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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三十年间事,归来不胜情

    “子由子固,我们遇见神仙了!”

    苏轼愣愣的看着桌子上的十个字,又惊又喜又失落。

    “可是,我们竟然就这么让他走了……”

    ……

    苏轼口中的这位神仙,就是三十年前,在状元楼留词之后,消失无踪的状元李青河。

    李青河当日悲痛欲绝,万念俱灰,沉痛书写完金家小姐的绝命词后,心中隐现早先遇到神仙,在临别时留给他的“炼情如炼药,修道是修缘”两句诗,忽然就仿佛明白了所有,回到房间,拿出神仙赠送给他的仙剑和剑谱,就离开了状元楼。

    这仙剑与剑谱,神仙临走时,嘱咐他时时随身携带,便是不练,也可慑人镇鬼,让妖邪不能侵扰。

    原本李青河想,这只是神仙给他的护身符,所以平日也并未在意许多。

    直到那一日,他万念俱灰,心中忽然感应,才知道往日所以不在意这仙剑仙谱,是自己机缘未至,当时心有感应,便是他修仙入道之时。

    于是这才拿出仙剑仙谱,离尘出世,选幽入远,潜心修炼起来。

    这仙剑仙谱,起初那神仙并未告知李承天是何名字,直到他后来修炼时,那神仙再至,才告诉他,剑名我心,谱为红尘。

    一剑一谱,乃是我心御红尘之意。

    神仙又说,红尘之中,唯情字可悟得红尘道果,但一情不断,便可红尘不迷,再续前缘。

    临走时又云:吾天生圣人,道心无情,浪入红尘三千年,终不知情为何物。

    你天生痴人,情心道然,直入红尘万丈深,当能一破红尘道。

    你欲与她再续前缘,须红尘剑道大成之后,以手中三尺秋水破世间万难,缘数微妙,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尽在万丈红尘之中。

    此后李青河日夜参悟修炼,三十年后,终于红尘剑道大成。

    于是,他便出山入世,欲凭手中长剑,一破万丈红尘,与金家小姐再续前缘。

    京师离他修炼的地方不远,他心有所感,便飘然而至。却不知此时恰好正值科举时间,于是便遇到了苏轼苏辙曾巩这三位,此次科举必定金榜题名的三位新科进士。

    这是非常奇妙的一次科举,三位天下闻名的英才俊杰,后世并列千古的唐宋八大家其中的三人,同时参加同一场考试,如此盛会,当真千载难逢。

    而最后的结果,更是佳传千年,让世人万说不厌——虽然苏轼苏辙曾巩全都参加了这次科举,但是状元却是别人的。

    而苏轼丢状元的理由竟是主考官欧阳修的学生曾巩参加了考试,欧阳修怀疑苏轼的文章是曾巩写的,点为头名,会让人误会是师生之宜,恐有徇私,所以把苏轼的卷子放在了第二。

    这些事情,虽然李青河遇到苏轼苏辙曾巩的时候还没发生,但他心里却颇有印象。不过,他却没说。

    虽然李青河也是一位穿越者,但在现在的他眼中,穿越时空,其实和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没什么不同。

    纵然他知道许多古人的事情,可以凭借这些,在当时赢得许多声名财富,但这些并不是他想要的。

    他对这些事情,已经不感兴趣了。

    无论在任何地方,是穿越到的异时空,还是旅行到的陌生地,自己都是真实的,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也都是真实的。

    真实的人生,并不是只有搅动风云,也不是只有争名夺利,只要是心中所求的,并为了心中所求而努力争取的,都是真实的人生。

    李青河心中所求的,只是一份前缘罢了。

    他离开了状元楼后,没过多久,就出现在了咏州。

    凭借记忆,他时隔三十年,重新回到了他与金府小姐相识的地方,金府。

    但到了门口,却发现金府已经改换门庭,变成了黄府。

    李青河立刻心生惊疑,于是便向旁边的路人询问。

    路人看他仙风道骨,不像坏人,就和他说了金府变成黄府的缘由。

    听完之后,李青河这才知道,在他消失无踪的三十年里,金府发生了许多事。

    先是金府老爷因为金府小姐生母早去,无法再生,为了传续香火,便买了一个卖身葬父的贫女做妾,然后这妾怀孕生子不久,金府老爷就去世了。

    于是金府上上下下,就凭着这个小妾张罗。小妾到底是贫女出身,虽然知恩图报,但却不能支撑,没过多久,金家的产业便就相继凋敝。再到后来,家产也就只剩下这一座老宅。

    原本这样的宅子,以及以前留下的积蓄,也能让小妾和他儿子,安心度日,衣食无忧。但这两人,都是忠厚之人,日夜感念金府老爷的恩德,并不忍心金府就这样败落,于是小妾儿子便想寻找机会,重振金府。

    但时运不济,几次经营总是亏多赚少,去年更是一大笔资财,在咏州城外的山林里遭遇了劫匪。劫匪不仅把资财全部劫走,还打伤了金府小妾为金府留下的唯一香火。

    这些资财没了,金府也就空了,还欠了黄员外许多钱,小妾为了给儿子治伤,又为了还钱,只得卖掉宅子。

    于是金府也就成了黄府。

    “如果不是我,金府又怎会落得如此境地?”

