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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场雪

    大岗屯1958初冬的第一场雪,是从龙凤山那边下过来的,一来就气势汹汹的,似乎是察觉自己误了任务的雪神要赶紧把之前错过的都一股脑补上。

    又干又冷的西北风呼呼吹了好几天,这场雪也断断续续下了三天,从一开始的绒毛般落地就化小雪,变成了现在能遮挡人视线的成片大雪。

    雪来得太过凶猛,往村口河边的路老支书安排人铲了好几趟的雪,道路两边已经堆了到小腿肚那么高的积雪了。

    至于进山的路,能乘船这一截倒是因为河水还没来得及完全结冻,所以还能走,可过了河流这一截要上岸那边,却是已经没法走了。

    好在今天秋猎很顺利,该交的交,该买该卖的都置办妥当了,大家伙儿早就攒好了口粮。

    除了出门扫扫雪,或者听从老支书的安排跟着江红军去搬一些被雪压断挡了路的树枝,其他时候都窝在家里猫冬。

    屯子里,也不知谁家养的大公鸡,大雪天的还勤勤恳恳按时打鸣,一声公鸡噢噢叫,尚在睡梦中的赵三明忽然打了个哆嗦。

    明明知道该起床了,可奈何被窝里太舒服,赵三明哼哼两声,扭了几扭,还是抵挡不住梦乡的勾引,几个呼吸间又沉沦了。

    里侧,一只脚从蓝面大红牡丹花被下面伸出来,一脚就快准狠地踹在了赵三明后腰上。

    用破旧老棉被把自己卷成春卷的赵三明登时咕噜噜飞下了炕。

    被骤然而至的失重感惊醒的赵三明嗖睁开眼,“哎呀”惊叫了一声,连滚带爬从被子里钻了出来,嘴上急忙忙喊:“我没偷懒我没赖床我就是眯一下想想早上做啥。”

    不等青梅问,赵三明又急急说到:“早上吃烤馒头片加酸辣白菜揪片汤!”

    听到说吃的,炕上的人沉默片刻,似乎是对于这个安排挺满意的,“嗯”了一声,语气挺温和的。

    赵三明松了口气,头也不敢回地将被子往炕尾一堆,往外跳着边走边穿棉裤。

    自从那天早上赵三明献殷勤讨好青梅做了顿早饭,自山上回来后,青梅就找赵三明同志来了一场严肃认真的“和平谈话”,确定下来以后大食堂停火后家里的一日三餐都由赵三明负责,食材由青梅提供。

    而作为报酬,赵三明被允许跟青梅吃一样的食物。

    当然,鉴于青梅是这个小家庭的主(唯)要(一)劳动力,赵三明只能吃青梅食物的二分之一。

    青梅食量大,二分之一也足够赵三明吃得肚子溜圆了,青梅觉得自己为了吃赵三明做的饭,让步付出了很多。

    可惜那时候青梅跟着林队长等人进山十来天,赵三明在家也松快了十来天,按照他那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德行,自然是当场表示不服。

    “先前你不是说了我交出来的钱管我一个冬的吃喝吗?”

    赵三明“据理力争”,对上青梅麻木不仁的脸,却越说越怂,音量上完全展露了出来。

    不过他心里是理直气壮的,他才不要像个娘们儿在家围着灶台转悠,要是传扬出去,那可就不仅仅是笑话他了,比挨媳妇打都还要严重。

    青梅自然是很友善地帮他松快了一身筋骨,打完了才开始跟他算起这两年他吃的喝的到底都是谁辛苦挣来的。

    “现在跟你好好商量,是给你尊重,如果你不喜欢,那咱们就换个法子。”

    这话说得平平淡淡,可听得当时摊开手脚躺在地上缓气儿的赵三明却是一骨碌爬了起来,涎着笑脸表示自己太喜欢现在的相处方式了。

    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的敲定了这个小家庭短时间内的相处方式,自此以后青梅在外忙碌,赵三明就负担起了家里的家务,无论是打扫还是烧饭。

