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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心有余而肾不许

    “秦师傅,咱们的商队到城门口了。”

    老秦不紧不慢地说道:“老样子,让他们在西市卸货。”

    紧接着他对着空荡荡的货栈大喊了一声:“干活的呢?都给老子出来!”

    然而货栈里只能听到他自己的回声,却并没有人回应他,只有何明远一个人站在原地等待着他的命令。

    老秦不由得骂了起来:“这帮饭桶,开饭了——”

    刹那间,货栈里立刻挤满了人,速度之快,连在货栈里一直待着的何明远都没有发现他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吗的,一个个吃的时候一个顶俩,干活的时候连个鬼的影子都找不到!”

    听到这番夸奖,下面的脚夫们都不禁笑了起来。

    “好了,不多说了,老样子,去西市等着,桃花驴家的丝绸上面都有各家各户的标记,你们按照上面的标记把货送过去!快快快,动起来!要不然连饭都赶不上吃了。”

    何明远听了这话心想:还说别人是饭桶,自己还不是惦记着自己碗里的饭?

    数十名脚夫挑起了扁担向西市走去,何明远也提了一把,正准备走时,却被老秦叫住了。

    “和眯眼,你和尝鲜一起去,让他带着你,多认认路!”

    二人挑着担子,走在人群的最后面。

    何明远看着身边的大个子,轻轻地问道:“你叫尝鲜儿?”

    那人板着脸看了看何明远,面无表情的说道:“我他吗叫张迁!不是尝鲜!这个姓秦的嘴巴不利索,逮谁给谁起外号,连客户都不放过,好好的拓跋离,能叫成桃花驴。”

    张迁嘴里仍然骂个不停,转头向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我听见他叫你和眯眼?”

    “我叫何绵延。”由于自己前几日的遭遇,何明远感觉四周草木皆兵,人人都想趁此机会痛打落水狗,所以他这一次不再报上自己的姓名,好在老秦是个秃噜嘴,说不清话,要不然恐怕刚来就给自己找到事干了。

    “大哥听说过?”何明远试探的问道。

    “叫何绵延的没听过,只知道东市有个何明远。”

    “哦,那小子?我知道他,他有这么出名吗?”

    “他还不出名?长安首富大王八蛋何世仁之子,狼心狗肺,不学无术,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是有名的浪荡子加废物,怎么?你不知道?”

    何明远尴尬的摇了摇头,笑道:“听说过,当然听说过,这几天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他有些后悔问这个问题,明知道自己的身份是人人得而骂之,还凑上去找不自在。

    西明寺的众人站在西市门口,把扁担放在了大门口,其他小货栈的脚夫有的已经开始送货了。

    这些货物来自于全国各地,而丝绸业在大唐更是空前繁盛,齐地的细纨,鲁地的薄缟,楚地的白练,蜀地的杂锦,还有来自何明远老家定州的绫绢,品种多样,质量上乘,是外商最看重的商品之一。

    只见从延康坊西南拐角处的人群中出现了一批批的驴车,车上的货物倚叠如山,赶车人叫嚷着把拥挤的人群赶开,以免一个不小心把别人轧着,碰着。

    数十辆驴车停在西市外,何明远看着这些货物,穿越之前的景象似乎再一次回到了自己眼前,但这一次,自己却不再是牛气冲天的商贩,而是出劳力,一天只能挣五个大子儿的脚夫。

    何明远向一旁的张迁问道:“咱们往哪里送货?”

    “你没去过西市吗?”

    何明远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张迁随即拿着扁担在地上画了一个九宫格,说道:“看好了,中间是市署,衣肆,柜坊,西南角就是咱们要去的地方,那里都是经营布匹的商行,南面也有一部分,是小绢,新绢行,也有小衫行,其他的你不用知道太多,咱们进天主要给桃花驴送货,等吃饭的时候我再告诉你其他地放的位置。”

    说完,就拉着何明远一起去卸货了。

    ……

    忙碌了一天,何明远感到两只膀子都快被掉下来了,以前自己推着那个小车都嫌累,现在活活用肩抗,不禁感叹起来:古人不易啊!

    不过这也让他看到了致富的希望,毕竟自己可是见过世面的人,相对于古人,他知道的太多太多。

    何明远洗漱完,躺在榻上,思考着发家致富的办法,做脚夫这种体力活实在来钱太慢,这东西人人都知道,越是不用技术,越是费力的,越是廉价的。

    但是面临目前这种身无分文,又有什么办法呢?

    想创业吧!连起步资金都没有,但凡给他一个机会,但凡给他一个金手指,哪怕低配点的,也能做一番事业啊!像这样何年何月才能走上人生巅峰?

    工作一天除了交房钱的两个大子,还剩下三文,买了顿饭,又花去一个大子,一天只能攒两文钱,唐朝人的贫困程度实在是超出了何明远的想象。

    按说古代不都是花钱如流水吗?那些大侠一伸手就是几十两,拿张银票就是几百两上千两,怎么到自己这里才这么点?按文算开了?

    其实古代的生活并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唐朝的米价已经算十分便宜了,每斗才十文钱,在今天的山东一带,每斗米更是便宜到三文钱,也就是一文钱就能买四斤米,做成稀粥,足足够他们两个人吃好几天,在古代,不饿肚子就已经算是盛世了。

    像李白那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的状态,都是贵族和上流社会做的事。

    百姓能投胎到中原就已经算是美事了,若是放在靠近契丹的北平,紧邻突厥的宁夏,时时受到吐蕃威胁的河西地带,那你就只能自求多福了,就算是在大唐治下的岭南和安南地带,也要面对当地的梅姓,杜姓部族首领像每个月来亲戚一样的造反。

    ……

    “唉。”何明远长叹了一口气。

    “不许叹气,男儿怎么能叹气呢?”身旁的崔若萱靠在他的肩上,抚摸着他棱角分明的锁骨。

    何明远看着自己这副瘦弱的身体,实在是不适合做体力活,想到这里他就想问候编剧,既然不给金手指,那就给副好身体呗!

    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连肾都不如原来的好,几天来都快被身边这个人榨干了,连挑担子都是迷迷糊糊的。

    只见崔若萱又有那方面的欲望,何明远立刻把她推开了,“你离我远点,我感觉我已经快要成仙了。”

    “你以前可不这样。”

    “我以前什么样?”

    “听别人说你没结婚那会儿,一个人包下了整个镜花楼,在里面住了好几天,夜夜笙歌,那会你都没事,这才几天,你怎么就这样了?”

    “废话,我出去工作一天,回来还得伺候你,你可倒好,一天养足了精神,我哪里顶得住?”

    “那就别去工作呗!”

    “不工作吃啥?”

    “你还真想去做苦力吗?”

    “你以为我想吗?我不是没有办法吗?”

    只见崔若萱坏笑道:“你没办法,我有啊!”

    “你想做什么?你不会想把我卖了吧?”

    “卖你做什么?我可舍不得,不过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明天再说。”

    “莫名其妙。”

    崔若萱的话何明远并没有放在心上,他通过这几天的磨合已经了解这个疯子了,他现在感觉自己来之前他们两口子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混世魔王。

    一天的劳累使他在合眼的一瞬间便睡着了,而他身旁的那位正在抚摸着自己的宝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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