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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落北,》 如果有一天2。

    “属于你的东西,你不是想要吗?”他笑着说。^/非常文学/^

    “不是、你…你什么时候去买的?”

    “昨天晚上你睡了之后,我就去啦…结果那里竟然还剩几打,然后我就买回来了。”

    “啧啧…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我激动不已。

    下楼退换房卡后,我们到外面随便吃了一碗面条。如果不是这两打面巾纸,我根本不用回学校就可以直接去车站的。毕竟回家只呆两天,也不需要再带任何东西。这几天坐车的人特多,到车站我们排了很久的队才买到车票。陆云枫是把送我上车座才离开的,他说就怕我一不小心又跑到什么B山的客车去了…

    回家后的两天窝得我几乎快要发霉,因为电脑没带回来,所以百无聊奈的我只好找点事情出来打发时间。翻看起那些老旧照片,我才发现自己搁置在那儿已经很久的牙签,差不多都是三年前买的吧?当初买那么大包牙签,并不是为了掏牙缝,而是用来做手工艺品。.以前和顾海羽分手后,除了拿学习来让自己忙碌,一有空闲我就弄这东西。因为只有这样我才不会腾出时间去想他。

    记得那时做了一幢很华丽的别墅,里面还有一个后花园,花了我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弄完。但最终我没有自己留着它,送给了远房的一个表姐,当时她过生日。做这东西并非整整一两天的功夫就可以结束,若要镶嵌得完美,整个工序下来起码都得花上半个月。所以仅凭这短短的两天时间,我根本就弄不完,只好另作它想。

    直到看见我妈刚刚织完晒在那儿的毛衣,我才瞬间有了主意。家里肯定有很多剩余的线子。随即之下我找来了所有毛线,各种颜色都有,但最后我也只选择了菜花黄。这种颜色很好看,想必用牙签把它织成作配饰用的袖珍拖鞋,一定会很受亲睐。牙签不比那些专用线签,虽然织起来比较慢而且很废神,但正是它纤细的身材才会让针脚出奇的精致。

    我花了一天一夜才终于织完两只,但好在我很满意。这双线拖鞋的确很小巧玲珑,还不及一只MP3那么大。但我想凡是女生,见到它一定都会爱不释手。我欠陆云枫太多人情,平时也没什么送给他,所以这线拖鞋也算是我特地还欠他的一份人情吧!

    再回学校里,我又开始忙着考试。陆云枫他们学校和我们学校差不多,大致上放假时间都在这几天。所有考试科目都结束的前一晚,我和陆云枫又去了球场那儿坐着聊天。他再一次用口风琴教我吹那支调子,可我就是笨到关键部分怎么都学不会…后来在他准备回学校的那一刻,我才慢慢从衣兜里掏出那只被我捂得已经发热的菜花黄袖珍线拖鞋。

    “喏、送你的。”我将摊在手里的东西送到了他面前。

    “这么小的拖鞋?你是怎么织的?”他欣喜若狂。

    “我还以为你不知道这是拖鞋呢!看来还不笨。”

    “真的很好看,原来你手这么巧?”

    “这东西长得太瘦弱了,稍不注意很容易弄丢,所以你要是不小心掉了的话就再也没有第二只的。”

    我并没有将那两只线拖都送给他,那么漂亮的东西我自己当然也得留一个。听我这么一说,陆云枫很珍惜的样子将它放进了自己大衣内裱里,然后还用手轻轻排合了两下。像极了是在拥护自己小心肝儿那般疼爱。

    唐枘他们学校比我们先放几天,在我那天打给他电话的时候,他就说等我放假了然后开车来成都接我。所以第二天回A山唐枘还真就开着车子来了。有生之年能拥有这么一个够义气的哥们儿,真的特幸福。在一起时你可以对着他大嚷大闹,毫不伪装;不开心的时候,你可以和他一起喝喝,然后借着他肩膀哭;一有需要打个电话,他立马就能奔至而来…这辈子我何伊沫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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