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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程府

    很快菜就陆陆续续上来了,几个人也不等菜齐,就动筷开吃,没等下一个上来,桌上的菜就一扫而空。

    小二除了上菜和报菜名,其余时间都是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他们这个吃法在包间里的客人还真是少见的。

    包间消费的大多都是富商大贾、高门贵户,往往点上几个歌舞姬,听听吹拉弹唱,聊聊天,喝喝酒,纯为了来吃饱的还真是第一次见。

    要不是程二爷是熟客,小二真以为来了一群没吃过饱饭的叫花子。不过怎么吃都是客人的权利,这里的小二有眼色又懂事,除了做做服务工作,就是退到角落里等候吩咐,降低存在感,一点不让人觉得不舒服。

    几个人吃的差不多了,又上来一份炙牛肉。这个炙牛肉要新鲜出炉才好吃,所以是连炭炉也一起上来的,厨子在包间门口现切现烤,用的是一点烟都没有的银丝碳,烤熟了就立马端上来。

    叶清浅又想起来刚才那一出,“李成,待会烤好了,你可不能吃啊。”

    “为什么?”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叶清浅摇头晃脑地念诗。

    李成被噎的一时接不上话,众人哄笑。

    “叶姑娘,这个话题是过不去了吗。我不过是打趣你一句,你可好,记上仇了。”李成哭笑不得,故作抱怨。

    叶清浅知他没有生气,两个人你来我往地斗嘴,不过是因为席上氛围好,有趣而已。

    这一路一起风餐露宿,吃苦历险,感觉和他们几个的距离拉近了不少,自己骨子里活泼开朗的一面也渐渐显露出来,刚开始的那种惴惴不安不知不觉间已经开始消散。

    饱餐一顿之后,林修本来计划去住客栈或者驿站,可架不住程靖邦再三相劝,大家只好出发去程府。

    叶清浅听程靖邦反复提到若是林修不去,他大哥就要拿他如何如何。原来林修与程家大哥有交情啊,听起来还交情匪浅。

    如果本来叶清浅只是怀疑他们身份不一般,当他们站在程府门前的时候,她已经可以百分之一万的肯定了。

    不是说好了程大哥只是他们请的向导和翻译吗?有家里这么气派的普通向导吗?有大门口站着士兵保卫的普通翻译吗?

    很明显没有,所以很明显,他的身份不是一般的不一般。那能请到这样的人当向导,林修的身份,叶清浅已经不敢猜也猜不到了。

    还没走到近前,李成已经从叶清浅手里接过缰绳,熟门熟路拉着马去偏门的马厩了,叶清浅空着手跟在林修他们后面。

    卫兵看到程靖邦几人,赶紧喊了门房去出来帮忙牵马。

    程靖邦他们递了缰绳就往里走,叶清浅正在参观程府大门,心里暗暗发着感慨,有点磨蹭,便落后了几步。

    刚跨上台阶,门房就伸手把她拦下了,“哎哎,你这个要饭的,怎么往里闯啊,这会儿府上没有饭,等初一、十五太太们施粥施饭了再来吧。”

    “我……”叶清浅气的瞪了眼睛,拿手指着自己,刚说了一个我字,还没等发飙,这边程靖邦已经听到了,赶紧停步喝止门房:“不得无礼,这位是我的朋友。”

    原来这门房听了二爷回来的消息,刚从里面出来,没有看到叶清浅和二爷一起过来,只当是个小叫花子。

    平日里程府对要饭的都很好,往往会打发一些东西,府上的太太定期还要给穷人施粥施饭。只是今天眼看这个少年直接就往里闯,怕冲撞了二爷和几位贵客,所以就赶紧拦下了,说话也急了点。

    万万没想到这个干瘦黝黑,脏兮兮的少年竟然是二爷的朋友。

    “实在抱歉,小的眼拙,唐突了贵客。”门房赶紧躬身道歉。

    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虽然几日奔波,没有照过镜子,叶清浅也能想到自己的样子。本来在草原上就晒得黑黢黢的,这几天草里滚沙里坐的,头发衣服不知道多脏,还是穿的男装,确实像要饭的。

    “没事没事,也不怪你,我本来就是死乞白赖跟着程大哥他们要饭的,是吧程大哥?”叶清浅自我打趣道,也给门房和程靖邦一个台阶下。

    “好了,叶姑娘不怪你,我今天便不罚你了。只是给你们说过多少次了,待人要宽厚,即便是要饭的,给点吃的好好打发了,也不能这么无礼。”

    “是,小的记住了。”目送他们进去后,门房直起身挠挠头,姑娘?这居然是个姑娘。

    到了门厅,早有管事的来迎,程靖邦吩咐了几句,又叫门厅伺候的小厮去请管家娘子。

    管家娘子来了之后,得了程靖邦的嘱咐,便带叶清浅去安置了。

    跟着管家娘子走过曲曲绕绕的长廊花径,来到后院一角,叶清浅已经有点迷路了。

    把她安置到一间客房,管家的娘子就离开了,只留叶清浅一人在房间独自发呆。

    刚刚吃饭的时候,叶清浅觉得跟林修他们已经消除了距离感,那谈笑风生的其乐融融仿佛还在,可是来到程府,她第一次感到了阶级和身份还有性别的巨大鸿沟。

    进了程府,程靖邦和林修他们都被众星拱月地对待,而自己却被当成要饭的打发。

    想起野外相处的那几天,一起狼口脱险,一起挤帐篷,吃野果,分食一块肉干,分喝一壶清水。叶清浅都觉得自己是个快意江湖的豪侠了,和他们也生出了同袍同泽的感情。

    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感情最好的朋友有三种: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下过乡。他们五个在草原沙漠同甘共苦,智斗狼群,也算是和扛枪下乡差不多了吧。

    可事实是,一旦回到了生活的正轨,他们其实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的身份完全不是自己可以去称兄道弟的。

    就像当年上学时候,大家都穿着一样丑丑的校服,下课打闹,上课睡觉,互相抄作业和笔记,没觉得什么差距。可等到一毕业,突然发现每个人都回到了自己应属的阶层。

    有的同学留学,有的同学保送,有的直接移民,只留自己苦苦挣扎奋斗高考,好不容易上了个大学,毕业没失业就是好样的,然后再苦苦挣扎温饱。

    同学聚会舔着脸去了,结果发现好多人子承父业,直接就待在你奋斗的终点。

    古代可是阶级社会,人与人的差距只会更大。

    算了,自己感慨这些也没什么用,既然到了这里,就尽自己能力好好生活下去,管他什么起点终点,阶级差距,还是想办法好好活着最实在。

    自己在大草原上都能随遇而安,回到这里已经是生活质量的巨大改善,自己该偷着乐才对。

    叶清浅不爱钻牛角尖,还能笑的出来就绝不会哭着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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