    有时候青梅忙不过来,挑水劈柴也是赵三明的工作。

    从送走林队长他们到现在,不知不觉间竟是已经有半个来月了,三天前开始下雪,大食堂宣布停火,社员们就各回各家各自开火。

    在这之前赵三明只需要负责早饭以及宵夜,三天前开始却要负责一日三餐了。

    不过自家开火后,青梅就取消了宵夜这一顿,赵三明算了算,自己也就比以前多煮一顿饭,心里偷偷高兴了一阵。

    又想着等以后隆冬腊月时天亮得越来越晚,到时候大家都改吃两顿饭,他就只需要做两顿了。

    再往长远一点去想,熬过了开春,春耕的时候大食堂可是要煮三顿的,那他就能彻底从灶台前解放了。

    想一想,好像这日子还是有盼头的。

    不过这会儿刚开始,外面又骤然降温,赵三明难免偶尔会成起床困难户,每当这时候,青梅都会号不接介怀的果断选择帮助他人。

    帮厨子赵三明成功起床后,青梅自己也没多睡,扯着被子最后深吸了一口里面热乎乎的暖气儿,下一秒就干脆利落地掀开被子穿衣服裤子。

    天冷了,炕床肯定不能像秋天那样顺便用做晚饭的火烧一烧就完事。

    夜里青梅都会起床两三次,添些大块的柴火在里面。

    晚上烧炕最好的柴火当然是耐烧的生长多年的植物根系,青梅怕不够烧,趁着土还没冻上,这两天都在村口外的树林里找灌木丛挖根。

    大岗屯这边哪怕是外面在下雪,空气依旧干燥得很,灌木根挖回来了,放在火墙边上烘几天,很快就能干了。

    早饭吃得青梅心情不错,二合面揉成面团揪成面片,用酸辣爽口的白菜熬汤,又切了几片肥瘦相宜的腊肉在里面,有荤有素,再搭配着烤得喷香的馒头片,这顿早饭实在又美味。

    要说遗憾,也就只一点,馒头是粗粮蒸出来的,没白面馍馍烤出来的香脆。

    辣白菜是赵三明前几天做的,当时还没下雪,不过打了霜冻。

    当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赵三明为了迎合青梅的喜好,越过门口看见被霜裹了一层的白菜叶子,就笑着随口念叨了一番酸辣白菜炖菜做汤炖鱼如何如何美味。

    天地良心,赵三明虽然做饭的手艺还可以,可此前真没这么贤惠到连辣白菜都会做。

    他只是在别人家吃过,又听人吹牛的时候吹过。

    要说为什么第一次早上给青梅做的蔬菜肉丝粥那么好吃,还是因为赵三明出来单独过日子后太懒,每次就给自己胡乱煮点稀饭粥啥的。

    为了不单独做菜,做粥的时候赵三明就琢磨出了那些乱七八糟一锅炖却十分美味的做法。

    可他都说出来了,还说得青梅馋上了,于是当天青梅就洗了坛子砍了白菜,还去跟人换了辣椒面之类的材料,往家里一堆,要求赵三明做辣白菜。

    有拳头威胁,牛又是自己吹出来的,没办法,赵三明只能硬着头皮上。

    知道青梅对食物特别看重,要是他做坏了浪费了白菜,铁定要被收拾,所以动手之前赵三明还去找了亲娘学习一番,先把理论知识学到了,回来后才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开始动手。

    辣白菜几天后就能吃,昨儿晚上赵三明偷偷摸摸去开坛子尝过,确定自己没搞砸,这才欢欢喜喜回屋找青梅邀功。

    昨晚上青梅听了很高兴,虽然没露出笑脸,可看她拿出来的食材多了许多,赵三明就知道她是高兴的。

    吃了早饭,外面天色还很暗,厚重的铅云里大片雪花飘飘扬扬不停洒落下来。

    这天色,也不好估摸时间,按照青梅在末世里带过来的经验看,这会儿也就七点多。

    大冬天里一下雪就没啥活儿干,为了节省粮食,大家伙都窝在家里睡大觉。冬天里一般都要十一点多才陆陆续续起床,直接就吃午饭了。

    青梅穿上棉衣,戴上兔皮帽,踩着垫了乌拉草的鹿皮靴,再围上一条白净的狐狸毛围脖,整装完毕,捞起麻绳拎上借来的铁锹就拉开门板掀开门帘出去了。

    做鞋子衣服被褥之类的技能,都是这年头姑娘家必须会的活计,青梅有原主的记忆,请了屯里擅长熬皮子的老人把自己得的兔子狍子等皮给硝好,仗着力气大,三两天就把这难做的鞋子帽子给做好了。

