了。”

    微博短短四个字引发无数粉丝联想争论挽留……至今他的微博评论都是所有CV里最多的,转发粉丝也是翘楚。一年前,他的《中抓好声音》停播,那时便透露因为工作,没有精力再主持《中抓好声音》,再之后他又透露不接新剧,再之后……就是现在了。

    这一切不得不让粉丝引起不好的联想,而他们没有想错,风筝正是腻了倦了,不想玩配音了。这个小小的网配带给他很多虚荣,但现实中的他不说人见人爱,好歹也有无数小受追捧的,因此网络上的追捧他倒不稀罕。

    “又是一个人在喝可乐?”

    “又是这句台词?就不能换点新鲜的?”风筝挑眉,微笑地面向搭讪的人,“大叔。”

    “……”

    男人三十一枝花,南博自认还是花样般的黄金年龄,却被个小自己十岁的青年喊大叔,南博无语。

    风筝以及他的后宫堪称这间酒吧的一道风景。圈内人都明白,有一个叫沈淮的自称小攻的小受喜欢点一杯可乐,喝到夜深人静。他的身边总是围绕着一圈小受,换了一批又来一批。

    有人形容这景象:一群妖孽在盘丝洞里开座谈会。

    风筝是个怕寂寞的人,他喜欢找人聊天,又自称小攻,哪怕从不419,从不谈情说爱,单靠一副好相貌也吸引了不少娘泡熊受大叔……

    像南博这样的只是众多搭讪他的其中一枚大叔,如果不是他成为自己的上司,风筝绝对懒得对他笑一个。

    “有烦心事?你笑得很牵强。”

    “年轻人的世界大叔你又不懂,咸吃萝卜淡操心。”

    南博无所谓地笑了笑:“看不到闪闪,寂寞了?”

    “管你鸟事。”

    “想念就去见他。”

    “大叔,你很烦。我现在工作要紧,没空泡受。”

    “可你说,一个月不见他就想念,以前你每个月都会去看他。”

    “嗯,哥停经了,你满意了没?”

    “……”

    风筝捏扁了可乐罐,随手丢进垃圾桶:“你真烦。”每次都是南博陪他到最后,送他回家,有顺风车不搭白不搭,但嘴巴依然不客气,“回家吧,我不想再看到你了。”

    “大叔,我说过很多次,我对老男人没兴趣,好,你不老,但比我大十岁,对吧?我对大叔受没兴趣啊没兴趣,你换个目标吧。”

    “又不给我加工资,我干嘛要勉为其难收个大叔受。你给我加工资我也不要倒贴的。”

    “你醉了。”

    “我只喝可乐。”风筝打开车窗,冰凉的夜风灌了进来,“我一直很清醒,我找不到你吸引我的地方。”

    无论哪方面,南博都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年龄。他喜欢年龄相近的。

    身材。他喜欢修长瘦削的。

    气质。他喜欢冰山清冷的。

    声音。他喜欢清澈悦耳的。

    无论哪一点,他都会脑补出金夏,他的男神。

    他的桌面是金夏的特写照,他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他和金夏的合照。喜欢他好多年,即使现在没有当初的热情,他依然习惯每天花痴他一下,意淫他一下……

    这周末,要去看闪闪。

    打定主意,风筝充满了干劲。南博走到他身后,轻声:“你是全公司唯一不会摸鱼的员工。”除了偶尔发呆走神,风筝这个员工他真是满意到极点。回想起曾经吸引过他的金夏,那小子上班总喜欢摸鱼,虽然不耽误工作,但凭良心说,南博不太喜欢这样作风的员工。

    “但我有一个整天摸鱼的上司。”

    风筝是不顶嘴会死星人,南博好笑:“一起吃午饭?”

