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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先人名作

    这一场琴艺展示,名为以琴会友,不作胜负,但是宫羽所奏音乐终究脱离不了传统演奏的桎梏,而宇文喧的琴艺,弹法明显是承袭先人之功法加以自身开创,绝对是胜过一筹,即便嘴上不说,台下众人对于宇文喧,也有对其四处引战的不满,敌意变成由心而出的尊敬。

    实际第一轮的竞赛项目乃是作诗,这一下,才子佳人们精神一振,各个摩拳擦掌起来。众才子们来到茗香楼,既是为了人前显盛、扬名天下;也是不忿宇文喧所谓“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特意前来驳驳苗头,为大梁争一口气,若是能够将宇文喧击败,皇上一高兴,说不定就能给自己一官半职。

    远来是客,加之宇文喧又是一己之力对战大梁诸多才子,这命题便交由他来也是理所应当,昂首立于擂台之上,意气风发。

    “近日,金陵城中阴雨连连。所以今日本来就想着以此为题,不过单单以雨为题多少有几分老套,所以在下的意思是,不羁写什么为题,诗文中必然出现雨的意象便好。”这宇文喧倒也是光明磊落,不占别人的便宜。

    随即便有人询问道:“那限不限韵脚?”

    “自然是不限的。”

    写诗可以不限韵脚,但是一定是要限时间的,诗句都是以一炷香为限。非要在一炷香的时间里赋诗一首,对大部分人而言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时间,众人皆是绞尽脑汁。

    林彧随即也闭上了双眼,仔细在脑海中搜寻,搜寻合适的先人诗句加以借鉴。他还在思量之间,林殊却提笔挥毫,写下了一首诗。

    “淅沥缠绵南国雨,山岚雾嶂水乡溪。

    花栏斜廊绿丛寞,小径洗雨路人寂。”

    曾经也是学术大儒黎崇老先生的得意门生,虽然近年来心思更多的在军政之事上,但这作诗的功夫,还是有所保留的。

    “竹坞无尘水槛清,相思迢递隔重城。

    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

    顷刻之间,林彧也“作”诗一首,得意的看了看林殊。

    深深叹了口气,林殊缓缓地摇头,将那洁白宣纸轻轻揉作了一团。脸上泛起自愧不如的神色。

    平心而论,林殊这诗也算是上乘之作,但与“林彧”所对一比,高下却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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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是林殊,在台上宇文喧看到林彧这篇诗文之后,原本胜券在握的神情随即变得僵硬,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精心准备,本以为稳操胜券,没想到,竟然出现如此惊艳的诗文。

    凭借诗文中的文字语码,完全可以想象一处凤尾森森的竹坞,清幽之至,遗世超尘。非常奇怪又非常合理的是,越是在幽静的处所,思绪却偏偏象插上了双翅而飞翔起来,哪怕思念的对象隔着几重山水,几重城池。浓重的阴云沉积不散,寒霜的迟到才留下了几枝枯萎的荷叶在风中舞动,听上去仿佛是秋雨潇潇,尽得曲涵含蓄之美。

    宇文喧高声朗诵了一遍此篇诗文,一时间,台下众人夸赞之声不绝于耳,这等诗文,完全可以记载于诗典之中,流芳百世。

    “林二公子,此番角逐,宇文喧认输!”

    宇文喧一言既出,所有人赞叹的眼神都集中在了林彧身上。还真没有人想到,竟然是林彧,写出了这等绝句。

    二楼的雅阁之中,沈柔,蔡薇薇,王茜等人同样是艳羡的眼神看着与她们同坐的夏侯轻衣,眼神之中充满了戏谑。

    “到底还是夏侯妹妹眼光好,二公子武功又好,文采极佳,真是让人陶醉!”

    “整个大梁都知道,林帅智勇双全,忠义无双。大公子林殊惊才绝艳,运筹帷幄。却没想到这二公子也是如此厉害。”

    “可惜了以前不知,不然,得让父亲去赤焰帅府提亲。如今,便宜了夏侯妹妹。”

    “以前,就算你们得知也没用,二公子以前,可是有位青梅竹马的的姑娘呢。”眼看着话题越说越羞人,稍微年长一些的王茜出言提醒道。

    其他人多数对白娉婷可能也就是知道一个名字,王茜和沈柔两位,曾经与白娉婷也有过一些接触。甚至知道白娉婷现如今,正困与教坊司中。

    教坊司是何等地方,她们清楚得很,女子一旦进入教坊司,便只有凄惨二字。

    话题不觉间引到了白娉婷的身上,夏侯轻衣的脸色稍稍有些不好看,只是林彧方才大出风头,她便冷脸走人,难免有得意忘形的意思,便强颜欢笑,留在了阁中。

    诗文这一块,林彧力挫宇文喧,算是替大梁挣回一些面子,只不过,接下来的书画比试,林彧却很难帮上忙。

    传闻这宇文喧书画造诣也是极高,就是不知道大梁可有谁能够抗衡了。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有人走入了茗香楼,身着镇抚司的飞鱼服,是林彧手下的锦衣卫。

    入门之后尽管已经是十分小心,尽量不影响雅文会的进行,但是贸贸然有锦衣卫进入,不可避免的,气氛还是受到了些影响。眼看手下径直走向了自己,林彧跟林殊对了一下眼神,起身跟手下走出了茗香楼。

    刚刚走出茗香楼,陆文昭已经在外等候了,看到林彧出来,连忙行礼:“参见镇抚使大人,属下得到重要线报,不得已才打搅大人。当地的陵卫传来消息,位于金陵向南三百里处的阳丹镇,发现了逆犯冷血的踪迹。半个时辰前,铁手悬镜使已经带人前往缉拿。”

    “如何判断是冷血?消息可靠吗?”林彧确认道。

    “大人有所不知,寻常剑客所持宝剑,通常不会太长。工匠们也不会去刻意打造一柄长剑,但是冷血,偏偏就是喜欢长剑。寻常的剑,只需动用手腕的力量,便可平稳握于手中,但冷血所持有的长剑,是工匠辅以合金铸造,为了使健身更加坚韧,轻薄,剑长且轻,仅靠手腕的力量,不足以维持平衡,所以,他会用拇指压住剑鞘。”正是通过这一点,陵卫发现了冷血,并且第一时间派人过去缉拿。

    “冷血!”沉吟一声,林彧即刻做出安排,“不管如何,皇上命我们镇抚司严密保护南楚使团,确保他们安全,我们的力量。最主要还是要集中在金陵。这样,我抽调五十人赶往阳丹镇,沈炼随我一同前往,陆都尉,你与卢校尉继续留守金陵。”

    “是!”

    “我即刻修书一封,你帮我交给巡防营狄明将军,由巡防营加派人手,配合我们镇抚司护卫南楚使团。你立刻派人前去通知沈炼,排点人马,南门与我汇合。”

    安全起见,林彧决定回家取上含光剑,以防不测。https:///book/5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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