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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十岁生辰

    三天后,赵恒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床被小厮们抬了出来,横跨大半个将军府,将他的床塞进了林阳的房间。

    夭寿了——林阳怎么说一套是一套的啊。

    他气不过,去找林阳,朝她理论。

    但小厮们面面相觑,都说林少爷不在将军府里。

    去书堂,先生夹着教鞭,说他今儿个也没见到林阳。

    去银狼帮,里面那些纨绔笑眯眯地叫他帮主夫人,给赵恒闹了个好大的红脸。好容易问到点子上了,那些纨绔也都摸着后脑勺,一副不知情的样子——自打将军回漠北之后,林少爷已经好久没来银狼帮了。

    她到底哪儿去了?

    莫不是去红栏院了?也不对啊,将军还在府里呢,林阳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在这风头上去红栏院。

    就在赵恒很是郁闷地走在街上的时候,迎面却被一个一身鱼腥味的少年给挡住了。

    少年没穿鞋子,很是随意地将裤脚捋了上去,脚背上沾了些许泥巴,溪水顺着裤脚,沿着腿部肌肉的纹理留下来,汇聚在脚下,湿哒哒地,身上一股刺鼻的鱼腥味。

    赵恒没有抬头,往旁边让了一步,却不想少年也跟着他,也往旁边移了一步,仍旧直直地站在他面前。

    赵恒皱眉,又往后退了一步,却不想少年欺身而来,继续拦在他面前。随之而来的,是少年一阵细碎的笑声。

    “小恒儿,你走路何故垂头丧气的啊?莫不是因为太长时间没见我,开始想念我这个少爷了?”

    赵恒闻声,惊讶抬头,面前全身上下散发着鱼腥味的可不就是林阳!

    她头发还有些湿漉漉的,细碎的刘海上沾了些浮萍,裸露出来的小臂上也沾了泥,手上拎了两条大鱼。

    她这是……抓鱼去了?

    “走,回去烤鱼给你吃。”林阳笑着,欺身抓过了赵恒的手,带他往将军府走去。

    赵恒却甩开了她的手。

    林阳冷不丁被甩开了,有些错愕地看着他。

    赵恒简直为自家的少爷操碎了一颗心——漠北南边有一大湖,深不见底,不知溺死多少小儿。林阳……她竟一个人去了?

    她要是出了什么事情……该如何是好?

    他在担心她。

    她心里一暖,朗声笑了起来,再次执起了他的手,伏在赵恒耳边。观望四周,确定没人注意他们之后,贼兮兮说道:“那湖里的鱼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了,半个漠北的人都去那儿捞鱼。我趁着他们不注意,从人群中顺了两条来。”

    这鱼……又是她顺来的?

    赵恒正欲斥责她,林阳却已经开口了,照搬上次的说法。“整个漠北都是我林家的东西,我拿几条鱼又怎么了?”

    “你!”

    林阳朝他挤眉弄眼,将鱼在赵恒面前晃了晃,拾掇道:“这在漠北可是金贵东西,你现在不吃,怕是以后一年都吃不上喽。”

    “我绝对不会吃偷来的东西!”

    说完,气呼呼地朝前面走去了。

    只留下林阳在背后失笑。

    傻乎乎的赵恒……那湖面诺大,湖底又深不见底。漠北百姓大多数不通水性,不知淹死过多少人,人们避着那湖走还来不及,还去捕鱼?

    也就林阳胆子大,小时候做了错事,被林熹追着满漠北跑,最后无可奈何,躲在湖里,靠着一根芦苇呼吸,等天黑了才爬上岸来,灰溜溜地回府。

    这么几次一来,林阳倒是学会了一身浮水的本领。林熹一打她,她就往这里跑,躲在水里不上来。林熹不通水性,不敢下水,只得朝她干瞪眼。

    不过这湖里的鱼倒是肥的很,等会儿炖汤给小恒儿喝?还是烤鱼给他吃?亦或是红烧了?

    “哎——等等我!你是喜欢吃清蒸的,还是红烧的?”

    赵恒只当做没听到,捂着耳朵,弯着身子往前走,却被身后的林阳给追了上来,笑着搂过了他的肩膀,与他嬉闹着。

    “少爷别打趣我了。”

    “你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什么?”

    “你是我的小厮,和我住在一起不是应该的嘛?”

    看她一脸无赖的样子,赵恒面上爆红,支吾说不出话来。

    又……怎么又一副她无赖的样子了?赵恒他脑子里面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东西?

    怕赵恒误解,林阳伸出了手,帮他数着他身为她的小厮,需要做些什么。“你住我那儿,做事也方便些。那……晚上记得给我烧水泡澡,不要太烫,里面提前放上艾草。衣服要叠得整整齐齐的,最好拿熏香熏一下……先生布置的作业我一个字都不会写,你烧好了水,叠好了衣服,再顺便给我作业写了,字迹要不一样,别让先生发现是你给我写的。还有……”

    赵恒脸红了白,白了黑,最终将喋喋不休的林阳推开,赌气向前走去。

    林阳还没完,朝他挥了挥手,喊道:“回去把地扫一下!尤其是床底,积了不少灰了——”

    赵恒捂着耳朵跑了。

    林阳马上就满十岁了,就在下个月。

    林熹打算给她办一个宴席,庆祝漠北未来的将军十岁了。

    人这一生热闹三次,一次是出生满月的时候,一次是满十岁的时候,最后便是离去,大摆酒席,吃上个昏天动地。漠北百姓心中对林阳的印象虽然不是太好,但看在将军的面子上,还是积极地准备起了她十岁生日的宴席。

    漠北常年战乱,基本上有一顿吃一顿,储备下来的粮食全部用来打仗,但这宴会上至少得有吃食啊。

    就在漠北百姓为酒席的吃食发愁时,一只载满口粮的车队却从京城赶到了漠北。说是神武皇帝拨给林熹的,林熹看到这阵仗,当即明白了——金勉心里还惦记着他的阳儿呢,拨了物资,给人过十岁生辰过来了。

    想当初陛下将这孩子送走,态度倒是坚决的很。这十年过去,倒是变得心软起来,明面上暗地里照顾这孩子。

    真是弄不清陛下心里在想些什么。

    但神武皇帝既然拨来了物资,便好好地将这十岁生辰给办了,好好给漠北热闹一番。

    清点上头拨来的这批物资,饶是经历无数的林熹也惊讶了——百来头乳猪,鸡鸭鱼肉无数,足足装了有两大车的主食,后头新鲜的蔬菜堆得有山高。

    这么一车队,能从京城平安送来漠北,也是个奇迹。

    银狼帮得知林阳下个月过十岁生辰,早早便在准备着自家帮主生辰的事情了。花费“重金”,从城里的铁匠那儿给她买了一把手掌大的匕首。

    玩她呢——林阳很是嫌弃地将匕首攥在手心,将军府里的侍卫配的刀都比这匕首好!

    这刀怕是连切肉都切不利索。

    但这也是这群吝啬鬼的心意,林阳脸上勉强挤出一抹微笑,当着这群铁公鸡的面将匕首收在了怀里,强颜欢笑道:“我真的……太‘喜欢’这匕首了。”

    “帮主喜欢就好!”

    “咱们兄弟看兵器的眼光就是好哇!”

    喜欢个屁!

    好个屁!

    林阳的白眼快翻到天上去了,恨不得将这群铁公鸡逐出银狼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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