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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送鞋

    她扑扑身上的灰,赶紧站起来,因为蹲的时间久了,腿麻了,站在那里有些摇晃,不敢抬头看眼前的人,但是看这人身上的布料就知道是个主子,惹不起。

    “你是谁?在这儿干嘛?”庄茂一上下打量着她,心想这该不会是祁容的王妃吧?

    春芙有些紧张,抱紧食盒,“回大老爷,我是王妃的侍女,来送吃的给王妃。”

    因为明菡不怎么喜欢春芙自称“奴婢”,所以她也就说惯了“我”,一时间也忘记改回来。

    原来是个小婢子,庄茂一有些疑惑,“送吃的怎么站外面。”

    看到她手上紧紧抱着的食盒,眼中精光一闪,随手就夺过来,“爷给你送进去!”

    春芙一时没察觉,被这人从怀里将东西拿走了,“哎!你……”

    可是庄茂一早就转身走了,手上吊郎当的提着盒子,摇摇晃晃的走到书房门口。

    春芙本以为门口的侍卫会拦着他,没想到那侍卫竟然只低了低头,“庄少爷。”

    “听说王妃在里面?”庄茂一随手推开门,往里面看了一圈,没见到人。

    “王爷和王妃已经回房了。”

    “嗤——”庄茂一脸上露出夸张的笑容,怪不得那小丫头蹲在门外,原来主子们都回去睡觉去了。

    他回身看了看台阶下面的女孩儿,拎着食盒就走进去了,嘴上还轻佻的说着:“你家王爷总算开窍了,这可是白日……”

    后面的话春芙没太听清,不过也让她觉得臊得慌,看着被提进去的食盒,她站在原地愤愤的跺了下脚。

    正当她打算要走的时候,一个小厮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春芙姑娘,春芙姑娘——”

    “怎么了?”春芙不认识前院的这些小厮,也不知道出什么事了。

    “王爷……王爷让您把王妃的鞋给送过去。”小厮抚着胸口喘气,显然是一路快跑过来的。

    听到他的话,春芙的小脸瞬间涨红,连忙应道:“哦…哦……”

    蹬蹬蹬的跑到书房门口,看着门口的侍卫,小心翼翼的说道:“我去拿王妃的鞋子。”

    那侍卫没再阻拦,一手将门打开。

    春芙一进来就看到刚才的那位大老爷,半倚在一个毯子上,手里捧着一个盘子,上面放的樱桃肉已经少了大半,他嘴上油乎乎的,还在不停的咀嚼着。

    被抓了个现行,庄茂一没有半分不好意思,反而扬了扬手上的盘子,“我替你家王妃尝尝味道。”

    春芙没有心思想别的,微微的屈膝行了个礼,然后就急匆匆的走到屏风后面,拿起地上的鞋子,想了想后又将软榻上的一个小毯子抱在怀里,转了个圈看了看周围,不知道要找什么东西。

    从屏风后出来,庄茂一还在盯着她看,春芙又行了个礼,微微抬了下头,不着痕迹的扫了一眼祁容平时坐着的案桌上,然后转身就走了。

    书房的门又重新的关上,庄茂一继续吃着盘子里的樱桃肉,只是眼神已经不再随意,而是露出几分思索。

    半晌,他也转头看了看案桌,脸上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

    ——

    “小姐,你在这里吗?”春芙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明菡的回过神,压下焦躁的心情,平静的说道:“进来罢!”

    春芙怀里抱着一个小毯子,手上还提着鞋,猫着腰走进来。

    看到她的样子,明菡失笑道:“你拿这个作甚么?”

    “呃……”春芙有些尴尬,她未经过人事,但是看这屋子的情形都不像发生过什么,拿个毯子过来实属多此一举。

    “我是怕小姐冻着。”春芙讪讪的解释道,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松了一口气。

    明菡没有给她解释今天的事,只是接过鞋子自己穿了起来,“王爷呢?”

    春芙看到床边放着的小箱子,眼神闪了闪,回答道:“王爷说有朋友到,他在……书房等你。”

    “那走吧!”明菡站了起来,提起小木箱。

    在路上,春芙才吞吞吐吐的说,她给明菡做的樱桃肉被王爷的客人给吃了。

    明菡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只是淡淡的笑道,让她先回院子再做一份,等她回去吃。

    “小姐把箱子给我吧!”春芙想着回去顺便就带着。

    明菡没有给她,而是随意的晃了晃,无所谓的笑了笑,“没事儿,你先回去,这不算太重。”

    春芙也没有说什么,点点头转身就走了,明菡看着她的背影,眼神幽深不知想什么。

    ……

    “哟!这位就是祁王妃啊!”

    刚一进书房,就听见一声阴阳怪气的话,明菡眼珠转了转,这声音很熟悉,是那天太子遇刺时跟祁容在一起的人,看来此人也是祁容的心腹。

    “请问阁下是?”明菡淡淡的笑道。

    庄茂一挑了挑眉,似是没想到她是这样的反应,“在下是庄氏二房的庶子,庄茂一。”

    明菡听过庄氏,这个家族是现如今京城最大的商户,并不是本地人,他们原本只是北荒的难民,几十年前,从北方逃难过来,靠着在京城买稀有皮毛给有钱人发家,赚了第一桶金后,庄氏的族人看到了巨大的商机,迅速在京城建立了第一个售卖点。

    他们自己雇了一条运输队,从北方寒冷地区低价收回来的动物皮毛,再高价卖给京城里的上层人。

    以前京城的人即使有钱也买不到好皮毛,如今因为有了庄氏的售卖才能轻松买到,当然价格也是越炒越高。

    有些商户眼红,也派人去北方收皮毛,可是北荒的一些游牧民居无定所,他们没有门路,最后也只能悻悻的回来。

    至此,庄氏的皮毛生意便一家独大,从自家的运输队上衍生了许多旁支生意,也做起了丝绸和粮食的贩卖,短短几十年间,迅速崛起成为东晋数一数二的大商户,几乎垄断了东晋偏北所有城镇的生意。

    庄氏家族越来越庞大,当年白手起家做生意的正是现在庄氏的老太爷,不过老太爷因为年轻时太拼,早早的患了病,现在只能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也说不了话。

    如今的庄氏,是由老太爷的两个儿子,也就是老大庄项南和老二庄项北在打理。

    而庄茂一正是庄项北的二儿子,因其整日游玩于烟花之地,不爱管理家中事务,又加上是妾氏所出,所以并不怎么受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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