    “好。”

    以前金夏面对这样的邀请总是面露难色,几次之后南博便识趣。金夏和风筝有相似的特质,但根本是两个人。南博知道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只是总忍不住比较。

    而风筝,根本不会比较他和金夏。

    他的闪闪是唯一的,无法取代的。

    他们喜欢去的一家餐厅有三个美貌小受,风筝特喜欢调戏他们。南博每天围观风筝调戏众受,今天忍不住多嘴:“光说不练假把式。”

    “别把我想得跟你一样龌龊。”风筝反唇相讥,“哥风流不下流。”

    南博道:“我没看出你有多风流,只看出你纯情得像只小绵羊。”

    “你看到的只是幻觉。”

    “我是透过表象看破真相。”

    风筝弯起嘴角,笑得妖娆:“你再刺激哥哥也不会破处的。”

    “……”

    “我的第一次要留给……”风筝想了想,“很想留给闪闪,但如果他背着我出轨就不是我爱的闪闪,那就留给我未来的爱人吧。我俩只属于彼此。”

    南博知道风筝的爱情观,只觉得他异想天开,尤其在同志圈内,这样的爱情更难寻。如果他坚持他的目标,也许他能把处男之身保持到打破吉尼斯世界记录。

    南博如实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只见风筝红润的嘴唇微动,吐出四个字:“关你屁事~”

    “像哥这样的好男人怎么就没人要呢?”幻想酒吧里,风筝咬着吸管一脸地忧郁。

    “那是因为哥要求太高了,只要哥愿意我愿意为你赴汤蹈火贡献菊花。”小受一说。

    “沈淮哥,我真的很想跟你来一炮唉,你什么时候从了我们,嗯?”小受二说。

    “风筝。”

    南博驾到,众受四散,把战场留给这两人。虽然两人都没表态过,但很多人都默认他们是一对——没见每次都一起回家么?

    “大叔,你很烦。”

    很常见的开场白,南博习以为常:“接你回家。”

    “我有腿,会走路,我有钱,会打车,我有脑子,会回家。”

    南博哦了声,并未离开,他选择在他身边坐下,点一杯威士忌陪他解愁。

    风筝道:“真搞不懂你,我有那么好吗?值得你对我死缠烂打?当年你追闪闪怎么就不拿出这股劲来。”

    “我追到金夏你开心?”

    “至少能天天见到闪闪。”

    “……”

    “只要能天天见到他他跟谁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

    “是的,我错了,当年应该加把劲。”

    “喝完了,走吧,回家。”

    “既然那么想见他为什么不到S市工作?”

    “我是来工作的不是来谈情的,不会公私不分。”

    “感觉你像在骂我。”

    “你一直公私不分,闪闪说的。”

    “他在背后是怎样评价我的?”

    “你还在意他的评价?老实告诉你,他对你没什么评价,路人而已。”

    南博失笑,虽然答案很现实残酷却在他的意料中,接受得也很平静:“我看得出来,你跟他是不一样的,你很重情,对感情有洁癖,无论爱情还是友情。我想就算无法当你的爱人也能当你一辈子的朋友。”

    “你错了,闪闪也很重情,爱情亲情友情他都很重视,只是你不属于这三者的范畴,而我在友情的范畴。这样的闪闪才是我爱的闪闪,我都不知你曾经爱过他什么,你对他一点也不了解,我也不懂你爱我什么,你对我也不了解。我想你是外貌协会?看到美少年就精虫上脑?可哥也不是美少年了,翩翩美青年一枚。”

    南博看着他,仿佛在重新审视他这个人。风筝总是把话说得很直白很伤人,可越这样他越不会轻易放弃。他认识他至今四年,比认识金夏的时间要长。金夏那次也许是一时意乱情迷,这次却是……

    动真心?

    三十五岁的人却没谈过一次真正的恋爱,南博不禁为自己单调的人生感到悲哀。这些年他都干了些什么,事业有成,感情经历却一片坎坷,他爱的人总是不爱他,人间悲剧。

    “当然,追哥的人很多,不差你一个。晚安。”风筝整整衣服,朝他一个飞吻,“给你的福利,亲~”

    风筝哼着歌上楼,南博看着他一蹦一跳的背影,风筝的身上有年轻人特有的朝气活泼,单看他的背影那真是清纯青葱到一塌糊涂,只是一转身,就成了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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