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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无头鬼

    没等毕川将自己调查过的结果告诉五殿,八殿就公开罪己诏了。

    她认为审查不严格,自己有很大的过失,当时我带乔装后的泉兮去找她报备她并没审查仔细,导致引狼入室,所以她应该为往生镜失窃一事,负很大的责任。

    对于八殿此等严于律己的态度,我感到深深的忏愧,于是打算一同受罚。

    五殿“你们这一个二个的,是打量着罚了自己,可以甩手阴间事务不管了吗?”

    “没有的事!”我立即辩解,偷看了八殿一眼,她一如既往面无表情,也未说话,好似无论是自己犯了错还是立了功,都不重要。

    “三殿,你若真心悔改,就去把往生镜找回来。”

    “一定一定。”

    “那你还愣在这儿干什么?”五殿轻瞪了我一眼,我立刻意识到,他与八殿可能有其他要事相商,于是赶紧风似的撤出了第五殿。

    往生镜只是一面小小的镜子,我从何找起啊……

    莫非再去趟北方鬼域?不,我不想再遇到泉兮了,只要他出现,准没好事。

    正踌躇,歌歌跑来找我,说话结巴了一般。“三殿……不……不……好……有……”

    我耐着性子听了半天,还是没搞清楚她要表达什么?

    “到底怎么了啊?”

    “没有脑袋啊!它到处找自己的脑袋!”歌歌终于喊出了一个完整的句子。

    我“你说无头鬼啊,我还以为又来什么大事了。”

    “没有头欸。”歌歌还是一脸惊恐。

    “哎,看来有空是得带你去好好认认地狱三十六鬼什么样了。连个无头鬼都吓成这样,那以后你要是见了血糊鬼、鳖幽灵、五奇鬼还有落头氏这些可怎么办?”

    歌歌小心翼翼地问“那些是什么?”

    “都是鬼,模样比无头鬼吓人多了。”

    可是说完我就后悔了,歌歌说什么也不要当鬼差了。我不由得鄙视了她两眼。“怎么说也是当了两千年猫妖的人,怎么一个个鬼就把你吓成这样了?丢脸不?”

    似乎觉得我的话在理,那些鬼只要未经修炼,法力是很小的,身为鬼差竟然怕鬼,着实丢脸。

    为了不让歌歌这个好不容易忽悠来的鬼差撂挑子不干了,我只好又回忆了一把自己从前的心酸往事。

    “想当初我刚当阎王那会儿,也是见个奇形怪状一点的鬼都要怕,别说无头鬼了,我连缢鬼都怕,缢鬼也不过就喜欢伸伸他的长舌头,照样把我吓得半死……”

    那些个长相太过独特的鬼,我都没敢和歌歌描述多了,且待以后谷衣带她去认吧,她是个比我能说会道的,我亦不用担心歌歌会被吓走。

    虽说阎王殿内万年,各样式的鬼都见了无数,但终归还是习惯看些有头有脸,形貌正常的鬼。

    记得我被吓得直接晕过去的一次是,堂下押送来了落头氏,那落头氏的脖子可以无限延申,变幻出各种形态。

    照理说神仙妖怪如此多样,我不应被这样一只长脖子的鬼吓到才对。但那落头氏不经意间用自己的脖子缠住了我的脖子和肩膀,与我脸贴脸……待我反应过来后,立刻就不省人事了。

    另外还有五奇鬼,又称一目五先生,初见时也吓了我一跳。一目五先生,顾名思义,是五只鬼共用一只眼睛,独眼也就罢了,还有五颗脑袋。

    三十六鬼,虽形态各异,数量却并非均等,六界最为常见的鬼,其实还是和寻常人模样无二的鬼。

    得了我许久安慰,歌歌才勉强收起了自己不当鬼差的心。

    我带着歌歌回到第三殿,发现那无头鬼还在。歌歌定睛看了看,又摇了摇头,努力压制住了自己恐惧的心。

    无头鬼生前被砍了头,死无全尸,所以即使成了鬼也是残缺鬼,通常阎王们碰到无头鬼,都会翻翻其生前所做之事,只要不是十恶不赦,都会令鬼差帮忙找到他的头和身体,放到一处,这样一来,无头鬼便不是无头了。