    李青河心中内疚一声,又向路人问了金府小妾和儿子此时所在的地址,便谢了一声,找金府小妾和儿子去了。

    金府小妾名为林鸳,儿子名为金铭,意为铭记金家恩德。他们确实如名字一样,对金家感恩戴德,但是世事无常,最终他们却连金府的老宅也没守住。

    这世上之事,总会如此,好心好意,又好好做事,却最终得不到好结果。

    此时这对可怜的母子,已经搬到了原是李青河家的乡下去了。李青河父母虽死,李青河也消失了踪影,但是当初李青河在金府时,金老爷多曾照顾他们一家,甚至金府小姐还在李青河赶考之后,偷偷在李青河老家买了几间房和几亩地,想要在李青河高中状元回家后,有个惊喜。

    毕竟新科状元怎么能连个家都没有呢?

    但万万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这么多事。

    若非要卖老宅,这对母子不得已,去收拾了,一向只是打扫,却从不乱动里面东西的,金府小姐的闺阁,还不知道这份房地契。

    所以有些事情,冥冥之中,的确似有天意。

    乡下房子,在咏州城南三十里,常人要走差不多一个上午,就是骑马也要半个时辰,但李青河却眨眼也就到了。

    他来到林鸳和金铭的住处时,林鸳正在为金铭煎药。

    林鸳身形瘦弱,满头斑白,骨相清贫,气弱神淳,衣着朴实,即便在金府这么多年,她也没有把自己养的丰润一些。

    李青河一眼看到她,就知道她是一个勤俭艰苦之人,同是也心性善良。

    虽然如此,但还是走近了,轻声询问,“这位夫人,请问你可就是金夫人?”

    他此时一头白发,容颜青春,又背了一把剑,并不想惊吓到了眼前这位,为金家辛苦撑持了二十多年的金夫人。

    “哦,我是。”

    林鸳应了一声,转过身来,看到眼前竟然有一位童颜鹤发的人,不由就疑容满脸,“老……先生,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她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称呼,眼前的李青河。

    “我受一位朋友所托,来看望他的金府故人,方才去了城里,却不知道,城里的金府已经改换了门庭,问了才知道,你们搬到了这里,所以就过来探望一番。”

    李青河笑着说出了来意。半真半假。

    他并不想让林鸳知道他是李青河,知道了,会给她增添愁绪。

    “唉,都是我们娘俩不中用,没守好老爷的家业啊!”

    林鸳长叹一声,一双半枯的眼睛,顿时就愧疚欲滴。

    “夫人不用太过自责,金府的事情,我会帮你们处理好的。这也是我那朋友的意思。”李青河笑着出言劝慰,“我知道金公子现在受了重伤,正卧病在床,我正好是个道士,颇懂一些医术,不知夫人可否让我进屋,为公子诊治一番。”

    “可以可以。”

    林鸳连忙答应。

    此时的她,满心都是金铭的伤势,早先找了咏州城方圆许多医生,都不见好转,此时听到面前这个看起来仙气飘飘的李青河,要为金铭医治,哪能不答应。

    “道长随我来,我这便带你去看。”

    说着,就在前面礼貌的引起路来。

    李青河点点头,随林鸳进了屋。

    屋里打扫清洁,摆放整齐,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精致典雅,而且一进屋,李青河就发现,几案上有一根碧玉长笛。

    一时间,三十年前,他与金府小姐笛琴合奏的情景,立时就浮现双眼。

    他有些恍惚,但没有立即去动那根玉笛,而是随着林鸳去到了金铭的床前。

    “道长,你来看吧,铭儿已经昏迷快一年了,来看的大夫,都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一到床前,林鸳便把金铭的情形说给了李青河。

    李青河点点头,然后看向了金铭。

    金铭安静的躺在床上,虽然躺了一年,但依旧干干净净,看得出,林鸳照顾的十分用心。

    但这样的干净,只是表象,李青河的目光一瞬就看到了,金铭的眉心,三光不明。

    “失了三魂。”

    李青河心中一动。

    “遭遇劫匪,怎会丢失三魂?其中必有隐情。”https:///book/6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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