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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不,你不喜欢!

    又是一首不同风格但是同样有流传千年资质的诗词,虽然可能比不上那首中秋词,但是也不影响它作为同等级诗词的地位。

    关键的是,这首诗摆脱了个人情绪的范畴,一股子宏大而炽烈的报国情怀让人感受身受,不由得血脉喷张!

    在场都是年轻人,这首诗词中投笔从戎、以身报国的豪迈,让所有人动容。

    很多人为何没有从武,因为穷。

    所谓穷文富武,武虽然好,但是不是大多数家庭能够负担得起的。

    可是这并不妨碍很多人在心中幻想过提三尺剑报效国家远征瀚海的场景。

    这首诗,天然就能够点燃他们的热血,取得情感上心灵上的共鸣。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瀚海终不还!

    何其豪迈何其雄壮何其伟哉啊!

    真有那时候,纵然是马革裹尸亦是在所不惜啊!

    这首诗若是其他人作的,恐怕他们早就拍案叫好五体投地了。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这样一首豪迈至极让人青春之血爆燃的诗是出自这样一个闻名京城的纨绔之口?而这个纨绔更是在刚刚还嘲讽自己这些人都是垃圾!

    真的好……膈应……

    “是我误会了易宁兄了……想不到易宁兄玩世不恭的外表下竟然是如此情真意切的家国情怀竟是这般感人的赤子肺腑。远征瀚海,犁庭扫穴,虽百死其犹未悔,这真是大丈夫所为啊!相比之下,我们作的那些诗词,不过是精致的瓷器,中看不中用罢了,也难怪易宁兄会说我们格局太小。我心服口服。”刘煜认真得跟一个孩子似的。

    他动容道:“易宁兄心心念念不忘为故去的安远伯复仇,我定当择机告诉父皇,让你去军中效力,以便有朝一日有机会手刃仇人!不,以易宁兄这种拳拳之心,这一天定然会有的。想必易宁兄你等这一天已经太久太久了吧。”

    去军中效力?

    等这一天等太久了?

    不不,我不想。

    “……殿下好意心领了。只是我也只是空有这份壮志,奈何实力它不允许啊。”

    易宁苦涩摇头,随即转移话题说道:“咱们还是说回正题吧。诗词这种东西,若想写得好,是必然需要丰富的人生体验的,殿下一味的闭门造车、苦心孤诣,效果也未必好,只有见到更广阔的世界、经历更丰富的人生才可能做得出名传千古的诗词。”

    “易宁兄,你说得有道理。”刘煜点头。

    “而且,诗文这种东西,还需要天赋的。没有天赋没有灵性写再多也是不行的。”

    “……易宁兄,你说得对。”刘煜艰难承认。

    “所以呢?”易宁循循善诱。

    刘煜眼露挣扎,让大厅中众才子离去之后,只剩了他们两人方才苦涩道:“要不是知道易宁兄这番话只是出自于本心,出自于一个诗词大家的经验之谈,我可能都要误会易宁兄也是受了父皇的命令了。”

    易宁心中微微一跳,太子殿下这个棒槌这么敏感的吗?

    只是,为什么要说“也”?

    “但是这自然是不可能的,我相信你……不瞒易宁兄,这些年,我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是总感觉父皇似乎总是在找一些方法一些人想改变我对诗词的热爱。大道理我都懂,可是我就是喜欢,或许是天性使然吧。虽然易宁兄这番肺腑之言让我大为触动,但是人生总得有些追求。诗文是我的爱好,我不想放弃。我不想将来真的有朝一日像父皇那样君临天下,生活中就只剩了国事和修炼这么两件事了。”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瀚海终不还……”刘煜喃喃念叨,说道:“虽然我也向往这样的豪情,但是却知道,自己是不会有这个机会的。但是易宁兄,只要你想,我就会支持你完成这个心愿的!”

    麻痹的,可是老子真的不想!

    易宁心中打鼓,自己要不要推波助澜一把,还是让刘煜赶紧被废了算了?

    否则,他真的登上了皇位,恐怕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自己率师出征,然后像自己从未见过的伯爵老爹那样,果真的回不来了……

    但是这么眼睁睁的害人还是不符合易宁的性格的。

    咱虽然纨绔了一点,但是良知还是有的——生命中充满阳光,看啥都是亮堂堂的。

    虽然刘煜这家伙满脑子送自己上战场的想法,但是作为自己的第一个小迷弟,也还算是合格的。

    “其实,你并不喜欢诗词。”易宁幽幽总结道。

    “不,易宁兄,我喜欢的,我……”刘煜坚持道。

    “不,你不喜欢!”易宁打断道:“诗词有什么好的?诗词能够拿来吃拿来喝拿来丰富精神世界让你找到前行的路不彷徨吗?关键的是,诗词能够在你无聊的时候让你打发时间,获得充分的身心愉悦吗?作为一名诗词歌赋的大家,我不得批评你两句,诗词歌赋偶尔拿来作为精神调剂还可以,但是要是把它当作充饥填饱肚子的东西,说实话,分量太少!也不过瘾。”

    “分量少?不过瘾?”刘煜这时候有些懵逼。

    这是什么形容词?难道这就是易宁这个诗词界天才对诗词的看法吗?听着好像很奇特啊。

    “殿下,你的精神世界太贫乏了太空虚了也太寂寞了,以至于你才会以为诗词是你精神世界的全部慰藉。”易宁循循善诱,一步一步引诱着面前还尚显单纯的太子走入自己设计好的诱惑魔窟。

    “正所谓‘乱花渐欲迷人眼’,你如何才能够确定这朵名叫诗词的花才是你的最爱呢?过早的把生命乃至是精力都投入到这里面,你如何确定自己不会后悔呢?”

    刘煜目露挣扎。

    不同于父皇或者其他人的说教,来自于“同龄人”易宁的话让他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过分着迷了。

    不然为什么易宁这样的诗词天才反倒对诗词看得并不那么重呢?而更多的只是将之当作生活的调剂而已。

    可是,没了诗词,自己还有别的娱乐吗?

    斗鸡走狗,不喜欢;纵情声色,不允许;醉心习武,不开森。

    刘煜悲叹一声,突然好生羡慕易宁。

    看人家过得多潇洒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人管束。

    “可是没了诗词,我还能够喜欢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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