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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回 渗透(14)

    大大的手提袋被我扔进了过道的垃圾筒,一阵风吹来,扫动着垃圾筒下的几张废纸。

    我在瞬间完成了华美的变身。

    从阿波罗建筑事务有限公司下来,我闪身拐进了一条巷子,出来后俨然换了一个人。

    人在闷闷不乐的时候需要变换造型。

    我从巷子里走出来,撇着嘴角,摩挲着眼角下的短发,调皮地笑了。

    但是,也会因此错过一件好事,比如说:某个人。

    他蹲在便利店的自动投币饮料机前取出两听可乐站起来,迎面向我走来。

    我戴着墨镜走过去。

    镜头对准我。一个角度转换,镜头来到他的脸上。

    我们擦肩而过。

    “警官――我在这!”

    他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强尼正在向他招手微笑着。

    “三更半夜的,没必要大呼小叫。”他赶过去,责怪起同事来。

    我听出他的声音,脚步放慢。

    侧脸,只看到他的背影。

    他站在距离我三十米的地方,正和同事分享着可乐的乐趣。

    “你在看什么?”

    英俊的警官感觉背后有人盯着他,他转过身,看到空空如也的街道――凌晨四点半的街上,除了他们之外,行人一个也没有。

    废旧的报纸被人遗弃在了地上。风来了,把它们卷走带向了远方。

    一下、二下、三下、四下……

    不断地跳跃促使我越跳越高。

    这是一个很好的足部锻炼的机会。若在大白天,以这样的方式去上班,无疑是最快的,但很快,这个念头被我打消掉。他说过,要遵守这个世界的规则,我还铭记于心呢!

    我的脚下有一扇窗户是开着的,里面传来了淋浴时的蓬头花洒的声响,还伴着一段奇怪的歌唱。我跃过去,听见“妈呀”一声,窗户关了,我抿嘴笑着,那个家伙一定误以为是某只黑猫跳了过去。

    今晚的月亮又大又圆,但还是有几颗不识趣的雨点掉了下来,我伸手把它们接住,它们急不可奈地钻进了我的掌心里。

    他出现了。

    这是引诱他出现的最好的方法。

    林.赛隆,他还是刚才的那身打扮,灰色的条纹衬衫和黑色的裤子,这回他系上了领带,风刮来时,黑色的领带飞舞着。他伫足于对面的楼顶,明黄的圆月和广阔的天幕充当他的背景,显得微不足道。这架势,明显是来阻止我的。

    二分钟后我们已经坐在了车里。

    他开车,我呆在副驾驶室上**地坐着。

    白色福特GT90,我不知道这辆车他是打哪弄来的。他的外套明显搁在后座,证明他有回过办公室。

    凡妮莎有把被子交给他了吗?我正想着这个问题。

    他说话了:

    “你必须几点钟到达那里。”

    “到哪?”我以为他要训话呢!

    “办公室。”

    “九点。”我呼出一气,倒在椅背上松卸下来。

    不经意间扫视一眼外面的路况,不像回家的,更不像是去办公室。

    “我们现在去哪?”我倏地坐起来问他。

    “去找吃的。”

    我差点喷笑出来:

    “你也会饿?”

    “别取笑我。”他一眼看来,有些生气地对我道:“我也是血肉之躯做的。”

    “也是。”我在心里低咕着:那为什么不睡觉呢?

    睡眠作为人类不可缺少的一种生理现象,据说人的一生当中睡眠就占了三分之一。可笑的是,我们都不是睡眠的热衷者和爱好者。因此,我也没有午睡的习惯。据说午睡值达到三十分钟是最合适的,超过和少于都不好,这个我倒是试验过,的确比不睡眠要好很多,但睡过头的话你会感到晕头转象。要我这样,还是算了吧,如果每天花三十分钟的时间睡觉,想想看,三十分钟你能干得些什么?一次饱足的午餐,浏览十分之一有趣的书籍,享受六首动听的歌曲,看四分之一喜爱的电影……对我来说,三十分钟能干的事情太多了,遗憾的是,它像眨眼般短少,却像生命般宝贵,三十分钟我宁可去干以上的任何一件事情。说归说,该睡觉的时候我还是会睡。不像他。我一天躺在床上的时间保证在六至八个钟头之内。我有见过他倒下来的模样,仅有的一次。时间,很久远了。

    他开车,习惯性地盯着后视镜。

    迫近天亮的时光,天空像被割裂了一口子,露出火花般的亮白来。

    我把车窗拉下来,风扯着我的絮发舞在了窗外,又飞了回来,贴在我的脸上像黏到了一层又一层的蜘蛛网。我的假发连同他的外套一起,正亲密地待在属于它们的天地里――汽车后座上。对我们来说,它们是附属品,既可以装饰我们的行头,也可以掩饰我们的身份。

    “你想吃什么?”

    “随便。”最近发现自己老在跟吃的有关。早上我的食欲并不强。上班的话,我会给自己来杯牛奶,外加一片培根火腿面包。

    车子来到一间素菜馆。这座城市的素菜馆真是不少,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倒是屈指可算。

    “你吃素?”下车后我对他投以怀疑的目光。

    吃素不是这么好坚持的,你得保证每天一定的热量,还有胶原蛋白的摄取。

    “偶尔吃素也不赖。”

    “有道理。”幸好他没把我吓死。

    我对自己能否吃素这件事抱有置疑,因为我的毅力不够。吃素的确考验着一个人的毅力。我是一天见不到肉,最忍无可忍的那种。

    吃早餐的时候,我们尽量吃得慢些,毕竟现在才六点,除了上班和回家,哪儿也去不了。

    “往后几天你要去哪吗?”他跟凡妮莎说过他赶不回来,我想他一定有事。

    “我去找人。”

    我笑了出来:

    “我第一次听说你去找人?”你想把我笑死吗?我看着他道:“你要找谁?遗失多年的朋友?还是失散多年的家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家人。我这么半开玩笑地问他。

    他毫不避会地对我道:

    “我要找的人也许跟最近的失踪案有关,但不能确定那个人现在还活不活在这个世上。”

    天啊!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我堕入了五里雾中。

    “我不明白。”

    “点到为止。”他摆出了一副切莫刨根问底的表情。

    自然而然地,我也没有必要去打破沙锅问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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