    谷衣见我带着歌歌回来了,道“不如这找头的事就由你去吧,正好锻炼锻炼。”

    歌歌忽然浑身僵住,我立刻替她答应了,道“去,必须去。”

    “你陪我去。”歌歌拉了拉我的袖子。

    谷衣板着脸,道“这等小事怎么能让三殿亲自出马呢?”

    “可……”歌歌环顾了四周一圈,发现其他鬼差都装作在看房梁,我能理解他们,都不愿意带新手,而且还是歌歌这样一惊一乍的新手。

    这种时候,也唯有勇敢牺牲自己,放能显得大义凛然。

    我道“罢了罢了,我带你去找,不过,只此一次啊,以后做什么事还是得你一个人去完成。”

    “太好了!”

    谷衣不同意“三殿,你这样离开阴间,恐会有危险呐。”

    “有什么危险,就去人间找颗头嘛,又不是虎穴狼窝。”

    “可……”

    力排众议,我还是带着歌歌离开了阴间。这还是我第一次独自离开,歌歌这个战斗力还不如我一半的新鬼,我并没将她算在内。

    无头鬼因为无头,也就没法知道他的样子,更不能捞出往生镜来瞧瞧他死之前的事,所以我们只好依据生死簿上一些简略的记录寻找线索。

    按照生死簿上说的,这鬼姓李,周围人都叫他李二,死前成了战俘,被敌军给砍了头。

    奇怪的是,当我们赶到他死的地方时,发现此处并没有什么军队驻扎,反而一片荒漠。

    歌歌变回了猫样,大约是原身嗅觉比较灵敏,果然带她来找头是没有错的。

    黄沙漫天,歌歌几乎将脚下方圆十里的土地都闻了个遍,最后累趴在沙堆上。“哪里有什么死人味啊,连只老鼠都没闻到。”

    “如果真在这种地方,早成干尸了吧。”

    这找鬼容易,找尸首还真的不那么容易。我忽然想到一种可能,这家伙的尸体不会被什么妖魔鬼怪给吃了吧。

    若真是那样,就回天乏术了,残缺不全的鬼没法投身成人,只有投身成动物的份。

    我拉起打算在沙堆上睡觉的歌歌,“咱们得赶紧找到尸首,这荒漠里,搞不好会被什么妖怪给吃了。”

    歌歌道“谁那么恶心要吃人头啊。”

    “你以为妖怪都跟你一样吗?也不知你那修行的两千多年做什么去了,胆子如此小。”

    “既然这么嫌弃我,当初干嘛让我做鬼差?”

    我小声嘀咕,早知道你这么不堪重任,我才不会拉拢你。

    “你说什么?”

    “我说啊,歌歌你要加油,我看好你。”我摸了摸她忽然冒出来的猫耳朵,手感很是舒服。

    像李二这样死在异地他乡,家中有无亲无故的人,也不存在说有人千里迢迢跑来收尸的可能,君不见黄沙百战后,遍地残骸无人问津。

    穿行于荒漠之中,隐约还是能看到一些盔甲武器,但数量稀少,可见这里一定不是两军主要交战的地方。

    歌歌不知什么啥时候掏出了一本生死簿,一边翻又一边念“死年二十五岁,同启十二年,啊?怎么都已经死了两年了,那肯定找不到了。”

    “才两年而已,之前有一个死了二十年的无头鬼,谷衣还不是把他的头给找到了。”

    那时,我没有意识到,有谷衣在身边,替我省去了很多麻烦。

    忽然一声惊空遏云的鹰唳划破苍穹,我抬头,苍鹰正在上方盘旋,本不足为奇,奇的是,它嘴里叼着一颗圆圆的“球”,球上还有毛发。

    歌歌最先尖叫道“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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