    脖子上的围脖是江燕子做的。

    当初青梅给她套了两只狐狸,一红一白,红色的狐狸不好找,是青梅想着让江燕子明年开春嫁人的时候能用上喜庆色儿,这才特意费了不少功夫才套到的。

    说是红狐狸,其实偏黄,肯定没有火红的那种,还带杂色。

    可这年头,能让自己身上穿着打扮带点鲜艳的颜色,已经是很让闺女姑娘们羡慕的事了。

    江燕子一看就知道青梅是怎么的打算,感动至极,拿了皮子硝好,紧赶慢赶,先就把白狐狸的皮给做成了围脖跟手套。

    前几天青梅从山上忙完回来时,江燕子就把才做好的白色围脖手套送给了她用。

    青梅不会客套,对方真心实意的送了,青梅也就收了,这两天下雪,刚好用上。

    因为出门是要砍柴,青梅就没带手套出门,可双手往衣袖里一揣,还是很暖和的。

    以往青梅是很讨厌冬天的,可现在青梅却不讨厌了,甚至还有心情欣赏雪景。

    出了门,院子里堆了一夜的积雪又有些厚实了,青梅仰头看了看房顶,想着待会儿回来的时候就把房顶的积雪推一推,于是回头朝门里交代:“院子里的雪暂时不用扫,等我回来还要弄房顶上的雪,到时候一块儿扫。”

    收捡碗筷的赵三明高高兴兴“哎”了一声,还心情倍儿好的废话了一句让青梅注意安全。

    青梅当没听到,颠了下手里的铁锹柄,孩子气地故意朝空中哈出一口热气,看着雾气迅速消散,这才往院子外面走。

    路面的雪还一片平整,青梅是踩上它们的第一个人,吱嘎吱嘎声中,蓬松的雪被一下下踩严实,脚印踩过的地方,雪都从雪白变成了半透明的冰。

    走出去一段路,青梅回头看自己的脚印,很喜欢这种安静的游戏。

    大岗屯里没有水井,冬天要喝水都必须去河里凿冰挑水,所以往村口这条路是一定要扫干净雪的。

    堆积了一夜,村口小路上也只脚背那么厚一层,是昨晚才堆上的。

    这会儿时间还很早,屯里安静得很,连大黑大黄都被牵进了屋里呼呼大睡。

    一路上理所当然没有遇到任何人,青梅脸不红气不喘,一路走到林子里,往昨天找好的方向直线前行。

    路上青梅一双眼睛探照灯似的左右逡巡,发现有兔子跑过的痕迹,就上前小心翼翼用麻绳弄个套。雪地里最容易抓的就是兔子,因为它们习惯来回都走那一条路,若是能在雪地上发现一排单向的脚印,往中间下个套子,回头很快就准能把那兔子给套到。

    虽然地窖里攒了许多腊肉,可从末世过来的青梅还是喜欢抓住一切机会搞食物。

    一路下了好几个套,终于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丛长了至少二十多年的灌木,根系在地底下盘根错节,别看它长在地面的枝桠最粗壮的也才大拇指那么大,可地下的根系却有碗口粗的像瘤子似的结。

    这个拿回去烧,一块就能烧好久。

    脱了围脖帽子,解开两颗纽扣,舒展了一下筋骨,青梅开始埋头挖灌木根。

    铁锹到了她手里,微微冻上的泥巴全都跟豆腐似的轻易被挖开,挖开后青梅只把看得上眼的根给挖出去丢到麻绳上,其他的都埋回去。

    如此挖了十来丛,两捆灌木根就扎起来了。

    青梅急着去看兔子有没有套到,也无意继续挖,收拾收拾就拖着两捆灌木根往回走。

    树林里时不时有枝桠卡嚓清脆的断裂声,青梅听觉敏锐,甚至能听见有松鼠在枝头跳跃,偶尔抖落枝桠上的积雪,自个儿把自个儿吓得吱吱乱叫。

    脚步轻快的青梅抬眸看见不远处,忽然动作一顿,眉头微微皱起,再抬脚,脚步放缓,竟带上了些迟疑不确定。

    走近了,青梅看见了将脸埋进兔子脖颈处的小孩儿,而小孩儿也显然终于听见了脚步声,吓了一跳,抬头似受惊的小狗般看过来。

    青梅视线在对方身上转了一圈,最后定在小孩满是血迹的嘴上。

    “你在偷我的兔子。”

    青梅语气依旧平缓冷淡,皱眉凝眸,看起来脸色并不怎么好看。

    小孩嚅嚅片刻,黑瘦的脸上也不知是冻的还是羞的,红得跟猴屁股一样,同时松开了紧紧抱着兔子的双手。

    被人活活咬死吸干了血的倒霉兔子蹬了蹬腿,长耳朵软趴趴地随着脑袋倒在了雪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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